言情小说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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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非常有必要跟大伙说说林佑这个人,因为他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重要到我已经暗恋上他五年之久。这五年来,汶川大地震了,央视大楼着火了,世界金融危机了,国家主席也换届了,可是我仍然对他林佑涛声依旧,痴心不悔。第一章 我无比镇静地坐在考场里,手里揣了两条红塔山;头一回给人送礼,想到日后行走社会难免要阿谀逢承,抱着增长社会阅历的积极态度,坐等驾校的师傅进场。 杨师傅看到我,露出了伤春悲秋的脸色,抽了抽嘴角,安慰我说:“小姑娘,路考别紧张,前面几次全当积累经验。” 我把注意力重点集中在怎么掩人耳目,把红塔山低调地送出去,认真表态:“教练你放心。一回生,二回熟,这次我不会辜负你。” 杨师傅的神色很阴郁,“张杨,你等会慢慢开就行。只要不出人命,一切好说。” 作为一个风雨无阻地参加驾校练车的认真学员,挂了五次路考之后,我对路考这件事已经非常娴熟,深知天命难为,路途多舛。经历了一些操作和判断上的失误,考官和我一起体验了几回生死边缘的刺激感觉之后,我一路向北成长为这个驾校最负有盛名的马路杀手。 我是个有知识有文化的大学生,交通法规满分通过,马哲政经毛概邓三样样精通,路考逢考必挂让我需要重新认识一下理论和实际的复杂关系。 罗依然听说我的遭遇之后,很同情杨师傅:“驾校的教练拿一回奖金不容易,你再不别考了,太丢我们大学生的脸了。” 我表示誓死不会停止向路考通关这一宏伟目标前进的脚步。 罗依然想了很久:“让杨师傅和考官通个气,你送两条烟进去,考试的时候忘了什么动作让考官提醒一下。” 这个提议让我霍然开朗,顿觉星光灿烂,当即买了两条红塔山打算东山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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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最痛苦的事,不一定是我们相爱的时候,不能在一起,而是在一起了,才发现相爱是一场错误。什么时候才能回到原点,你的爱,我的爱都璀璨无暇的时刻?如果生活一定是种折磨,为什么你还不肯放弃?“……你放手吧。”“我不放。”你从来不知道,如果你在我身边,那么,我也就在你身边。第一章 喜欢会不会是一种清爽的情绪?干净而绵柔的缠在心里面,在某种时刻忽然扬起触须轻柔地拨动你的心弦,无声无息,微酸微甜。 你为什么会喜欢他? 许匀想过这个问题很久,依旧未得要领。 大概是在自己上初中的时候吧,爸爸妈妈离婚了。妈妈改嫁,爸爸后来又出了车祸,年仅十四岁的许匀跟着年迈的爷爷过日子,第一次进入了盛府这座高门大宅。 那时的景光,许匀一直记得很清楚。 已经五十多岁的爷爷佝偻着身体拉着许匀的手微微颤颤的走进盛府的大门,面前有个高高瘦瘦穿着西装的小男生正和一个坐在椅子上的中年男人说话。 小男生长得非常白净帅气,大概也有十四五岁左右了。手放入裤子口袋中,正好转过眼神来看。许匀不自觉地低下头,瞬时心慌和错乱。 但是小男生只是瞥了一眼很快的转了回去,眼神中依旧带着昂扬高贵的姿态,许匀低下了头,听着爷爷和盛先生说话。 “这位就是小匀吧。” 盛先生含笑问。许匀偷偷看他,他并不是她所想象的那么严厉或者冷漠的商人,反而有种书中男子似的儒雅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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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了,公司倒了,不怕,咱有钱!下半辈吃喝不愁。30了,剩女了,不怕,咱有钱!没有咱就买个男人。林晚是在险象环生的职场中生存下来的优质金领,票子房子赚了一大堆,男人一个没有,超级合格的“必剩客”。在林晚即将升级到“斗战剩佛”时,她穿了,回到20年前……楔子 我想,我的第一个30年就这样结束了。 林晚坐在一张老式三屉书桌前,用一支绿色的钢笔在本子上,轻轻地画上句号。然后,看了看墙上的钟,只见表针已经指向零点5分了。林晚耸了耸肩,合上黑色的日记本,闭上有点酸涩的眼睛,双手用力按了按太阳穴,酸酸的。她闭着眼睛,静默了一会儿,猛地睁开眼,看了看自己幼嫩的双手,拿过书桌上的镜子,看着镜子里那张熟悉的脸,忽然抬起手在脸上拧了一把,“MD,还真疼!”林晚咧着嘴小声地自语。又闭上眼,然后再睁开看镜子里的自己,反复几次,最后林晚终于认命,把镜子扣在写字台上,喃喃道:“真的是结束了!” 林晚站起身走到衣柜前,蹲下拉开最下面一个抽屉,抽屉里并排码着一样大小,红黄蓝粉紫5个日记本。林晚把黑色日记本码到紫色的后里,用手指轻轻地逐一点过日记本。 林晚收好日记本,关灯,脱衣,睡觉,不带一丝犹豫。她躺在床上,抱着被子,从窗户望向外边。黑黑的,只有昏黄路灯,几声嬉笑在夜里格外清晰地传来,林晚嘴角微微一弯,浮出一点笑意,一年了,整整一年了。林晚半眯着眼,仿佛自己又回到了那些叱咤的日子。叱咤?还真是叱咤!林晚想到这里,不禁有些自嘲地轻笑起来。这样的林晚,看起来很诡异。是啊,一个11岁的女孩儿,却浮出与之年龄极不相符的成熟的表情来,能不诡异吗? 不用怀疑,是的,林晚穿了。确切地说是: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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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林欣童在单亲家庭长大,渐渐知道自己原来是个私生女,父不详。一个疑似叔叔的男人陈晋南接近她,给了她关心和爱,呵护她不受伤害。当真相被撕开,原来竟是这般不堪与暧昧……无论是作为叔叔的陈晋南,还是小侄女林欣童,伤害是注定的,只是当一切都已经发生,你,还在那里等着我吗……第1章:初遇 B市的佳亿高中座落在依山傍海的渡假区东南角,周围是绿化很好的植被,放眼望去,白色的建筑掩映在绿树丛中婉如仙境。学校的南门朝着海滩,这个门不是正门,因为前面没有路,出了那道象征性的门,就对着大海了,有时候涨潮时,海水会没过门前的石子路往校门口逼近,像是要闯进校门。不过,由于这里比较安静,小小沙滩两侧礁石林立,外人很难进到校园里来,所以这个校门基本是开放的,晚餐后,会有三三俩俩的同学会到这里来散步,但是严禁下海,平时只有一个门卫李伯负责打扫海滩上的卫生,也负责一些安全事务。 在这片沙滩的东侧,有一个隐蔽的地方,有块光滑的大石头静静的卧在那里,像一只卧在那里,把鼻子伸展到海里喝水的大象,所以同学们都叫这块石头叫卧象石。大象的背上平滑如矶,重要的是,这个地方很隐匿,坐在这里很难有人发现,除非有人知道这个地方特意找来。 童童现在就是躺在这块石头上,仰望着天空上的星星,五月的天是蓝的,风是暖的,这块宝地是她最隐密的角落,每当她想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就会来到这里,就像现在,两只眼睛大大的睁着,思绪却不知道飞到九霄云外了。 春天的夜晚,虽然穿着校服还是让她有了些许冷意,石头上白天被阳光晒出来的温度已经退去了,可是她仍不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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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一种倒霉叫无妄之灾。叶晓夏不过是出门去领个毕业证,转头回家居然欠了一百六十万的高利贷!妈妈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跑路可以不可以?什么?腿要被打断?那,那,她老实还钱总可以了吧。什么!有人定了游戏仓!可以退不?什么?不可以!那,那,她玩游戏还钱可以了吧。可是,可是,能不能告诉她游戏要怎么玩?第一章:白天明你个大贱人叶晓夏看着眼前那张纸忍不住瞪大了眼睛,嘴里不住的嘟囔着:“这是什么啊!这是什么啊!”“白天明可说你是大学生,不要告诉我你连欠条两个字都不认识。”拿着欠条的男人不屑的哼了两声,斜着一双眼睛睨着面前的叶晓夏。他用手里的牙签很不雅观的剔了剔牙,将嘴里的菜渣毫不犹豫的吐在了叶晓夏的鞋边:“别给我装傻,你和白天明两个人三个月前借了我们一百万的高利贷,现在连本带利已经一百六十万了,说吧,啥时候还钱?”“我什么时候借过钱啊!还是高利贷!你们是不是搞错了!”叶晓夏觉得自己的头皮的麻了,她就是回学校做个毕业答辩,顺便领个毕业证,怎么才一家门就遇见这莫名其妙的事?现在的她被两个男人驾着,动弹不得,只能大声的喊着:“我三个月前就去学校去了!我上哪管你们借钱了!”牙签男皱着眉毛,扣了扣耳朵,似乎很不满意叶晓夏的大嗓门,他又在叶晓夏的面前抖了抖手上的借条:“你给我看清楚了!这白纸黑字的,签着的是不是你叶晓夏的大名?”叶晓夏这才将目光移到了借条的最下面,不禁傻眼了。这借条的左下角果然龙飞凤舞的写着自己的签名,旁边跟着的是白天明那狗爬一样的签名。日期正好是她离开家去学校拿毕业证的那天。“这不可能……”叶晓夏只觉得血直往头上冲,头昏脑胀,她喃喃了几句又大声的辩驳:“这不可能!我一个连温饱都还没有解决的穷学生,我怎么可能找你们借一百万!”“少跟我说这些!你就说吧,什么时候还钱!”牙签男看起来十分不喜欢跟叶晓夏继续就这个问题纠缠下去了,原本就不怎么友善的语气变得更加凶巴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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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祁夏一共谈过三次失败的恋爱。第一次,九岁,和邻居家的男孩子过家家办婚礼,被两家大人臭骂了一顿于是离婚。第二次,和高中时班上的一位高材生,高考之后一个北上一个南下,劳燕分飞。第三次……唉,不说也罢! 表姐连欣叹道:小夏至今一蹶不振。 祁夏摇头反驳:不,我已再世为人。这一世,要爱一个好男人。第一章 初夏时节,夜色沁着些许凉意,祁夏穿一件湖绿色及膝裙子,两手轻轻扯着肩上的浅灰色带镂空花纹的线织披肩。 她故意用这样的方式占住双手,好不用去挽身旁这位男士的胳膊。 年轻男士穿V领黑色半袖,露出年轻的突兀的喉结,十分得体地与她说笑,两人并行一路,他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举动,一直保持适当距离,过马路时会细心地站在车辆驶来的一侧,并用手臂虚虚圈着她的腰。 他叫什么来着?祁夏在心里想,虽然他刚刚十分绅士地帮她付了冰淇淋的账单,并且认真地做了自我介绍。 对不起,甲君――姑且称他为甲君――很抱歉,看来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 忘记带钱包,这是祁夏最常用的技巧,其实有时根本不等她付账,身边诸多男士――各位身家背景极佳的黄金单身汉,都会忙不迭地为她掏出现金、信用卡。偶尔一次,或许能遇到个入了眼了,于是这段时间便有人负责来往接送并向她贡献想念甚至爱情。 她不缺钱,缺钱的人没心情玩这种游戏,三餐一宿已经叫他们愁白了头。 可这一次却不同,她刚刚结束了一场聚会,疲惫不堪准备回家,路过喜欢的冰淇淋店,不过想一个人坐坐,这里清净得多,没有那么多扑火的飞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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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心彻底地爱上你之前,我的胃,已经脱离了我的意志,抢先一步爱上了你。大龄剩女盛远之的美食爱情之路,曾经是多么的坎坷而迢遥,可是,终于有了那么一个不错的男人,他的胃,先他的心一步,爱上了盛远之的美食。楔子:想请你喝一口我熬的汤 远之被一股迎面而来的外力击中,重心失去平衡,只来得及在喉咙里发出一声极不淑女的短促的尖叫,就像电影里的慢镜头般,跌倒在医院走廊光滑干净直如明镜的人造石地面上。 远之这时根本管不了自己会不会跌痛,形象是否淑女,远之只关心自己一路小心翼翼拎在手里,捧在怀中的那个一升装的保温桶,是否完好。 可是,远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手里的浅蓝色保温桶,自涂着浅浅妃色指甲油的纤长手指间飞出,在空中划了一道优美的抛物线,“嘭”的一声,落地,开花。 医院走廊上,顿时弥漫开一股子甜郁的清香来。 走廊里一时人人走避,再好的汤,洒在地上,总是不那么美了。 远之有片刻的呆愣,看着不远处红白褐黄流了一地的汤水。 这可是她花了一个上午采买材料,清洗处理,炖了两个小时才出锅的椰青煲老鸽啊! 现在呢? 成了一摊地上人人避之不及的垃圾! 远之猛地掉转目光,恨恨地看着那个造成她眼下狼狈局面的人。 肇事者是一个年约三十岁,高大英武的男子,此时一手正扶着一个哭天抢地的孕妇,万分头疼地一边安抚着,一边十分歉意地看着跌坐在地上的远之。 看见远之凌厉的眼神扫过来,他颌首致歉。 “对不起,对不起,她就快要生了,我一时着急,没看清路。”程宏头大,一边是孕妇,一边是怒妇,他今日霉星罩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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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名字外,大龄剩女水若冰和温柔、美丽、女人味没有一丁点的联系,但是现在,她因为触发了妲己系统中的10级任务,要在三年之内,勾搭上一个家财万贯,权势滔天,貌比潘安,才比子建而且要为她痴狂的男人,完成不了就要被抹杀,于是水若冰只有不要脸不要皮,不择手段想尽办法……第一章:相亲and戒指 “又黄了?” “……没……” “那留电话了吗?” “……没……” “那约好下一次什么时候见面了吗?” “……没、没……妈,你看我在路上捡了个什么!”眼看太后脸色不对,水若冰吞了口口水,连忙讨好的将在路上捡的戒指递了上去,“你看这戒指,不是白金的就是纯银的,起码值二十,够买五碗米线,若是您的话,就能用这钱赚十碗的了,您看我这次,白捡了十碗米线!” 太后接过了戒指,眯了下眼,她立刻道:“这戒指我戴着大,也不衬,还是妈您戴着好看,戴到大拇指上,又威武又漂亮,啧啧,就是一个慈禧老佛爷……” 她的话没说完,就见一道银光闪过,那戒指嗖的一下从她的眼前飞了过去:“二十块!你从里到外加一身,就有二百了!头发也是一百二才烫的!还有你这鞋子,也用了六十!哦,合辙这三百八,就换了这么一个二十块的戒指!还慈禧老佛爷,放你的屁!” 太后一手叉腰,吐沫星子几乎喷到她脸上,她缩着头,小声的嘀咕:“我说不烫……” “不烫?不烫你还有女人味吗?你还像个女人吗?就你这样的,还有男人愿意要你吗?看看你天天穿的衣服,运动衣,运动裤!你以为你是刘翔啊!你要是刘翔好了,老娘这辈子也不用这么费劲了!” “这不能怪我,谁让您没把我生成男的,我若是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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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热的夏天,冷淼淼坐在冷气十足的咖啡屋里自顾自地品茶、看小说,惬意无比,无意中听到身后一对相亲男女的对话,男的说是解放军,女的就说不合适。这让从小对解放军叔叔有崇拜情节的淼淼立刻不平,转过身去:“为什么不合适,你知道我想嫁军人还嫁不到呢!”,结果,冷淼淼闪来了军婚……第一章 炎热的夏天下午,到冷气十足的咖啡屋吹着空调,听着咖啡屋里优美的旋律,品一杯奶茶,看一本小说,还有什么比这更幸福的呢。 淼淼是一个特别怕热的人,立夏刚过,她就已经很少出门,原因只有一个,怕热。 不过最近她找到了一个好的消遗地,就是她租住房小区对面,有一间很有格调的咖啡屋,每个走进去的人,都能有一种心灵得到释放的感觉,咖啡屋的老板娘是一个很有韵味的四十几岁的女人,每天下午一点准时到咖啡屋点一杯特色奶茶,在咖啡屋里呆上三四个小时,是她最喜欢做的事。 淼淼是一个网络写手,在XX文学网上小有名气,拥有一批自己忠实的拥护者,她写的小说常常会上文学网的订阅榜,天气热的时候淼淼容易焦虑,思想不集中根本就写不出好的东西来,天天开空调电费会高得离谱,所以改了作息时间,每天晚上写作,零晨三四点才睡觉,一直睡到中午起来吃过午饭就跑到咖啡屋来,这样一来,淼淼倒觉得日子过得不错。 每天同一时间,同一张桌子,点同一杯奶茶,这样的人,想不引起注意都不行,咖啡屋的老板娘在淼淼连着一个星期到咖啡屋的时候就上前答话了,没想到两个年龄相差很多的女人,竟然会成为交谈甚欢的朋友。 同样的时间,推门进屋,却发现同样的位置上已经坐着一个人,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 军人!这个词在淼淼的心里是庄重的代表,记得小学时候课本上讲到解放军叔叔的时候,总是特别的向往,大概每个小孩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偶像,而淼淼,她的偶像就是解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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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眼目睹了所爱的人被杀,云素几近崩溃绝望。却在一次醒来后,发现自己回到了十五年前,灵魂附在一个叫李美人的女人身上。她没有结婚,却已经有了小孩。她是别人的情妇。她疯狂地爱着那个耀眼夺目的男人,却无果而终……而后她又发现了――前世的恋人,今生,却变成了自己的儿子。惶然、迷茫之后,云素不得已接受了这个现实――不管如何,她只要叶迦好好的活着就满足了。她要守护住他,不能让他再早早逝去……第一章 似乎是在梦里,云素听到了一声枪响。 砰―― 映着凄冷的月色,一抹身影缓缓的倒了下去,胸口潺潺的流出鲜红的液体,好刺眼,好刺眼…… 叶迦,叶迦,你不要丢下我,不要――!! 她听见自己悲痛欲绝的喊叫声,流着满面泪水,想要拉住那双已经变得冰凉的手,可是身子被束缚住了,被一双强劲有力的胳膊。 素素,素素!! 滚!!滚,你滚!!你这个杀人凶手!!啊啊!!…… 脑中一片哄哄作响,混乱的场景,嘶吼的叫声,受伤的眼神……各种情景不断在她脑海中穿插闪现,胸口处仿若被压了千万斤重,闷的几乎都不能呼吸,缓缓的,一滴眼泪至眼角滑落,心中大声呐喊,叶迦,叶迦,不要……不要丢下我…… 摇晃着,想要抓到什么的手忽然碰到一个温软的物体,那种带有实质的真实感,让云素蓦地睁开了眼睛。 她一手捂着胸口猛的坐起身,大口大口的喘着气,长发垂在脸侧,脑袋里一片迷迷茫茫的白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