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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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部言情小说,这也不是个讨喜的女人。朱可娃的生活就好似一幕轻飘荒诞的梦呓,低俗精致,禽兽无序。也许,这也就男人和女人那点事事儿,嚼来嚼去,能嚼出渣滓:污浊、混乱、乞强。痴缠、需索、艳丽。本应媚态百生的脸上挂着的却是软弱赤诚的容颜,当真若是浮世梦中人亦变癫狂。 注:压缩包文件内含前两部《朱可娃传》、《圣.朱可娃》。第一章 年龄,真是个奇妙的东西。“三十而立”,人一进三十岁就是一番境界,过线三十五,奔四而去,那就有种腾云驾雾之感,前事如浮云,后事,―――稳扎稳打过呗。 朱可娃现在即是如是想。 一个单亲妈妈,带着一个七岁的儿子,一双一岁的龙凤胎儿女,上有老父,自己又下岗,如果仅凭老父亲的退休工资过活―――实在艰难。于是,朱可娃打起了家里这套四合院的主意。 “我想把东厢房那套房子租出去,”朱可娃一边给小儿子量体温,一边跟坐在竹摇椅上看报纸的父亲说。小儿子朱开落,乳名智齿,身体特别不好,总发烧,朱可娃最过不得幼子。小心摸着开落的胎发,开落在妈妈怀里象一块璞玉,静美的就是天上的孩子。 竹摇椅上的朱源一听她这么一说,报纸放了下来,“你想把房子租给谁?” 朱可娃抬起头,眉头轻蹙,“是我想把房子租给谁就租给谁的?肯定要先出个告示什么的,要不,把房子挂在中介托人租也行,肯定要人家愿意租,而且,我们看着也合适才行。” 朱源眉头也蹙起来,看了她一眼,低头想了想,又看向她,“可娃,你怎么想着突然要租房子了?”问着,语气里竟然有些小心翼翼。 她爸这样,朱可娃倒有些恼火起来,可她是个温性子,火气,很不容易冲上去。儿子温度正常,她把小儿子放进身旁暖和的小摇窝里,开落一离开妈妈的体温小手还一抓一抓地要抓妈妈,朱可娃递过去一只手指头给儿子握着,又抬起头看向她爸:“爸,我想把房租出去肯定还是想要家里过好一点儿,我还想着,开落喜雪现在也大一点儿了,不用我天天守着了,我准备出去找份工作,光凭您的退休金,总也不是个事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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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磊:你姓班名小花不是姓班名主任!天天老管我干啥? 班小花:这位童鞋不好意思,这是我前世的班主任职业素养使然。 焦阳:什么是物理?班小花不会的就是物理。 王梓:抬头仰望星空,班小花是火星上独一无二的那朵花。 班小花:Stop!别拿班花儿不当干部! 从严厉班主任到问题少女,从速食爱情到懵懂青春,看她如何从人人都恨的班小花变成人人都爱的班小花。第一章:速食爱情的悲哀 “孟老师,恭喜恭喜啊。” “是明天十点半吧?放心,一定来,一定来。” 孟小舟放下电话,突然有种无力感。自己真的要嫁给焦阳了么?一切仿佛水到渠成,自己却总觉得差那么一点点。 孟小舟的人生可谓中规中矩。 没有极品室友,没有出轨的老爹,没有打不走的小三,没有得白血病的男朋友,没有…… 自初中开始,一路重点学校,读完研毕了业,选择去了最适合她的地方――学校,当了一名高中老师,整日和学生斗智斗勇。现在的小孩,厉害着呢,一不留神就被他们打趴下。 不知不觉她也成了大龄剩女一枚,别人介绍焦阳给他――博士在读,即将毕业,样貌不错,门当户对,顺理成章地两人谈了一年恋爱,马上步入婚宴殿堂。 一切都很完美,却总觉得有些缺陷。有时候她半开玩笑:“有时候看看我们班孩子,觉得青春真好。人家都说再重来一次我肯定要好好学习,我说我要是重来一次一定好好玩,好好谈场恋爱。” 焦阳“哦”了一声,将头埋进《非线性光学》里。 自己真要嫁给他么?孟小舟有些迟疑了。 第一次见他约在一间茶楼里,孟小舟后到,看见一个笑容清朗的男人手里摆弄着一枚魔方,颇有些理科怪才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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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典礼上,新娘挠挠头说:“其实……我暗恋他十多年……”宾客一片哗然,太执着了!男人们羡慕地看着新郎,心说:哥们儿,太幸运了,要是这么个女人,掏心掏肺地对我,不出一年,我就举白旗了。还是您狠,楞是坚持了十多年不投降,不愧是成功人士,定力够强! 这时,无辜的新郎也开口了:“其实……我也暗恋她十多年……”哗!台下震惊了!这是什么个乌龙?暗恋游戏?也不能玩十几年吧!这俩都什么人啊?第一章 几乎每一个女孩,在青春期都懵懵懂懂地在意过一个人,默默地关注过他,甜蜜而又忧伤地偷偷喜欢。在她的记忆里,他可以是同学是朋友是邻居,甚至是陌生人。 也许多年后,她连他的面貌都会记不起,但是每当闭上眼睛,浮现在眼前的会是那淡淡的笑容,鼻翼间恍惚飘过的会是那个人干净的气息。 也许多年后,她也已经分不清楚,究竟是爱上那个十六岁的少年,还是爱上那段最美的时光,她对那段时光的记忆,或许只剩一个深刻的背影和一副好听的声音。 时间抹去的只是记忆,而永存的,是爱情。 在C市最富盛名的五星级酒店,正在举行一场婚礼,酒店门口,悬挂着新郎和新娘的巨幅合照,这不同于一般婚礼上惯用的经过摄影师专业取景,以及后期处理工作人员巧手涂抹过的婚纱艺照,而是一张看起来有点历史的普通照片,背景是本市最著名的树仁中学那个坚固的、极富厚重感和沧桑感的大门。 画面左边站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身姿俊逸挺拔,长相英俊帅气,即使身穿最普通的高中生校服,也难掩其锋芒。不难看出十年后,这必然也是个颠倒众女的祸水级男人。照片里的他,虽然脸上漠然没有什么表情,细心的人却能看出,他的眼底,透着淡淡的喜悦。 男孩的右侧,是个身材娇小的女孩,穿一身土兮兮的宽大运动服。照片上看,长相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硬要说特别出彩的,大概就是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最突出的,让人印象深刻看一眼就不会忘记的,是女孩脸上的笑容,所有看到的人,都会被这个笑容所感染,不由自主地展颜一笑。 宾客们看到这张照片,无不羡慕。新郎和新娘居然是高中同学,看照片的样子,八成那时候就有暧昧的了,到现在也有十多年的时间了。在现下这个物欲横流,四处充满诱惑的社会,真是相当地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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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一所风水颇佳环境良好的宅子,就是偏远了一点;她有一个忠心耿耿的管家,就是啰嗦了一点;她有一个温柔听话的女儿,可惜不是自己生的;她有一个收入稳定常年分居两地的丈夫,唯一的遗憾是那个家伙性格……总而言之,她觉得这样的生活其实也挺好!第一章 清晨,穗信睁开双眼,很不雅的打了个哈欠,幸好这个房间里只有自己一个人,要不然一定会被管家大呼小叫的认为不符合礼仪。 作为一个家有余资并且有灵力的魂魄,她住在离静灵庭最近的流魂街一区,不过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她家坐落在离街市较远的地方,这曾经给喜欢逛街的穗信带来了很多不便,不过,有灵力的好处就是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既然不方面出门,穗信便渐渐养成了躲在家里看书的好习惯。 不知道今天厨房做了什么好吃的…… 一边穿衣一边流口水的穗信开始了新一天的生活。 午后。 “东野,麻烦去书房帮我拿一本书过来!”跪坐在堂屋下的走廊,穗信撑着头非常无聊的喊。 “很抱歉,夫人,您已经把书房的藏书都看完了。”老管家恭敬的低下头。 “那就去大人的地下实验室找本实验记录也好,无聊死了!” “很抱歉,那里的资料您也都查阅过了。” “不会吧?” 穗信唰的一下站起来,不可置信的问。 自己真的有那么厉害吗?记得刚刚嫁过来的时候,她可是被那些堆成山一样的书籍吓得三天没好好吃饭啊,这么快就全部看完了?算算时间,呃……貌似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唉,不知不觉日子还真是过得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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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奉无神论主义的高幸,她的周围却尽是些怪人,去参加堂姐高夕雅的婚礼,无意中居然与他冥婚……本文有那么点恐怖元素,但总体应该算篇欢乐的文吧!内容标签:都市情缘,豪门世家,前世今生,不经意的冥婚。主角:高幸。第一章:拜堂 “啊啊啊啊啊啊!出来了出来了!” 各位观众朋友们不要误会,这凄厉的叫声不是发生在产房,而是在电影院。在我旁边这位打扮时髦的小姐是我的室友李仪小姐,刚才的尖叫就是她发出来的,因为一头狂狷乱发的女鬼正在大荧幕里爬来爬去。 “都是假的,叫个什么劲儿。”我捂住她的嘴,还好我俩坐在很靠后的位置不至于引起公愤。 “那么没情调还看什么鬼片。”李仪反驳我。 “明明是你强迫我来陪你看的。”我驳回去。 “追我那小子临时有事来不了嘛,就把票给我了,你不总说浪费是可耻的嘛,就拉你来看了。”李仪撒娇似的靠在我肩膀上,她那一米七的个头想在我一米六五的身高上找到小鸟依人的感觉真不容易。 “对了,昨晚谁给你打的电话,我看你脸都白了,看恐怖片都没看你吓这样。”李仪突然问。 “我爸打来的,让我回老家参加堂姐的婚礼。” “那你怎么那反应,新郎是你喜欢的人?” “P呀,你想象力也太丰富了。” “那怎么?” “说了你也不明白,好好看你的电影,这会儿功夫都死两个配角了。” 我把李仪的脸转回屏幕的方向,我对老家深厚的排斥感情解释起来太复杂了。我家算是个大家族吧,有没有钱我不知道,人倒是挺多的,亲戚也不是普通亲戚的关系,被分成了嫡系和旁系,顾名思义,嫡系是继承家业的那一队人马,旁系就是被分出去的炮灰,很不幸,大爷我就生在旁系那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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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呼之欲出的回忆;那些迢迢无尽的未来。那些午夜难眠时突然泪落的梦境;那些夏末微凉时突然瑟缩的错觉。那些无论我美不美丽、苍不苍老,你都不会改变的视线;那些无论你放不放弃、绝不绝望,我都不会结束的守候。那些爱;那些被爱。那些,是在我天空里的怀抱;那些,是在你怀抱里的天空……第一章:记忆是心灵相印的痕迹 殷爱放学以后没敢直接到孙叔叔家去吃晚饭,她悄悄地先回家换了一条裤子,今天在学校里那一跤摔得实在是很惨,膝盖摔紫了一大块不说,裤子也摔通了一个洞,如果让孙克看见了,他肯定又要发脾气。 用碘酒擦了擦膝盖,疼得殷爱呲牙咧嘴,换上新裤子以后她骑着自行车在大院里绕了一圈,装成刚从学校回来的样子,把车骑到了孙叔叔家的院门边按响门铃,对来开门的吴阿姨甜甜地打了个招呼:“吴阿姨,晚上烧什么好吃的呀,饿坏了!” 和很多随军家属一样,吴阿姨在大院里的军人服务社上班,工作十分轻松,把绝大部分精力都用在照顾丈夫和儿子上。她笑咪咪地从自行车篓里拿过书包:“你孙克哥哥昨天说了要吃炸酱面,厨房里锅上熬着酱呢,可香了!唉呀,你看看现在的孩子多可怜,这书包重的!” 殷爱挽着吴阿姨的胳臂,两个人说说笑笑进了屋,吴阿姨进厨房去继续忙活,没一会儿功夫伸头出来喊了一嗓子:“小爱啊,洗手了没有,来帮我尝尝咸淡!” “哎!”殷爱趿拉着拖鞋一溜小跑过去,就着阿姨的手舔了一小口新熬的酱,咸淡适宜,味道别提多美了,“真好吃,晚上我又要吃多了,怎么办呢,裤腰又嫌窄了,5555!” 吴阿姨笑着:“别着急,等孙克回来我们就吃,你孙叔叔今天晚上有事,不回来吃饭,没口福!” 殷爱抬腕看看手表:“孙克哥还没回来么?都快高考了,不是说他们足球队不训练了么!” “谁知道啊,这小子成天就知道疯玩,哪有一点要高考的样子!我看他也玄,实在不行就叫他老子送他到部队里去吃点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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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见到娇人的人,都会以为她是一个有佛性的孩子,秉性善良、心思柔软,可是在接触她一阵时间以后,人们才发现,娇人长着一张佛性的美人脸,却有着一颗凉薄的心,让你永远也不可能捂热她……文中高干横生,妖孽纵横,天雷滚滚……第一章:缘起娇人 娇人是个生性凉薄的孩子,她出身极其低微,是一个不知道父母是谁的孤儿,可她又命比天骄,被W市顶顶有名的权贵所收养了。 这人是李芯诚,他出生于政治世家,一路走来顺风顺水,唯一的缺憾便是没有娇妻爱子相伴,当然,这个缺憾是在他们老李家的看来,可李芯诚却不这么认为,用他话来讲,自己一个多自由自在,如果你问他,你不想传宗接代了?他会告诉你孩子都是讨债鬼,他何苦弄一个讨债鬼来,当然,在他说这个话的时候,却全然不晓得他会在自己二十五岁生日之前亲自弄来了一个所谓的讨债鬼。 当李芯诚对外宣称他收养一个女童的时候,所有人都大吃一惊,更有人笑谈,这肯定是李芯诚自己外面弄出来的私生女。 所有人的李家人都忘不了李芯诚抱着娇人回来的情景,一个五岁的孩子已经出落的极其美好,是的,这个孩子只能用美好一词好形容,她有了一张白净而圆润的脸庞,晶莹剔透,黑曜石一般的大眼睛隐隐含着含着几分笑意,那红的似多汁的樱桃一般的小嘴微微弯着,就这么不怕生的看着所有人,一副笑吟吟的乖巧模样。 “她是娇人,以后就是我女儿了。”李芯诚淡淡的交代了一句,自此,娇人正式落户在了李家。 李芯诚是个吃喝玩乐让让精通的主,可是对于养孩子,他还真的不会,也不懂,不过这是个霸道惯了的主,自家孩子自家养,用不着别人插手,所以也造就了娇人日后的妖孽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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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丧夫多年的老妈终于选择二婚,我意外地有了一个不同父不同母的弟弟,他竟然是红透半边天的偶像巨星,本以为是天上掉下来的超级大馅饼,没想到我却从此沦落到不得不去给他免费打工,被追星少女找麻烦,被他当出气筒。管你帅的惨绝人寰还是人神共愤,但如果我不能成为公主,可不可以不受伤?第一章:老妈的婚礼 我从柔软的沙发上不情愿的站了起来,化妆室的沙发上立刻显出一个凹陷的印子,但很快就消失了,我回头又望了眼似乎是很昂贵的白色沙发,放轻脚步走到此时正眯着眼不时看向化妆镜的男人。 严格来说,他在我眼里不能算个男人,他的不成熟最多算是个半大的男孩,当然,如果你跟他相处过的话。 虽然他的长相在绝大多数女人眼里是完美的,如果要我用一个词来形容他的外貌,我绝对会告诉你,拜托,用一卡车才能够装下那些华丽丽的词汇吧! 漂亮,妖娆,皮肤白皙,身材修长,鼻子坚挺,眉宇柔顺,气质傲然,很多时候,光是看着那张脸都给我一种不真实感,他妖娆却不显的世俗,就像个从天而降的绝美白天使,那么美,却那么孤独。 他的名字叫做廖哲昕,是个红遍全亚洲的偶像巨星。 你问我跟他的关系?恩,让我想想,因为实在有太多的词汇可以放在我们的身上了,同居,姐弟,抑或是是雇佣关系,但每一种,似乎都是被迫的。 当然,不是我被被迫,而是我们的巨星MIE,没错,MIE是廖哲昕的英文名,也是艺名。 他的视线终于抬起,望向镜子里的我,眼神和语气立刻显得不耐烦起来,"你不睡了吗?昨天晚上在干什么?到底你是明星还是我是明星?" 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没有那么的愤怒,我脸上依旧很平静,“当然是……你咯。” “知道就好,再帮我补补妆。” “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如果你卸了妆走在马路上就没人会认出你是MIE了?”我暗暗嘲讽他妆太厚,不过如此聪明的廖哲昕一定立刻就听出来了,因为他的眼里满是愤怒,在我面前,他从来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想发怒就发怒,不过立刻,他挑挑眉,嘴角挂上一抹邪邪的笑容,“安采采,那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即使你化了妆走在街上也没人认得出你是女人?” 我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只能瞪眼看着他,回想起我此刻痛苦的根源,全部来自几天前的那场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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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斯蓝真是脑袋进水了,竟然把一个昏倒在路边的小孩带回了家,本以为等他醒了之后可以问出父母是谁,家住哪里,结果他醒来第一句话就是:“妈咪,我饿了!”不仅如此,他还正大光明地霸占了她的卧室,将她赶去睡沙发,有了孩子后的生活就是…… 他,左浅彻三个字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整个世界黑暗王国的统治者,却被仇家下了药变成了小孩昏倒路边,幸运的是被一个女子捡回了家……第一章:捡回家了 六月已经进入了梅雨季节,天空淅沥沥的下了飘雨,没完没了。 偌大的公司已经变得空荡荡的,同事们都被男朋友接走了,斯蓝关掉了电脑,收拾了收拾,走出了公司才发现倾盆大雨狠狠的洗刷着这个喧嚣的城市。 “真倒霉,我又忘记了带雨伞。”斯蓝郁闷的拿着包包顶在头上,反正公司离家里不算太远,跑回去淋湿了就洗个热水澡呗! “啊”在没有人的道路上,斯蓝跑的速度有些小快,不想让雨淋嘛!在转弯的时候没有注意,被什么东西拌倒了,活生生的跌了一个狗吃屎,满身被地面脏脏的水给弄湿了。 “Shit,怎么这么倒霉?”斯蓝连忙爬起来,却看见地上躺着一个小男孩子,黑色的风衣,西装裤套在他稚嫩的身体上有些滑稽。里面穿着白色的衬衫也显得很大,还沾着红色的血迹。 斯蓝静静看了他一会,似乎昏倒了,没有任何反应。 该不会死了吧? 斯蓝郁闷的想,蹲下身子,手指探了探他的鼻子下面,深深的吐了一口气,喃喃自语:“呼~~~还好,还有呼吸。” “喂,小朋友醒一醒,不要睡在这里,会感冒的。”斯蓝摇了摇他的胳膊,可惜睡在地上的人并没有醒来。 “他好像是受伤了?该怎么办?报警?警察会管他吗?人家会不会认为他是我的儿子?那误会岂不是闹大了。唉,算了,先弄回家再说,等他醒来再问问他家住在哪里,好送她回去。” 斯蓝两手叉腰,就做一回好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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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楚昊语气冰冷,颜筱,你再往前走一步试试?颜筱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楚昊冷冷地看着她的背影,直至消失……五年后,同样冰冷的语气,楚昊说,颜筱,你敢再往前走一步试试?颜筱毫不迟疑地再次转身,下一秒,人已被楚昊狠狠地摁在了墙上……“颜筱,我记得,我们曾有过一个孩子!”一字一顿,清晰而冰冷……第一章:重逢 颜筱一直坚信自己是“玫瑰”(霉龟)属性,是属于喝水都能塞牙缝的那种,如若不然也不会莫名被调剂回A市著名私立中学圣尹高中实习,更不会在刚下校车一个小时不到便被圣尹值班的领导当成违纪学生给逮进了教务处。 “什么名字?哪个班的?晚自习时间为什么还在校园晃悠不回教室?” 带着黑框眼镜腆着啤酒肚的教务处主任张起抬手扶了扶黑框眼镜,眯起眼镜透过黑框往上斜睨向颜筱,语气严肃,一派“你不给我说实话我就给你点颜色”的架势。 有些莫名奇妙地抬眸望了眼前一脸严肃的教务处主任一眼,颜筱再次低头打量了下自己的装扮,白色T恤,蓝色牛仔裤,白色帆布鞋,加上头上扎着的高马尾,打扮确实挺中学生,但以自己将满24岁的高龄,即使长了张娃娃脸,也不至于让人误认成中学生才是。 因为从K师大到A市路途遥远,颜筱又是习惯逢坐车必睡,为了睡着舒服,早上出门时便换上这套简便的装扮。 一个小时前,在连坐了十二个小时的校班车到达圣尹后,颜筱一下车便忙着与随行的同学将行李搬回学校帮忙在校外租的房子,整理妥当后发现与指导老师见面的时间已快到了,来不及换套衣服便匆匆赶往圣尹。 没想到刚进校门五分钟不到便被在校园内巡视的教务处主任张起给逮住。 “同学,已经上课了你不知道吗?哪个班的,跟我去一趟教务处!” 叫停颜筱,面无表情地落下这句话,教务处主任便转着圆鼓鼓的身子快步往教务处办公室走去,颜筱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便被直接带到了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