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同人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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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静阳寄养在他姑姑家,遇上了他那大男人十足,控制欲也十足的姑父高镇宽。且看占有欲超强的腹黑男如何将别扭倔强的女王男一步一步拆吃入腹,并用禁忌的情与爱,实现了对他的完全占有。本文真实风,高干军人文,禁忌之恋,虐恋情深。 第一章:高静阳 高静阳小的时候,他以为凡是同一个姓的人都是一家人,因为往上追溯八辈子,那就都是一个祖先,那是不能结婚的,所以当他第一次知道他姑姑嫁给了一个姓高的男人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不是X伦么,那可怎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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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一个凶残昏君的神吐槽!超级好看的文文,很有爱,很萌!!可惜太短,番外没完,强烈向大家推荐~ 第一章 根据《昏君指南》,朕要强煎了丞相,逼反了将军。 问题是,朕爬错床了,还被将军给煎了。 朕细细思考着事发经过。鉴于朕三日前还是二十一世纪直男良民,对强煎民男一事不太精通,做了三天心理建设,就特特准备了两丸药,红在上,绿在下。两个杯子,一黑一白。又特特吩咐了泡茶的小太监,红丸放进黑色杯子,绿丸放进白色杯子。朕喝的的的确确是黑色杯子,送入丞相帐中的也确确实实是白色杯子。 纰漏一,谁把丞相换成了将军? 纰漏二,药,药,药,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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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重生了,他幸运获得了一个所有人梦寐以求的金手指,一个随身空间,里面不仅有仙花灵泉,还有遍地的奇珍异宝。时空处于未来,有让所有男生热血的机甲、异能、星空、虚拟网络,更美妙的是,他穿的那个身体是个年轻的机甲设计天才,智商200。而他完全继承了身体原主人的记忆。看着镜子里俊美年轻健康的身体,薛珀觉得他的这次重生几乎是完美至极了。为什么说是几乎呢?因为还有一个小小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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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起时,陛下一箭射中了他的肩头。他就这样从天而落。待他醒来,只当陛下是救他之人。“在下御逸。”他如是说。“御便是皇家专用,逸却是逃跑的兔子。”陛下这样想。这只,是皇帝陛下御用的兔子。到了手的兔子,又怎么能让他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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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健被车撞后失忆了。据发小王胖子说,是为了一个薄情寡义三心二意的白眼狼,勾搭上一个叫杜微的小三,所以寻死觅活,准备撞死在那对狗男男车前,让他们后悔一辈子!失忆的江小贱对自己以前的做法很震惊,失忆的江小贱没存款没房子没学历,于是,失忆的江小贱开始了一段真正的奋斗历程……这是一篇情敌变情人,一脚把渣攻踹倒的现代都市文。第一章 我一脸震惊地看着眼前的这个胖子。 十分钟以前,我还和他素不相识,但是十分钟以后,这家伙就大摇大摆地坐在我的病房里,准确麻利地从床头柜上掏出一个梨,告诉我他是我的发小,然后一边吃梨一边告诉我,我脑袋上的伤是被人给撞的。 准确的说,是我自己撞上去的。 因为我想不开,我男朋友被车里的那个贱人——据胖子说我是这么称呼对方的——抢走,我愤怒之下,冲了上去,打算死在那对狗男男面前,让他们后悔一辈子。 然后,胖子就把我送医院里头来了。 我因为这个消息震颤了足足五分钟。 在这颠覆性的五分钟内,胖子很利索地解决了梨,一抹嘴巴开口问我:“江小贱,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啊?别再想不开了,想干啥跟我王胖说一声,刀捅崔渣,脚踢杜贱,我都陪你!” 我想了想,礼貌地开口:“能把你吃的梨皮儿给老子扫了吗?” 王胖乖顺地把地扫了。 据他自己说他叫王雱,因为和王胖同音,所以从小就被人王胖王胖的叫,结果就真的成了胖子。 而我叫江小健,一不小心就真的成了江小贱。 至于那个让我为他寻死觅活要死要活半死不活的前男友,叫做崔冰。在王胖的描述中,这家伙就是个薄情寡义无情无义三心二意的白眼狼。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就搭上了那个叫杜微的小三。 我挠了挠头,这是怎样一笔狗血烂帐啊! 也不知道这个王胖说的是真是假,我也无从考证,因为我这一撞,直接把自己给撞失忆了。 这简直比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身无分文还恐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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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原本是血统高贵的皇子,却因为母妃遭人陷害被迫流落民间。为了逃亡,他男扮女装,却因此阴错阳差成了冒名皇后。他清楚自己的男儿身,一直在想方设法逃离,但他对他说:“这辈子,别想逃,就是下地狱,我也要拉着你一起下。”楔子 周朝靖远三十一年冬,京都洛阳城内,大雪纷飞,天地间一片苍茫之色。以往热闹非凡的皇宫沦陷在暴风雪里,显得有些萧条。 寒风呼啸,隐隐约约的哭泣声混杂着萧瑟的风声回荡在宫中一隅,房间内的人想打开窗户一探究竟,无奈被迎面来袭的风雪遮住眼眸,轻叹了一口气,缩回了手。转头望了一眼熟睡的婴儿,娴静的脸上有着掩饰不住的焦急。 风一直在窗外呼啸,终于刮破了一处窗纸。冰冷的雪花随风灌了进来,那人好看的眉头一皱,心中更生出一丝怨气,这鬼天气! “静然,速将皇儿安全带出宫,以后便隐姓埋名永不踏入宫门。”那名女子抱起还在熟睡的婴儿,留恋地在婴儿白皙嫩滑的脸上亲了一口,然后交给自己的陪嫁婢女。 “娘娘,和奴婢一起走吧。”年轻的婢女接过皇子紧紧地抱在怀里,哀泣地乞求着。 “一入宫墙深似海,进时容易出时难。走吧,出去了就带着皇儿过上普通人家的生活。”女子从脖子上取下一直随身佩戴的金锁套在婴儿的脖子上。“皇儿,要快乐地活着。” 突然,窗外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来了吗? “娘娘!” “走!” 婢女抱着熟睡的婴儿背着简易的行囊躲进了停靠在后门运货马车的箱子中…… 马车在空巷中默默前行着,悬挂在马儿身上的铜铃在风中“叮当”作响,静籁之中更添阴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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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九黎尧,上古黄帝与蚩尤的孩子,饶是神力非凡,但他却甘于平凡;他叫黎晓乐,黎氏总裁和唐氏少主的孩子,本是天之骄子,但他却天性单纯可爱;这是包子与包子间的故事,也是上一代延续下来的幸福,究竟是包子+包子=双黄包,还是包子+包子=无上宠爱?第一章 “欢迎光临!” 热情的招呼声公式化的响起,这是一间都市里最为寻常的咖啡厅,唯一不同的只是它坐落于市中心最繁华的地带,靠近的也是本市最为有名的集团,黎氏集团。 穿着白衬衫黑长裤的侍应生熟练的将客人带到空置的座位旁,随后又将餐单放在桌上任客人挑选。 “我要一杯咖啡,一个三明治。” 略略翻了翻餐单后,一个很是年轻的嗓音点了自己要的东西,清润中又带着犹如蒲公英般的纤细与温和,如此优美的嗓音竟是一个男人,不,也许只能称为男孩子的人所拥有。 侍应生很快将男孩子要的东西记下并返回后面的厨房下单,此刻已经是午饭时间,咖啡厅里的人陆陆续续的更多了,但谁也没注意到角落里这位年轻的男孩子。 男孩子安静的坐在那里,又从自己带来的公事包里拿出了一份文件看着,优雅温润的模样仿佛冬日里的暖阳。 从厨房出来的侍应生端着餐点准备送给男孩子,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窗口下那男孩子精致的侧脸,外面温暖的阳光柔柔的照在他身上,连他精致的脸庞上细细的绒毛也看的一清二楚。 男孩子还在专注的看着自己手里的文件,突然看到眼前多了一份午餐,内容是一杯温牛奶再加上鸡蛋三明治和水果沙拉。 “嗯?我没有要这些,你是不是……送错了……” 男孩子奇怪的抬头看向侍应生,却发现早已不是刚才帮自己点餐的那位,而当他看清眼前站着的侍应生的脸孔时,他却连话也不会说了。 “你是没有要,因为这是我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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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儿,庶女要奋斗,庶子要夺嫡,身为嫡子,好像除了做炮灰已经别无他用了。明湛却觉得自己连做炮灰都有些不够格,他是个哑巴,根本不用人家费八辈子劲儿的来夺嫡,本身便已失去继承权……内容标签:强强。主角:凤明湛。第一章:明湛 明湛是个哑巴。 不过,明湛是个不自卑的哑巴。 虽然几乎所有人都用一种惋惜惋叹惋怀的目光注视着他,明湛却觉着他们是在杞人忧天。他生在镇南王府,他亲爹是镇南王凤景南,正经的土皇帝,连当今正儿八经的皇帝都要相让三分。 他亲娘是镇南王正妃,虽然舅舅远在帝都,不过也是侯门贵第,非同凡响。 而他,则是镇南王唯一的嫡子。 瞧,多么尊贵的身份。 虽然,因为他不能说话,被排除在继承权之外。可这有什么关系呢,依着他爹的身份,他娘的嫁妆,就算日后分家他也能分到一份不菲的家资,足够他花用八辈子。 明湛从没觉着做世子有什么好的,他爹不是普通的王爷,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最遭帝王恨被称为帝王心腹大患的藩王,权掌云贵二省,手下兵精将广,随时扯面大旗就可以“清君侧”。 以至于明湛每每想起都要为他爹心惊胆战,生怕什么时候被送到帝都当质子;或者远在帝都的皇伯父哪天吃错药下道撤藩的圣旨,之后风起云涌、血流成河、爱恨情仇啥啥啥的。 亏得他是个哑巴,轮不到他做质子,也就轮不到他入帝都为质。 其实,说质子太难听了。 整个大凤朝也只有一个藩王,镇南王。 镇南王的来历比较传奇,传闻首代镇南王乃开国太祖的亲弟弟,江山打下来了,兄弟二人分赃不均,太祖亲弟一气之下带着人马跑到云贵,做了土皇帝。太祖无奈,为了面子上好看封了个镇南王。连同云贵二省的官员任命、苛捐税收都一并交由镇南王自行管理。 听说俩人死不对眼,不过这位镇南王终生无嗣,最后还是跟太祖要了个小孩儿过继膝下,继承了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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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着清福不享,逃婚出走的美人绝对不会想到——羊倒霉,吃口草都会塞牙!他离家出走被挚友骗;他低声下气的打工被恶少欺负;好心人原来是大混蛋;收留他的更是吃羊不吐骨头的狼!而一群为他披荆斩棘的大灰狼,终于可以悠哉地剔着牙:这关“倒霉”什么事?羊,本来不就是应该被狼吃的么?!楔子:天上掉下个替死鬼 如今这个社会,夜生活早就不是那些贵族们的专属,不过要玩什么,怎么玩,那恐怕还是得用钱来说话—— “夜世界”是个俱乐部的名字。 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每一层有每一层的乐趣,从底层的平民超市、到低层的大卖场、室内游乐场、桑拿洗浴、网吧、桌球,这里的环境很好,消费中档,都市的小白领们都很喜欢……只不过,这些人也就只能上到十层而已,十层楼以上是什么地方……他们不知道,没见过,听说的也不过就是夜世界的传说——那才是夜世界真正的面目。 从大楼的贵宾停车场坐直达电梯到十一层,连通道都和那些平民零接触! 娱乐的内容还是差不多的内容,只不过……这才是真正的夜世界,二十四小时无微不至的服务,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是都市新贵族们的乐园!奢靡的环境,个个貌若天仙的服务员,不止能提供合法服务,还能提供非法的……只要你有钱……而且越是高楼层,消费也越是高得让人瞠目结舌,据说顶楼餐厅的一顿家常菜,可以把一个中型企业家吃的倾家荡产…… “圆韵”不在顶层,它只是在十五层的一个桌球俱乐部—— “哟,今天大丰收啊,什么贵客这么大方?” 这会儿是吃晚饭的时间,大厅里暂时没什么人。 吧台里,一个服务生看到另一个服务生正在点小费,厚厚的一叠子,不由得咂咂嘴,不过倒也谈不上惊讶,最多是有点羡慕,毕竟在这种地方……这也不是新鲜事儿。 “还能有谁啊,刚才去包房送酒水,谭少给的,说是等一会儿让我安排个车子,送人去医院——” 点钱的那个年纪虽然不大,但已经是这里的老员工了,这种事自然知道怎么处理——那位大少爷在里面教训人,“教训”得狠了估计就得送医院抢救,不过豪门最讨厌丑闻,所以吵吵闹闹的救护车自然是不能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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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相之子罗维上一世错爱一人,最后竟导致家族覆灭,自己则为奴为娼,惨死荒野雪原。上天不弃,给了他重活一世的机会,本以为这一世只为赎罪,此生再无情爱。当一场名为复仇的大幕拉起后,罗维才知道这只是又一场宿命的情劫……第一章:前世,惨死! 天寒地冻,大雪已经连着下了数日之久,天地间白茫茫一片。 京师西郊的城隍庙被弃用了多年,早已被世人遗忘。 这一夜雪停后,天空却依旧阴沉,不见明月繁星。 西城隍庙的大殿台阶下,这天清晨就被人弃之于此的人,周身已经被雪埋了个严实,成了一个小小的雪堆。 几声寒鸦的叫声打破了这深夜的寂静。 一阵风呼啸而过,稍稍停歇了的雪竟又下了起来。 一个孤魂静默地站在隐约可见人形的雪堆旁,这下面就是他曾经的躯壳。刚刚风起时,最后一口气断绝,所有的痛苦似乎一下子也就消失了。 孤魂没有等到传说中的牛头马面,他甚至也无法离开这具躯壳半步,冥冥中一种不为人知的力量把这缕孤魂禁锢在了这里。 雪断断续续地下着,今年的冬天似乎太过漫长。 七日之后。 孤魂听到了缭乱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传来,他转身去看,是一队羽林卫。 “找人!”一个身着黑甲的年青将军跳下坐骑,冷着一张俊脸,挥了一挥手。 羽林卫们四下找了一圈,终于在台阶下找到了已经深埋在雪中,不仔细寻找根本就不会被人发现的尸体。 “挖,”将军只又说了一字。 于是孤魂在守了自己的尸身七日之后,总算看到了自己死后的样子。 饶是这些羽林卫都是军中好手,见惯了尸首,但见到这具尸体后,还是都忍不住呕吐。 孤魂不在意这些,活着的时候他已经不在意,更何况现在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