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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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他嫌她黑嫌她胖,给她起外号叫肉肉,长大了,主动求婚的却是他,结婚了,他才发现她撒娇的时候像林黛玉,打起架来却堪比史泰龙,可惜,为时已晚,他的一生都要在劳动改造中度过,原来,女子报仇,二十年不晚!三千繁华世界,梦回百媚千红,却只想对她说,守候一生,唯独不见你来谢幕! 第1章 周一早上,刚走进单位办公楼,孟云槿就看到十几个小战士搬着桌椅和高大的绿色盆栽进进出出,联勤部的几个干事在边上指挥。 “搬家呀这是?”孟云槿好奇的问路过的一个同事。 那同事告诉她,明天会有大人物来视察,上级一早就通知各部门打扫卫生,下午领导组织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许下班。 “多大的人物,这么兴师动众的?”孟云槿自言自语。 他们这个部门隶属于海军政治部,师一级单位,接待过的领导不计其数,可她在这里工作两年了,还真没见到过这样忙碌的情形。 别看办公室不大,也就两个人办公,杂物倒是挺多,孟云槿和同科室的姚馥云两人忙了一上午,整理乱堆乱放的文件和器物,擦桌子扫地拖地,累的腰酸背痛才好不容易把卫生搞好了。 “时间差不多了,我去食堂吃饭,你去不去?”云槿看看手表,问对面桌的姚馥云。 姚馥云理了理头发,摇头,“我走不动了,腰酸,不知道是不是刚才搬花盆太用力,把腰给扭了。” “我帮你把饭菜打回来,你啊,就是太缺乏运动了,不像我,每天做不完的家务,还得带儿子,我儿子那个闹劲儿,你不是没见识过,只要他一回家,我简直没有喘气的时间。”云槿把军装外套拍了拍挂起来,到食堂吃饭去了。 两荤两素一汤,部队机关的伙食向来不错,尤其是这几年强调科技强军,国家对军费的支出逐年递增,这也导致各部队、各基层单位官兵的生活水平直线提高。 大概是搞了一上午卫生大家都饿了,食堂里一度人满为患,人人饭量大增,就连云槿也比平时多吃了半碗饭,炊事班见此情形不得不又抬了一大电饭煲的米饭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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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墨:亲~爱~的~ 沈乔:不行,我大姨妈来了。 虞墨:...... 沈乔:不信你摸,要是摸到一手血我可不负责任哦→_→ 虞墨:Σ( ° △ °|||)︴ ...... ...... ...... 虞墨:亲~爱~的~ 沈乔:不行,我怀孕了。 虞墨:瞎说!你前两天大姨妈不还来了吗? 沈乔:骗你的。 虞墨:...... 沈乔:你舍得不要你的孩子吗^_^ 虞墨:Σ(っ °Д °;)っ 总而言之一句话,高富帅就该配白富美! 第一章 七月十七。宜开光,宜祈福,宜求嗣,宜嫁娶。 天元酒店的门口悬挂着一张巨幅的海报,身着雪白婚纱的新娘子娇俏地依偎在新郎官的怀里,笑靥如花,彼此亲密无间,任谁看了恐怕都要称赞一声“这可真是郎才女貌!”。来得客人都是新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只见双方新人家长的脸上无时无刻不挂着喜气洋洋的笑,接受着来自四面八方的祝福。这家五星级酒店今日整个被包了下来,长长的红毯从外厅径直铺到礼堂,鲜花彩带气球,到处都充斥着婚礼现场的浪漫气息。 后台的化妆间内,端坐在镜子面前的女子轻抿了一下嘴唇,使得唇上的唇彩均匀地蕴染了开来,然后,仿佛不满意似的,她又抿了一下。 身后咯咯咯的传来了笑声,乔书雅显然是注意到了她这个动作,背过手,望着她,“没想到一向雷厉风行好似什么都不怕的沈大小姐也会紧张啊,说出去估计大家都不相信呢!” “……你少说两句又不会死。”沈乔嘟囔了一句,在桌前捏着自己的手指——她紧张了吗?她一点都不紧张! “嘿嘿,我知道的,第一次嘛,难免都会紧张的,不过小乔你都奉子成婚了,淡定一点嘛,你现在可不是一个人……”乔书雅仍旧是笑嘻嘻的,不遗余力地揶揄着她,伸出手来将新娘子的头纱摆摆正。 早知道就不应该找她来当伴娘,就会损人! 沈乔懒得理她,继续卖力地捏着自己的手指。 她的脊背挺得很直,雪白的婚纱套在身上,有些厚重,却显得镜子里面的人格外端庄大方。项链,耳坠,头冠,漂亮的首饰在闪闪发亮,沈乔不止一次的打量自己,她听见她的心跳声,扑通扑通,跳着一种前所未有的节奏。外面喧闹的声音传入了耳朵里,沈乔侧了头,一眼就张望到那条红色的条幅——“恭贺虞墨先生与沈乔小姐新婚大吉,百年好合”,金色的一行字十分惹人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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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换厕所灯泡不小心从折叠梯上掉下来,她拔通电话对着另一端的人大吼:「他奶奶的唐禹森,我要跟你离婚!」 电话那头人声鼎沸,唐禹森寻了个无人的角落,才淡淡地道:「韩宝琦,你大姨妈提前来了?」 一言概之:本文写的是平凡的夫妻生活,有可爱的女儿,极品公婆,再加个萌萌的男闺蜜。 第一章 浴室的灯又坏了,一开始是忽闪忽闪,好些天后索性罢工,不亮了。 晚上唐嫣小盆友洗澡时老气纵横地说:“妈妈,没灯真不方便,我这泡泡不知该搓身上还是屁股上。” 敢情搓泡泡还得金睛火眼盯着?韩宝琦翻白眼,不拆穿她:“你妈我不是给你举着手电筒?” “手电筒又不是灯,照得前面又照不了后面。”唐嫣扭了扭她那才过一米肉团团的小身板,“其实你给我搓身最好。” ……懒鬼!韩宝琦一掌打在女儿胖溜溜的屁股上。 冲完澡出来,唐嫣盯着冒着水气黑漆漆的浴室又说:“妈妈,你今晚别给我喝牛奶了,不然半夜还得摸黑上厕所。” 牛奶是淡奶,没甜味,小鬼嫌弃已久。韩宝琦撇撇嘴:“小宇不是因为你长得矮不跟你玩么?要长高,牛奶是关键!” 小宇是小盆友幼儿园的同班同学,平常吃的玩的都爱与她分享。不过最近人家跟同班的程美美好上了,原因是他俩差不多高,于是小矮人唐嫣便苦恼了。“我今天晚上不是喝骨头汤了么?唉,算了,尿床就尿床吧。” 听听这是五岁小朋友说的话吗?韩宝琦默。 把小朋友赶回房间,韩宝琦拿着衣服进了浴室。 没灯的确很不方便,单靠这把老式手电筒微弱的光源根本不够。上周灯开始闪的时候,韩宝琦就跟唐禹森说了要换电灯胆。他没答应也没拒绝,一直拖,拖了十天,现在直接摸黑。 快速洗了个澡,韩宝琦直接把手电筒和新买的电灯胆放在饭厅的餐桌上。这样很明显了吧?半夜他回来摸黑还不换的话,明天准叫他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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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一无所有的尹嘉华对关晓说:「让我做你的男朋友好吗?」她答应了他;可是不久却跟着别人走了。六年后她回来,他已经功成名就。他处处挤兑她,逼她走投无路,「怎么不去求你那有钱的男人帮你?或者,干脆求我也行!以前别人养你,现在换成我养你也是一样的!」她什么也没说,只泼他一脸酒。他恼怒极了,掐住她下巴;想用更不堪的语言回敬她时,却怔然看到她眼底有泪…… 第一章:这一年,又相逢 不知怎么,餐厅里竟没有一个客人。关晓坐在收银机前,怔怔发呆。 电话铃声突兀响起。 她要反映一下,才知道应该去接电话。 接通,原来是订酒。 餐厅生意不算兴隆,利润又浅,她只好兼做起洋酒代理。 她拿来纸笔,一一记下顾客所点的酒目。 对方最后在电话里告诉她:“请把这些酒尽快送到嘉华科技大厦……” 又嘱咐她从C座侧门入,不要走正门。 她连声应好,放下电话便吆喝伙计开始准备。 坐进小型货车,伙计问她去哪,她答:“嘉华科技大厦。” 伙计“哟呵”一声,语气有些兴奋:“嘉华科技?今天恐怕全城记者都涌到那里去了,想不到我们倒也得个机会能去凑凑热闹!” 关晓不跟他搭腔,只叮嘱他快些开车。 转头看向车外时,眼神却径自变得恍惚起来。 心底是一片麻麻钝钝的空茫感觉。 在这麻钝的感觉深处,她小心地藏着一个人的名字。 尹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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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首,不需要爱的情歌......内容标签:都市情缘、天作之和。 第一章 放在桌上的电话忽然振动起来,发出「嗡、嗡」的声音,像是要把桌面给切开似的。我被吓了一跳,但还是连忙拿起电话,冲了出去。外面很冷,十二月初的小樽,温度只有几度,我穿着一件薄薄的针织衫,在傍晚的寒风中接起电话。 “为什么不回我电话?”作为一个编辑,他的声音有时间简直阴沉得可怕。 “啊,”我手心微微地冒着冷汗,憋了半天,却只憋出几个字,“嗯……什么事?” “你说呢?” “嗯……”我沉默了几秒钟,在这短短的几秒钟之内,我的思绪却是百转千回,“我知道,截稿日是每个月的二十五号,今天是十二号,我会在二十号之前,把稿子交给你。” 接下来却换成电话那头沉默了。我不知道,在这寂静中,对方在想什么。 就在我鼓起勇气想挂电话的时候,他却忽然平静地说:“我已经把你转给另外一个编辑了,关于稿子的事……你以后跟她联络。” 在过去那漫长的三十年的生命中,我领悟到一件事:不管是人还是事,不要光看表面,在那光鲜或黯淡的表面之下,也许是一副截然相反的景象。 看似柔弱的人其实内心坚强,漂亮的人也许很自卑,凶悍的人可能是一只纸老虎,与世无争的人多半早就获得了胜利……所以,这副平静的口吻之下,掩藏的可能已是狂怒。 “哦……”我开完了小差,连忙应道。 “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你,你还有两周不到的时间交稿。”他说话从来都是这么简洁有力,没有一句废话。 我心里又是一阵没来由的忐忑,其实说忐忑可能还不够,准确地说,是一种不安,甚至是恐慌! 两周不到的时间,我要交十万字左右的稿,而目前为止……别说动笔,我连一点头绪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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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来了,该合体了。我要吃你,神也不能挡。很多年后我回到时间废墟,想起曾有一个人对我说:今今,让我们回去交配吧...... 序 1998年。扶摇县。兰陵古城发掘现场。徐今蹲在王神木身旁,嘎嘣嘎嘣吃饼干。那年徐今十岁,刚把语文考砸,父母那个急啊,到处托关系找熟人,正好一朋友的侄子在北大念中文系,暑假回来,就被强行绑去给小姑娘当辅导老师。 这个人就是王神木。 徐今一直记得王神木苦逼着一张脸,被几个家长架着拖着求着“请”进门来的那一幕鸡飞狗跳。 其实如果家长们知道这位才子大学几年都跑去考古系蹭课还多次把老教授气得吐血的斑斑劣迹,估计就后悔这么做了…… 王神木进门看着小姑娘装模作样捧在手上的语文书,第一句话就是——“扔掉。” “那尼?”老师你肿么了…… “你妈说你语文考了20分,你觉得是什么把你变成一个弱智的?” “……” 那天起,语文辅导变成了历史讲坛。 这位北大才子看着不苟言笑为人刻薄用词恶毒满身是刺,但渐渐地徐今发现他其实很好欺负。 暑假快结束时王神木应科考队之邀去兰陵古城,徐今一番软硬皆施,成功尾随。 临行前父母感慨:我家今今终于肯学习了王老师你功不可没啊这次一定要多教她几首古诗。 两天后徐今撒欢在她没见过的世界:“喂,这上面写的什么?”“那里是在挖宝藏吗?”“老师蹲着不累吗?”“老师你饿了么我有旺旺仙贝噢呀真好吃。”……古诗神马的早就忘到肚子里去了吧。 王神木戴着手套,小心翼翼捧着一块刚挖上来的布帛,帛上写满徐今吃完语文书也不会认识的古体字,她等了半天,等来他淡淡一句:“是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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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百花洲文艺出版社,原文名: 我的朝花夕拾 徐少其人,三分洁癖,三分无赖,四分小贱,但他在外人面前却总是清风朗月,遗世独立,孤傲中带着冷漠,冷漠中带着疏离,疏离中带着高贵。只不过回到家后,他就进入「欢脱」模式,清溪总想,这个人可以再贱一点吗? 推荐:读1分钟就会笑出声的故事。顾西爵《最美遇见你》后超萌超有爱的自传体小说。辛夷坞读后欢笑推荐! 第一章:我反对你们结婚 这次去英国,回来时小弟也跟着一道回了国。 小弟在英国八年多,他是十岁去外面的,所以中国人博大精深的品质没有好好保留就被污染了。 今天中午我给花浇水时听到他在跟朋友打电话,隐约听到一句"son of a bitch",我皱了皱眉,拿起沙发上的抱枕丢过去。 小弟吓了一跳瞪着我,大概电话那边的人问他怎么了,他委屈地回:"my dear sister……"他想了好半天,“她打我!” 我差点笑岔气。 午饭后徐微雨电话过来问我是否有空?我说得陪小弟。微雨说:“小弟几岁了?”明知故问。 我说:“十八。” 微雨回:“成年了,放着吧,不会出事的。” 小弟在旁边看着我打电话,直到我挂断他才悠悠说了一句:“我反对你们结婚!” 记得去年春节我去机场接小弟,半小时后看到小弟,穿着连帽卫衣,戴着墨镜,拖着行李箱,很zhuangbility地从大门口走出来。 看他还要迎风捋一下头发时我按了喇叭,小弟看到我的车子,马上弯着背猥琐地跑过来,谄媚道:“姐,你来了!” 我说:“你小小年纪戴什么墨镜?你一只手上戴两只戒指干吗?头发养那么长,遮住眼睛,难看死了!” 小弟被我说得垂头丧气,坐在副驾驶的男友低着头隐忍着笑。 小弟上车后,不敢对我反驳,只能壮着胆对嘲笑他的徐少发飙:“你凭什么笑我啊?小心我不让我姐嫁你!” 微雨“呵”了一声,这是他比较计较的话题,驳者杀无赦,是亲弟也不行,我有些担心地看了他一眼,结果他说:“那我嫁你姐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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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已是无路可逃,也只有他,可以依靠。严尚真高傲睥睨,想要得到一个女人一向觉得轻而易举,但他搞错了白晓晨的属性。嗯哼,就是一篇关于强取豪夺的高干狗血文,结局是HE皆大欢喜。内容标签:情有独钟、虐恋情深、高干、强取豪夺。 第1章:婚讯 严尚真穿梭在宴会中,和来宾们谈笑风生,他正是意气风发之际,本来又生了一副招风引蝶的好相貌,剑眉星目,高挺鼻梁,又兼饱满天庭,虽然有些薄唇,似是薄情的样子。 可他们这些人,又有哪个是长情的呢。 因而即便他就要和白晓晨结婚的消息满天飞,也挡不住挽着别人臂膀的明星贵女们向他递来一道又一道的眼风。 等到方独瑾这个主人来了后,严尚真也不多待,和其他的熟人说了几声就大步踏出宴会厅,外面等着的司机保镖都跟了上来,不一会儿,他就在回金风区的路上了。 他靠在背椅上,酒劲有点上来了,让司机开了窗,吹着晚风,一时间心绪起伏。 今晚严尚真都记不得有几次,别人来探听他看上白晓晨哪一点了,也是,谁家没个女儿侄女的。 只是,他眉头一皱,晓晨的相貌是一流得出色,帝都里的这些大小姐们长得漂亮的又没多少,还个个脾气不轻一身公主病,哪有晓晨温柔可人。 他在心里把帝都的贵女们贬了个遍,忆起和白晓晨初次相遇的时候:他和她都是孤零零,只不过他意态高傲地站在观景台上,她却坐在秋千架子上走神。 那时候正是两年前,严家被打压的时候,严尚真早知道这不过是严韩两姓部下的圈套,但到底是体验了一把世态炎凉,难免唏嘘。 就在那时候,碰上了白晓晨,不知道是不是他先挑起的话头,他和白晓晨居然相谈甚欢,白晓晨有一种奇异的安稳人心的能力,纵然她也深处争斗漩涡,不能幸免,却始终是闲适安宁,不动声色的。 严尚真渐渐涌起了温柔之意,偏头看窗外万家灯火,他忽的很想去看看白晓晨在做什么,淡淡地说,“掉头。” 司机跟了他多年,知道这事要去白家的意思,忙转了方向盘。 严尚真上二楼的时候,白晓晨正在台灯下看书。她白皙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按压在书本上,眉头轻轻皱起,似是看到了不解的地方,灯光映的她轮廓如玉,眉眼生春,严尚真心里咯噔一下,要去摸烟,突然回过神这是在她的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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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险,求的不是刺激而是真相。金矿,锁的不是欲‖望是人生。这里有金砂闪闪,那边有阴谋暗箭。一座神秘消失的金矿,两代人的恩怨纠缠。看我平凡女儿身,如何拨开迷雾揭开真相!只是那位少校军官,君子爱财不为过,为啥还要纠缠我? 第一章:黄金遍地走 “黄金遍地走,单等有福人。” 天只是蒙蒙亮,北津市郊区的一处农家四合院里,就有人似乎带着绝望情绪的高声咋呼这么一句。 沈榆猛地从床上坐起来,吓得一脑门的冷汗。等她听清那破锣嗓子,她才不停拍着胸口让自己顺过那口气。 那个五十多岁全身上下都充满着神经质的老男人,打沈榆懂事起,就记得他只会说那一句话。 “妈!怎么又让黎叔这么早跑出来了。”沈榆趴在床上双手拍着床,跟游泳似的扑腾着双腿,对卧室外面喊着,好不容易放假回来,连睡个懒觉都不成,要说沈榆不恼那真是骗人的。这要是在以前还行,她都习惯了,每天黎叔都跟打鸣儿的公鸡似的,到点儿就在那儿吵吵,她们家连买闹钟的钱都省了。 但是自从上大学以后,她好久都没回家住了,真不习惯了。 这黎叔是沈榆的爷爷收养的孩子,在沈榆的记忆里,黎叔几乎就是个神经病的代名词,以至于上学那会儿,她跟人吵架的时候,都是直接骂人家跟她黎叔一个德行,当时被她骂得人都不知道她那话什么意思,还为被她形容成她叔叔一辈儿的,沾沾自喜呢。 不过据坊间儿说黎叔年轻的时候也曾是个叱咤风云的人物,而他那句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也是有些来历的! 据说当年黎叔是最早一批地质队员,在文/革刚刚结束不久的一段时间内,政府为了能更准确的掌握国内资源,展开过一场全国范围内的地质勘探,动用了大批人力,物力,甚至是飞机。而黎叔因为职务之便从中得到一张勘探图,这张图上清楚的记载着老龙潭附近有一个巨大的金矿。 于是黎叔离开了地质队,拉起一票人不停地在地图上所记录的位置上挖掘,这些人整整干了两年之久,除了地面上一个深达百余米被水灌满了一半的深坑之外,只有一块巨大的石头,那传说中的金矿始终杳无音讯。两年之后黎叔花光了自己的积蓄,准备毕矿,于是工人将那块巨大的白色石头推进深坑,就在那块石头滚落的时候,石头上的表层脱落竟然是金灿灿的一块巨大的狗头金。他们当时一个个瞠目结舌,呆若木鸡,当那狗头金落入水中后,一群人疯了一样的钻进水中,却再也摸不到那块狗头金的下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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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面瘫吐槽女碰到了火爆的傲娇少爷--- 她说,我不和非人类说话。 他说,这世上就没有本少爷得不到的东西。 她说,和你说话简直就是浪费时间,谋害生命。 他说,女人,你死定了! 第一章 金雪姬原本有一个幸福温暖的家。至少在她眼中是这样,有一个能干的爸爸、温柔的妈妈,还有一个比她大六岁的美丽的姐姐金英姬。但是事实并不是像她所想的那样。七岁那年,爸爸妈妈因为各自的婚外恋而离婚了,然后两个人在从法院回来的途中,不幸发生车祸,当场死亡。 在父母的丧事后,姐姐金英姬被过继到舅舅家,而她则被姑姑家收养,名字也改为韩焕瑶,这一眨眼就那么多年过去了,想想过的真快。明天就是东皇中学的报道的日子了。从小学到初中一直是在法国人开的艾圣教会女校念书,这里的好处是,只有女人,没有男人,就连创办人也是一个慈祥可爱的女士。 坐在床上看书的韩焕瑶又想起了这些东西,自嘲般的笑笑,注意力又回到书上。 “焕瑶,早点睡觉啊!”门外传来姑姑的声音。 “马上就睡了。”韩焕瑶应了一句,随后便听到客厅的脚步声,不多会便安静下来。 她的好姑姑叫做金美娜,是个普通的家庭主妇,顺便兼职言情小说作家。用姑姑的话说就是,把她的美好的爱情经历用文字描述出来,加之以梦幻去润色然后浇灌少女的心灵。每每到此,总会遭到姑姑的儿子,她的哥哥韩焕灿的鄙视的眼神。这样生活幸福的姑姑在她父母双亡后,主动要求收养下她,让她免于去孤儿院的命运。毕竟舅舅家只能多抚养的起一个,而她比起姐姐而言,会花费更多的财力和精力。 一大早的被哥哥韩焕灿催命一般的敲门声吵醒,韩焕瑶顶着低血压起床,走出房门就听到那么个戏谑的声音。 “哟,起的真早啊!”韩焕灿笑得如外头的太阳一般灿烂。今早这个小丫头被自己折磨到了,谁让你昨晚和老爸老妈一起耍我来着。 “小肚鸡肠的男人!”喝下一口牛奶,韩焕瑶感觉好多了,看着哥哥那得瑟的神情毫不客气的回敬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