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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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女孩的成长中都会遇到这样一个男生――他和你一起长大、驻扎在你心中多年,他捉弄你、气哭你、却说什么也不放手你离开。久思与小鱼的爱情,两小无猜的缘分,看谁扑倒谁?!伪童话文、有天雷有狗血、看文时请务必要蛋定。第一章:决裂 我决定,再也不理谢久思了。 有必要介绍一下谢久思这个怪胎,雄性,天蝎座典型的闷骚男,学习很好很强大的说,经常听到有花痴女说他长得帅气阳光,我对此嗤之以鼻,其实这厮就是长了一张迷惑人民大众的俊脸蛋,心里绝对是极其黑暗的,不过单从个头来讲,他的发育确实早我很多。 我常为了方便省事,随意的就把他的名字写成“94”,以至于到现在本人一看到有关“9”和“4”的数字组合时就格外的敏感,心跳加速。非常巧的是,我们俩家的父母交情匪浅一直都是邻居,于是,我俩的孽缘也就由此开始了。 这厮和我在同一个产房出生,从换尿布的时候开始他就爱欺负我,每次见到他我都会下意识的嚎啕大哭,然后他又莫名其妙的陪伴我渡过了幼儿园三年无知纯良的岁月,经常光明正大的抢我东西吃,还不许我告诉家里人,再然后他竟然和我念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初中,甚至是在同一个班级,至于以后的岁月里他会不会如影随形,那我就不知道了,我也不关心。 我想我们上辈子一定是仇人,这辈子才这么犯冲,所以每一次和他吵架,我都像吃了鸡血一样战斗力无穷,但是有一点我到现在都弄不明白,为什么每次吵架的结果都以我的惨败认输收场,总之总之,我非常的讨厌他,就差缝个布娃娃用小银针扎他出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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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时墨含的那年,一十九岁,我不知道在他眼中,看到的我是一个叫慕容尘的女子。后来,酒醉的他说:“你和慕容尘长得几乎一样,可一个是尘,一个是沫,终归还是不一样的。”之后多少年,明知道他见到我,又不是我,我也甘愿依附在他身边,仅为师,仅为友。就在生命的尽头,他唯一的嘱托便是让我把一封信,交到慕容尘手中。信封上写着:“慕容尘,亲?”……我谈沫儿便为此,等上一年,又一年……第一章墨含,我告诉你哦!我有两个好朋友,他们也是我的同事。男的叫章历,女的叫宋辞。他们在公司的生产车间做统计员,也就是做做生产报表啊,记记考勤啊,给领导处理点大大小小的杂事之类的活。会与他们结交,是因为我与他们的工作联系很多。你是不是又该说我,整天像个疯丫头,人来熟了?哼~我才不理你呢!你知道吗?今天,宋辞结婚了。其实,好朋友结婚我应该高兴的,可我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你知道吗?我昨天去帮她打扫新房。我从家里坐了快两个半小时的车,才找到她说的那个地方,爬到了顶层,进门一看,我简直要晕倒!明天要结婚的房子,里面乱七八糟,装修的垃圾堆得像高山一样。我的上帝啊!我简直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当时,我真想转头就走。这个样子,明天能结婚吗?他们这是在开玩笑的吧?可看到宋辞极力讨好的笑容,我把裤脚撂了起来,往里面走了进去。可当我推开他们的卧室时,我有些怒不可遏的转身厉色的问宋辞:“明天结婚,你打算睡呢?”宋辞却一幅要笑不笑的脸,对着我说:“钱都花得差不多了,床还没买呢!”那一瞬间,我想骂她来着。可话到嘴边,我又忍了。你说得没错,我这人总是嘴比脑子快。说起话来想也不想就这么脱口而出。往往不知道自己说出来的话,会伤到对方。昨天,我忍住了。墨含,你是不是应该表扬我一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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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良辰实在想不通,自己哪里曾得罪过这位冷面少帅?不仅威逼利诱让自己做了大帅府的“篾片”闲差,还......这不是误会越来越多吗?可是不答应又惹不起,无奈只好退一步想,事了之后自己就远走美国去。上帝啊,让那个冷面从今以后短一截...呃,好象有点恶毒,谁让他这么可恶、流氓,活该!第一章:一定要逼她低头? “不知许小姐的喜好,我擅自做主让人收拾了房间,许小姐看哪里不合适的,务必提出来,就当自己家里一般,千万不要客气。四姨娘笑的妩媚,话说的十分恳切。 许良辰连忙微笑着道谢:“多谢四夫人费心,良辰不过是虚忝其位,哪里当得府上和四夫人这般关照?” 自己不过是大帅府的家庭教师和内眷与洋人交际的翻译,这位四夫人也未免太过客气了吧? 说好了不住大帅府,启明女校和《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工作继续保留,可以说实际上在段府的时间不会多长,晚上住在这里可能更是偶尔,想不到大帅府竟然拨出了这样一个独立院落给自己居住,这位四夫人殷勤恳切,态度好的令她有些受宠若惊。 说白了,自己也不过是初入大帅府的一个普通工作人员,怎么会有这样的待遇?和这位风姿绰约的四夫人也素不相识,感觉上却怎么俨然成了大帅府的贵客? “四夫人,我只是府上的普通服务人员,而且家离得不远,这般劳师动众良辰哪里当得起?”许良辰端庄温婉地微笑着:“四夫人和府上的心意良辰敬领,您看这居处……”还是不要了,可好? “不过是两间房子,许小姐这是看不起我段家?”四夫人笑着尚未搭话,门外有人冷声说道。 许良辰闻言心一跳,脸上的笑容有些凝滞,四夫人吴雯绢恍然未见,笑着回头:“老大,四姨要的花可让人送来了?可要让人挑最好的,这屋子里我觉得就缺两盆榆叶梅呢。 说话间段奕桀已经大步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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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玉佛,人不如其名,年仅十五岁就少心少肺的,用药杀人、用毒救人是她的家常便饭,救不该救之人,毒不可毒之人是她的神圣使命,爱救不救更是她的至上原则,她简直可恶的一蹋糊涂,医术称仙,毒术为尊,武术号称三脚猫。 长孙无病,人亦不如其名,药水当茶喝,人参当饭吃,瘦得一阵风便能吹到天边去。他温和的没有脾气――因为发脾气会要了他的命;他的眼神总是详和一片――因为人生几近无所求;他的日子总是在奢求――因为多活一刻就是奇迹。第1节:楔子 天目山雄踞黄山与东海之间,龙飞凤舞俯控吴越,狮蹲象立威镇东南。 东西两峰遥相对峙,宛如双眸仰望苍穹。 天目山为江南宗教名山,东汉道教与大宗张道陵在此修道,史称三十四洞天。佛教始于晋。 十年前江湖上名极一时的佛公子柳东泽,玉心女常玉心便隐居于此。 佛公子一招“佛手印”傲视江湖,无人能及,横行江湖数年终是因为无人匹敌过于无聊,娶了江湖第一美人常玉心便退出江湖,一直过着隐居的生活。 夫妻甜美如密的二人世界终止于女儿柳玉佛出生的那一年,长得跟她娘一样美得云见云开,人见人爱也就处了,还颇有天份的承袭其父的一身医术再加以发扬光大,六岁学完柳东泽的全部医术,六岁之后,便开始自个儿琢磨。 七岁开始,柳玉佛不安于医,开始研毒,常常堡个五毒汤,曼陀罗煎蛋送上桌,一时不察吃下去不吃也痛上半天。 她下的毒她解,不过,自那之后,柳氏夫妇再也没胆尝试宝贝女儿的“精心料理”。 玉佛十二岁那年,柳东泽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宝贝女儿是个怪胎,天份惊人,无人可挡,所幸他开明爱女,亲自带着宝贝女儿下山“救人”去了。 至此之后,每隔三五个月柳玉佛便会下山一趟。 五天前,柳玉佛接至玉虚观人的请托独自一人上玉虚观替静心师太解毒,前后算一算,加上路上花费的时间,玉佛回到玉佛精舍起码得十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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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后悔,她这生只后悔过两次――一是,当年轻易放弃这个男人;一是,如今再次开始这段感情。有的时候,恨的不是背叛,而是深爱……我恨我爱你。──题记?遗爱记。上述虐恋情深版题记,纯为烘托氛围(汗~)这篇依旧是亲妈文,只讲述一男一女,在爱情里收复失地的故事。第一章 半夜时,她醒过来。 在这个没有暖气的房间,赤着背脊,靠在身后硬朗的胸膛中,并不觉得冷。 刚才做的太激烈,她浑身酸疼,在男人臂弯的桎梏中转个身,有些艰难。 他身上味道繁杂,烟草,酒精,还有,她的味道;时颜将下巴垫在他宽厚的肩头上,轻嗅。 曾经略显清瘦的身躯,此时已变得异常壁垒分明,下颚线条也更为锋锐,眉峰蹙着,眉宇中的情结,是一把温柔的刺刀。 唯一不变的是他的眼睛,墨黑墨黑,即使是在刚才那样痴迷而狂热的纠缠中,瞳孔里依旧带着沉沉、压抑的光。 连她都讶异,自己对他的一切,竟记得这么清楚。 事实证明,五年时光,远不够她用来遗忘。 ***** 时颜亲吻他菲薄的唇,并开始思考,他醒来后,自己第一句话要说什么。 静谧空间中,有他微不可闻的呼吸声。也许她该奢望时间停在这一秒,可他的手机,蓦然发出振铃声,原本的安静,就这样,碎了一地。 时颜动作灵敏,手机响了两声就被她按断。 黑色iPhone进了条短信,署名:洁一。 时颜本无意窥探,可就是这么鬼使神差,看到这个名字,手指就失控。 点开来看,内容简短:我两点的班机到S市,还没睡的话,来接我。 洁一,洁一…… 她之前见过这个叫冉洁一的女人,匆匆一面,在他的办公室外。那女人似乎是来辞行,离开办公室前,在门口拥抱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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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阑珊天生就是为戏而生的,在戏中她游刃有余,戏外,她当何去何从?而他言子清,高干子弟中的翘楚,却亦愿沉迷其间。想他英俊非凡,与之共戏,又有何妨。楚轩自是不知,原来那抹红竟能如此美轮美奂,而平时所见的那些鲜红,伴着哀求,竟是那么肮脏刺眼。第一章:奇遇 北京是个奇特的城市,它有上海的繁华,亦有江南水乡的柔情。在市区,大厦林立,行人皆是匆匆过客,连那些精心的绿化,也无人问津。而柔情,存在于那片老房区,那儿的四合院让人神迷,让人觉得这不单是建筑,更是艺术。伫立于静谧之中,总让人的心也随之缓下脚步,贪恋地吸取着倍感清新的空气,心头的柔软终是浓的瞬间化了开来。 在这片安静的土地上,亦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纯朴善良,他们热情好客。他们真真正正地在享受生活。 “老顾,你那孙女儿什么时候登台啊。”一位老人停着车,从车栏里取出刚买回的菜,微仰着那饱经时间考验的脸,朝着茶楼里轻声喊去。 “候着吧,快了,快了啊。”茶楼内一个略带沧桑的声音回应道。 “这可不成,你得给个准儿啊,这么吊着,难受。”那老人已行至院门口,却又伫足不入,只纠结于对方一个准信儿。 “就今晚。”说话间,茶楼的二楼侧,窗扉咋开,一个人儿扬着笑意朝着老人回道。 “定了啊~!唱哪出呀?”老人一拍大腿,忙着又问。 “贵妃醉酒。” 许是得了个准儿,许是受那人儿的笑靥的影响,老人也笑开了花,提着菜忙进了院子,步伐也似轻巧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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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生于富贵之家,虽说母亲早逝,但优越的贵族血统让他智商超群,天生异能!年纪轻轻就只手撑天,却低调得无人知晓!爱,对于他来说太奢侈!因为他的“特殊”,多年前已不能爱!他与她相遇,乃是阴差阳错!可惜,他们相见已不相识! 她想躲起来独自抚养两个天赐的宝宝!可惜她不知道她却躲进了他的老巢里!擦肩而过的无数次,因为宝宝这个证据太过确凿!最终她失去了两个幼子的抚养权,带着身孕远走他乡。时光荏苒,岁月却独独饶过她!摸着一天天变得细腻的脸,她喜忧参半!第一章:步入剩女一族 木小小人如其名,在家排行第三,上面两个姐姐,为了香火,木小小的父母为生个儿子继续努力,据说小小的名字也就由母亲说“这个丫头这么小,就叫小小吧”,父亲当然没有什么意见,本就可有可无嘛。在父母的努力下,在小小6岁那年,小小终于有个弟弟了!木父大张旗鼓地开始了起名这个意义重大的事情,并且起个很拉风的名字“木长风”。 小小就像一颗小草一样,在父母“望天收”的理论指导下慢慢长大,她的父母如中国农村大多重男轻女的父母一样,饿不死冻不死你就知足吧。 小小在父母脸上看到最多的就是冷漠,她不明白为什么父母看她的眼神透露出不一般的冷漠,她的两个姐姐虽然也不得父母的喜爱,但是偶然的时候还是能得到父母点滴的关系!小小吃着残羹剩饭,像杂草一样慢慢的长大,并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京城的大学! 开学了,小小背着一点点大的行李,告别了她永远也搞不清的父母,开始了半工半读的生活,努力了几年,终于毕业!并在一个不错的单位谋到了一个职位!小小高兴极了!她终于自由了! 长大了的小小虽然没有倾世红颜,可小小小巧玲珑、机灵勤快很得同学同事的欢迎。小小也有自己的梦想,当然没有异想天开,困难的生活经历使她的梦想很现实,好好工作,好好生活,找个真心的爱人白头到老。 小小不仅学习好,又有社会实践经验,这多亏了几年的半工半读,小小过五关、斩六将,终于被B市的龙头企业郑氏集团录取了。小小不骄不躁,刻苦努力,终于得到了公司的认可。小小埋头苦干了4年,终于在工作上站住了脚,做到了一个小部门的小主管。当然努力的工作换来了丰厚的报酬,小小四年的时间在B市拥有了自己的一个小小的家,一室一厅的小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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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军阀混战。那年春日,钟雪落十九,青春美貌,含娇带怯嫁入帅府,以为夫君便是那少帅!盖头揭开,却是晴天霹雳……计中计,局中局,谁暖了谁的烽火岁月,谁又冷了谁的温柔痴心?乱世天下,鸿鹄志,机关算尽,步步为营!十丈红尘,情缘浅,人事易分,烟花易冷!第一章:初入侯门 钟雪落风光嫁入霍家的那一日,正是莺飞草长,杨柳新晴的春日良辰,满城的初杏桃夭,花瓣纷飞如雪! 那是一场轰动骏都的婚礼,霍家派了流水一般的汽车来迎接新娘,浩浩荡荡驶满骏都的通城马路,无数的戎装警卫为迎亲队伍护航,雪落坐在小汽车里悄悄掀了盖头瞧,眼中落满了骏都春日灿烂如锦的阳光! 哄哄闹闹地跨了火盆,拜了天地,敬了媳妇茶,老妈子搀着她入了洞房,她端端坐在铺了龙凤呈祥毯的西洋弹簧床上,眼睛前是红蒙蒙的一片,耳边还隐约听得到外面吃酒的席上觥筹交错人声鼎沸,仿佛是蜜糖泡子在她心里咕嘟咕嘟地煮着,腾起了,炸裂了,都还是蜜糖! 终于是夜了,外面又摆起了叮叮当当的锣鼓唱腔,满堂叫好声响成一片,霍公馆里到处都是喧嚣热闹,只有花园后独立的小洋楼,披红挂彩的新房里安安静静,一众的丫头老妈子都悄不做声地退去了,蒙头的红纱外人影渐稀,门带上了,只剩下一个高的影子,一步一步走近,停在她面前不动,似在细细端详她,龙涎香的柔和香气随着陌生的男子气息扑在她周围,她的心擂鼓似地响着,双手紧紧交握起来! 三十万易军的年轻统帅,江北十三省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霍展鲲,无数闺阁千金放在心头的鲲少,现在就站在她面前,已经是她拜过天地的夫君! 幸福来得太过突然,就算已经到了这一刻,她仍然疑心是在梦中! 一杆镶金?玉的喜秤抬了起来,轻轻一撩,终于揭了她的红盖头。 她娇怯怯抬起头来,面前的新郎一身喜服,眉目温柔,丰神俊朗,仿佛戏文中走出的偏偏浊世佳公子,她眼中笑意流淌,然而那温柔的笑意还没来得及泛在嘴角,她却忽然觉得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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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很勤俭节约的女人,衣服,我穿PUMIAO,手机,我用山寨机,泡面,我吃康帅博,我从头到脚不遗余力地支持山寨事业蓬勃发展,直到我的男人终于忍无可忍,一声怒吼:“周小琪你有完没完!安全套你都用山寨的!”呃……我内牛满面,习惯性手贱,买了山寨杜蕾斯――杜雷斯……不小心,搞出人命了!第一章 沈枫说,在反三俗的年代,我还能活得这么滋润简直是一个奇迹。当沈枫姗姗来迟的时候,我这个奇迹正脚踏奈克,身穿PUMIAO,手拿山寨机,来电提示,一边震动一边放着天涯神曲《爱情买卖》,高分贝不甚清晰地唱着“裆处是你咬分开,分开就分开,现在你又用针挨,把我缝回来……” 沈枫手快地掐断了电话,在看到我之后立刻转身当做不认识。 我将手机塞回包里,慢悠悠走向她,一只手搭在她肩膀上。沈枫右手扶额,一脸惨痛。“周小琪,我只有逼自己相信你是故意的,才能克制自己不将你人道毁灭!” “亲爱的枫,凡是国产的,我们都要支持,凡是洋货,我们都要支持山寨。我知道你这种一身名牌英语过八级的人永远体会不了我这种实业爱国人士的高尚情操。” 沈枫无力地垮下肩膀,放弃跟我斗嘴,拖着我的手直奔妇产科。 “你们家秦征呢?”在妇产科外排队的时候,沈枫双手叉腰,横眉怒目地问。 我做小媳妇状,哀怨道:“他今天有会要开,不能陪我,亲爱的枫,幸好还有你啊……” 沈枫别过脸,骂了句三字经,然后才回过头来看我:“周小琪,你是故意怀上的吧。” 我就知道他们都不相信我……我真真以为“杜雷斯”只是“杜蕾斯”的另外一个翻译版本,哪有山寨的还卖那么贵的?平生唯一一次真心想崇洋媚外买正版,结果还是习惯性中招了。 我和秦征本来说好三十岁再结婚生子,结果因为这个小小的意外,把原计划提早了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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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被人称为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从俊朗的少年到帅气的男人,她陪他成长了十余年。可是十余年的时间似乎也不够她了解他。他从小就特别喜欢欺负她,没有他在的时候他就不许她跟别的小朋友玩。长大后的他依旧霸道无比,可是她却从没拒绝,只因为她觉得自己在他心里是特殊的。可是,现实永远磨人,两颗不能交集的心,永远站在彼岸。再见面时,他是全世闻名的翻译官,而她只不过是……第一节:楔子 苏微恙常常都会忘记自己的生日,已经记不得自己有多久没过生日了。生日那天,她还在梦中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萧北打了电话过来。 她愣了好一会儿,才懒洋洋的接起:“天神,找我这妖孽干啥?” “当然是收了你,快点起来,我马上就到你家了。” 于是那天,她过了自己的第25岁生日,那是她喝的最稀里糊涂的一次。先收到礼物,那么多人里面,萧北送的礼物最美,不是婚纱,却像极了婚纱。 分不清到底是谁把谁先灌醉了,坐在萧北男朋友车上时,他家祖宗女友三番五次把车门打开,把他吓的一身冷汗,微恙的酒更是吓醒了一半。车停的时候,只是一眨眼的功夫萧北就冲到马路中间,坐在栏杆上对着这边嚷嚷:“苏妖孽,你都快要25岁了,还忘不了你的何天神呢!” 微恙又醉又气,忘记了自己说了什么,有多久没听到和那个人有关的字眼了,她只觉头痛欲裂,记不得最后是怎么睡着的,明明应该快乐的生日却被反复的梦纠缠了一个晚上,醒了,也分不清什么是真,什么是梦了。 第二天她是在自己的床上醒来的,洗了个澡,还是觉得一身酒气,于是她突发奇想的将房子给打扫一番。 记不得有多久没有将自己的房间彻底清理一番了,她意外的翻出了抽屉的躺了很久很旧的笔记本,上面有她最喜欢的一句话:“青梅枯萎,竹马老去,从此我爱上的人都像你。”她对这句话一见钟情。 她这一生好像总是有那么多不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