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同人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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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变故,女儿病重,单身父亲带着女儿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求医,却自此落入一个纸醉金迷的圈套中。一个个优秀俊帅的男人接踵而至,他们身份各异,腹黑而狡猾,强大而多金,却个个倾心于善良又木讷的大叔,威逼利诱,围追堵截,原来圈套里装的是满满的爱! 关键字:大叔,年下,NP。楔子:生活变故 六月,天气热的让人抓狂。 外面的柏油马路都被灼热的高温晒的腾起一股股的热气,单羽汗流浃背的抱着女儿往县城里破烂不堪的汽车客运站走去。 豆大的汗珠从他斯文俊秀的脸上滑落,可他现在空不出手来为自己擦汗。 一手抱着女儿,一手提着大包小包的向售票窗口出去,买完票之后他抱着女儿坐在候车室等发往滨城的那趟车。 “爸爸,我想吃冰激凌。”小女孩两只硕大的眼睛盯着身旁小朋友手中的冰激凌看,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不行。”单羽低声拒绝了女儿的请求,“你的肚子不舒服,吃了冰激凌会更加不舒服的。” “唔……”小女孩撅起小嘴,不依的抗议起来,“爸爸不疼童童了,童童想吃冰激凌。” “乖。”单羽叹了口气,摸着她细软的头发说:“爸爸给童童买能帮助你变聪明的旺仔牛奶喝好吗?” 小女孩眼前一亮,弯起了嘴角,乖巧的点了点头。 女儿听话的坐在他的腿上喝着牛奶,单羽抬头看了一眼左侧墙壁上的电子大钟表,现在离发车还有半个小时,他暗自叹了口气,怅然的望着车站外面发呆。 这里是他生活三十年的地方,他曾在这里成长,在这里找到自己的伴侣,在这里组成过一个家庭。他本以为那样平淡无实的生活会持续下去。 因为生活过于平淡,爱慕虚荣的妻子跟着一个港商跑了。 女儿才四岁又患有先天性多囊肾,他只能一个人当爹又当妈的照顾着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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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隐世修仙的辰安,离开族人和故乡,入朝成为东皇临昼最得力的助手。五年后,辰安在一次意外的的返乡探亲中,东皇临昼竟对他的父亲「下聘」!辰安怒极化身为乌龟――有本事,你就册封个东岛有史以来,第一个乌龟皇后,哼!第一章 辰安公子何许人也? 这一直是东岛百姓茶余饭后,所津津乐道的一大话题。 东皇临昼即位十二年有余,朝上文武百官当中,最为特别的,便是这无官无职,却隐然已是诸臣之首的白辰安。 便因白辰安无官无职,朝野之间,亦不方便呼一声白大人,东皇既唤其名为辰安,众臣因势利便,也就跟着唤他为辰安公子。 这辰安公子年不满二十,却是生得面如冠玉,眼如点漆,颀长挺立的身形常年裹在宽袍大袖之中,越发显得气度高华,行走间,飘飘然竟似有神仙之貌。 月上枝头,已是安歇的时辰,白辰安却捧了日间来不及看完的大把文书,从中庭穿过了御花园,旁若无人的踏入了寝殿深处。 不出他所料,寝宫之中红烛高悬,灯火辉煌,临昼果然尚未就寝。 只见那朝堂中御座上一本正经,堪称明君典范的男人正毫无坐相的靠在紫金长椅之上,侧头斜睨着拜伏于地,腰身柔软,仿若无骨的新进美人。 美人屈膝折腰在地上跪伏,已有半炷香之久,君王不开口,便也不敢擅动,正忐忑不安间,内殿的大门不知何时,竟已豁然大开。 锦袍玉带的年轻人从容不迫的踏入殿中,看了一眼慑于皇威,丝毫不敢动作的绝色,有些好笑的提醒道,“你跪在那里到天亮也无用,他喜欢主动一些的。” 言毕,径自走上前去,行礼过后,对等美人侍候等到无聊打呵欠的男人伸出手掌,“吾皇,臣借玉玺一用。” “玉玺在后殿靠墙柜子的第三格抽屉里头。”借玉玺的借得理所当然,那整个儿半瘫在靠枕上的男人回答得也漫不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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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彩票中奖二十万的大叔秦悦齐,决定犒劳自己一次,他来到本市有名温泉SPA,本以为可以好好享受一番,谁曾想被人偷光了钱包,还差一点连身体都丢了!那鼻子哼上天,自以为长很帅的臭小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刚刚还在他的身上瞟来瞟去,不是你还能有谁?找过去,竟然说不是他拿的,还一副大爷我钱多的能砸死你的臭屁模样……楔子 秦悦齐今年28岁,再过两天就是他29岁的生日,他这人没什么爱好,平时就喜欢买买彩票什么的,这一次竟意外的让他中了一个二等奖,奖金足足有二十万人民币之多!拿到这一笔意外之财,秦悦齐决定,是该让自己好好的享受一番了! 他当即就给父母邮寄了十万,自己的房子,车子早在几年就买好了,每月七八千的工资也足可以让自己应付其他开支,这剩下的十万,就当是对自己的奖赏吧! 作为一个普通的男人,他对生活还是比较满足的,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至今都没有固定的女朋友!他明明长的不错,可是女人缘却并不怎么好!他喜欢的人,人家不喜欢他!他不喜欢的,反倒是老追着他不放!这也许是导致他至今还单身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吧! 辛苦了这么多年,整日为车子房子奔波,都没有为自己考虑分毫,这一次他决定花他个几万好好地享受一番!心中虽也肉疼,可是这花的值得,不是吗? 看着四周一大堆的好车,秦悦齐的脸上露出了一抹无奈的苦笑!即使他再拼命,恐怕也赶不上这里的任何一个人吧! 这些车最便宜也都在五十万左右,哪像自己的车子,放在里面就好像是一堆破铜烂铁! 算了,理这些干什么呢,今天他秦悦齐可是来享受的,又不是来发感慨的! 果然,几千红彤彤的钞票甩下去,得到的享受就是不一样! 躺在冒着热气的温泉之中,秦悦齐舒服的连自己叫什么都快要不知道了! 这才只是个开始,这里的每一项服务花费,都可以让普通人舒舒服服的过上的一个月!秦悦齐选了几个他自认为还不错的服务,就是这区区几项,也足足花了他近一万元,再加上三天的住宿费,总共加起来,竟然高达两万元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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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压……我压……我压死你……一个凝脂般可爱的宝宝,圆溜溜地转动着自己的眼珠子,不停地煽风点火。“要是你再动,就地正法!”忍无可忍的妖孽少年,直接把小人儿压在身下。桃红的小舌舔了一下嘴唇,恶魔般的笑容出现在小人儿的脸上,“看得到!吃不着!气死你!!”“那可不一定哦……”楔子 阴暗的地方,一个小小的少年蜷缩在潮湿的角落里,甚至瑟瑟发抖而无人问津,“哥哥,你进去干什么?”一个稚嫩的嗓音传来,然后小少年就发现自己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大约六七岁的孩子,穿得非常的时髦,而那张稚嫩的脸上,则是闪现着严肃的神情。 “是你?”这个小少年,脏兮兮的脸,压根看不出原来的样貌,不过看起来只是比自己大那么几岁而已,但每次自己路过的时候,他都可以看到他,难道这人是特地跟踪自己来的?! 邋遢的少年缓缓地抬起自己的眼睛,璀璨的星眸,压根就没有一点落魄的样子,瞬间就向眼前的孩子攻击而去,“嘭嘭嘭……”几声消声枪的声音,不过站在他面前的孩子,却是安然无恙地看着那个小小的杀手,而锐利的眼睛里,却似笑非笑地看着小刺客。 “你怎么会没事?”清脆的嗓音显得格外的清晰,少年缓缓地从角落里站了起来,而某个孩子发现这个小小的少年,竟然比自己高了至少一个头,这点发现令他非常的不高兴。 百里莫邪抬起自己的头,天真地眨眨眼睛,“这位大哥哥,我怎么会知道我没事,是不是这枪失灵了呢?”说完之后,甚至迈着自己的小步伐,来到小少年的身边,拿起他的枪在手里把玩着。恐怕没有一个人可以在杀手的面前还可以轻松地开玩笑吧。 少年的眼睛里,是警惕和敌意,“既然被你识破了,要杀要剁随便你。”少年一脸决然地讲道,只是他的璀璨眼眸里,闪现着不屈…… 小孩子把自己手里的枪,直接放回到少年的手里,然后一脸伤心地讲道,“大哥哥,你怎么可以这样说宝宝呢?宝宝是个好孩子呢?”甚至那大大的眼睛里,闪现着晶莹的泪水,而小少年则是没有想到这个身为百里家继承人的孩子,竟然是一个说哭就哭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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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受过各种残酷训练的冷漠保镖。他,是霸道专行的无情总裁。一个因为接受任务而不得不二十四小时紧盯着他,一个发现被盯而二十四小时无时无刻不想着怎样甩掉他。当腹黑的保镖遇见超S的雇主,会擦出怎样的火花呢?第一章私人海滩,浪花拍打着沙滩,退去的时候卷带着细沙。偶尔会有海鸟飞过,留下几声鸣叫。蓝天,大海,海鸟,森林。周围郁郁葱葱,一切都很美丽,很宁静,祥和。只是这里的主人却无意欣赏,也从未注意这些。这里对他来说只是个隐蔽又可以休息了地方,只因为没人打扰。落地窗大开,清爽的海风吹进房间,纯白的白纱在半空中飘动。屋子里几乎没有什么摆设,唯一引人注目的就是中间两人宽的白色沙发。沙发上躺着一个人,柔软细致的发丝凌乱的散开,光洁的额头,清冷的眼睛。高-挺的鼻子,淡色的薄唇,修-长的手指。膝盖上摊着一本圣经,眼睛盯着一页已经看了很久。如果不是眼睛睁着,一动不动的样子几乎让人以为他睡着了。忽然一本档案盖在圣经上面出现在他的视线里,眼珠滚动了下终于有了反应。“你一动不动的样子,我还以为躺在这里的是个尸体,小然然。”一个犀利的眼神射过,被眼前微笑的男人温柔的接住。“再叫我小然然,我的枪可能会走火。”轻启薄唇,说出的话极为不客气。“哦哦?对身为上司的我说话这么刻薄,我还真是伤心呐。”男人很苦恼的望着他。希莫然毫不留情的白了他一眼不再说话。眼前的这个男人,四十多岁,脸上虽带着岁月的沧桑却盖不住他的英气。玩世不恭的笑容,鹰一样的眼睛闪亮着精练。黑色的风衣衬托出他高大的体格,头发梳理的整整齐齐,锃亮的皮鞋。希莫然知道,这个男人以这样的状态出现就是有任务了。因为平时他都是顶着一头凌乱蓬松的头发,带着一种老头子才会带的眼镜,虽然没有镜片。衣衫不整,穿的衣服几乎是不配套的,简直就像是不知道从哪里扒出来的衣服随便套在身上,脚上永远是一双拖鞋。外人一眼看去就会认为他是个落魄的流浪汉,但是只要有任务他就会马上以眼前这样的状态出现。希莫然有时候怀疑他是不是有双重性格,前后的变化之大让他几乎不敢相信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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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为晚出生了一刻钟他就要奉旨嫁给他。好吧,看在他是病秧子活不过明年春天的份上,嫁就嫁吧。等这人早早见了阎王,他就携带家产跑路。可是谁知他嫁过去后,这人越活跃勇猛,越活跃滋润,每每将他在床上折腾的死去活来。这下倒好,不用等对方死,他就要早早先挂了。第一章:出门遇狼 日头正晒,可是依然不减人们的热情,福瑞祥门口挤得满满的都是人,福瑞祥家的烤鸭是出了名的,但是每天售出的数量有限,不早早的候着,根本就买不到。 所以天未亮,子妍一大清早的就破天荒的爬了起来,领着仆人,气势汹汹冲向了福瑞祥。 可是一看到门口那一长串的队伍,那浩荡的气势不由得蔫了,乖乖,这些人不会是昨夜不睡觉,一直在这候着吧。 子妍嘘唏不已。 只好乖乖的领着仆人站在人后头排队。 连着仆人,加上自己总共五人,占了五个人的位置,却还是没有等到。 子妍的肚子咕噜噜的乱叫,饿得两眼昏花。 终于挨到了他们,那老板将包好的烤鸭递给子妍。 “这位客官,你真幸运啊,赶上了最后一只。” 子妍付了钱,将烤鸭揣进怀里。 美滋滋的离开了。 初回京城,所有能吃的美食他全尝了个遍,唯有这福润祥家的烤鸭让他流连忘返,晚上睡觉做梦都是在啃烤鸭。 无奈对方出售数量有限,老板个性又怪,不安常理出牌,谁也不知道这福润祥什么时候开门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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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出身盗墓世家,却被父亲排除在盗墓之外,偷偷学了些风水,开锁的小本领。在墓中遇到水晶棺中的“棕子”封寒,通过祭祀仪式,陈玉成了封寒的祭品。陈玉受到诅咒,必须找破解的方法,封寒也要寻找某样东西,于是两个结伴上路了…… 简评:作者文笔老练,对于盗墓内容表述清晰,使得没有相关知识的人读来也不会觉得晦涩。第一章:盗墓世家 要找考古系的陈玉,知道的人肯定会说,去宿舍看看,估计又睡觉去了。什么?没有?那,那肯定是去游戏了。就是这样一个惫懒之极的学生,居然还是老师的宝贝宠儿,没法子,虽然完全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在学习,但是那小子的成绩不是第一就是第二。 那陈玉长啥样? 被问到的人都笑嘻嘻的,说着:“他啊,好找,哈哈。”边笑边远去了。 留下问的人一头雾水,好找到底是个什么说法? 今日,考古系研究生宿舍楼下,站了几个西装革履的男士,有老有少,中间的老者头发花白,拄着手杖,正侃侃而谈,周围的人毕恭毕敬的听着。谈话间,几人不时四处张望,明显是在等人。 大太阳下,临湖的路边晃晃悠悠走来一个人,等那人走进了,这边几个人忽然都没了声音。湖面微风吹拂,翠绿的垂柳起伏间,这样的一张脸让众人觉得有些不真实,仿佛走来的是妖非人。 细长流畅的眉眼,微微斜挑着,波光粼粼间带了说不尽的风流妩媚,挺鼻薄唇,略尖的下巴。这样惊人的漂亮的脸,居然是男生!就算举手投足没有半丝女气,这模样也太妖孽了些。 现实中真看到这种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众人心里只觉得十足的别扭。 “咳咳,这就是爷爷和几位伯父要找的陈玉。”这群人当中的一名年轻人说话了,也打破了这尴尬的静默。 正晃悠着往宿舍走的陈玉一愣,抬头看了看几位大叔和大爷级人物,细细的眉一挑,脸上露出了疑惑的神色。就是知道自己名字的那年轻人,陈玉也完全没有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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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霸道强硬、风流不羁的邪魅腹黑男居然是传闻中性格懦弱、资质平庸的太上皇?!压了皇帝、掰弯了王爷、灭了邪教宫主、收了敌国将军……可他还在到处勾引男人!这是被他压过男人们的总结:千万别被那张无害的桃花脸给骗了,其人是表里不一、有仇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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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的美大叔,迫于无奈持刀去绑架勒索,迷迷糊糊地冲进了GAY吧,绑了一只大尾巴狼!结果被某腹黑骗的找不到北的美大叔绑匪,被人卖了还在替人数钱……当“恶魔游戏”已经停不下来的时候,为什么他越逃,周围两眼冒绿光的大灰狼越多?楔子 “耀,如何?敢赌吗?” “悠,你果然是没被爸妈教养好……这种恶心的赌局,亏你想得出!” ――两个身材颀长、外形出众的年轻男子的对峙,把整个房间的气氛降到了冰点。 今天被砸的场子有个高雅的名字――轻扬。 装修的像白宫一样高贵,专门为有钱的少爷们提供男性宠物的白金会员制会所……作为这条富人街上最高档、也最有背景的GAY吧,今天这种情形几乎是令人无法想象的。 可老板把蠢蠢欲动的保安全都呵斥出去、自己也只能灰溜溜的从外面关上门――风家那两位堪比地狱之子的少爷在里面内讧,借他几个胆子、他也不敢去劝……尤其是那个风云耀的可怕,就算要拆了他的会所、那也就是动动手指头的事儿! 偏偏有人不怕―― “呵呵,想要以风家家主自居、以我大哥的身份来发号施令……耀,你总要拿出点诚意吧?”始终坐在沙发上、悠哉的品着陈年的红酒,左搂右抱着漂亮的少年,蓄着半长发的年轻男子穿着性感却品味十足的衣着、正带着一脸高神莫测的玩味。作为画坛最年轻的印象派大师,二十一岁的风云悠最反感的就是自己的另一个身份――风家二少爷! 偏偏有人总是来提醒他这件事……这个混蛋,就是眼前的大哥,风云耀! “哼,好,看在你是我弟弟的份上……我赌!不过如果我赢的话,以后你再也不准来这些肮脏的地方,立刻给我回家,下周就跟何家千金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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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矶S.W.A.T特警队新来的队长是个亚洲混血儿,年轻、俊美、冷酷、手段狠辣,身份及来历成谜。他上任那天,特警组收到了一束来自纽约黑帮的白玫瑰花。十年前饱受欺凌的懦弱男孩,十年后冷血俊美的特警精英。在那消失的十年中,到底发生过哪些见不得光的秘密,能让一个人彻底脱胎换骨,从此判若两人? 基本上,这是个狗血又刺激的美国警匪剧,HE~第一章 邓凯文是个这样的人:他身为洛杉矶S.W.A.T特警队长,统领着美国西部最精锐的特警部队,控制着这个国家两千平方公里国土之上的安宁,其本人看上去却完全不像个警察。 米切尔第一次看到自己这位上司的时候,差点以为他是个文书科的小职员。 那一年米切尔刚从几百个报名者中层层遴选而出,过五关斩六将,好不容易成为S.W.A.T――“特殊武器与战术”作战部队,即美国顶尖特警部队中的一名新人。 那天气温高达四十度,他和其他十个新人一起站在冷气嗖嗖的会议室中,穿着崭新的城市迷彩,全副武装,列成一排接受警局高层的接见。 而身为队长的邓凯文坐在会议室门口一个极不显眼的位置上,穿着银灰色西装,白衬衣,打着浅蓝色领带,手里拿着一叠文件和派克钢笔。 当时的会议席上坐着一排警界高官――那些平时只出现在报纸和电视上的大人物,被新人们戏称为“老头子”、“老祖父”等等。而邓凯文的模样则非常年轻整洁,从头到尾不发一词,又坐在角落里,存在感极其低微,于是完全被这帮新人忽略掉了。 大人物们挨个发表了假惺惺的欢迎词,总局局长又引导新人进行了入队宣誓。配发队章及换枪的过程漫长而缓慢,等到这十一个新人的神经都完全松懈下来,甚至有人开始打哈欠的时候,官僚们的表演终于结束了。 那个从头到尾一直沉默的年轻人终于站起来,走到会议室中间。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Kevin?邓,是亚洲人。你们可以直接叫我Kevin。我刚刚调任这支S.W.A.T作战部队的队长,从今天开始起我是你们的顶头上司。” 邓凯文的声音缓慢清晰,声调甚至可以用优雅来形容。但是内容却像一颗炸弹,轰的一下把十一个新人都炸晕了。 米切尔瞪着那个黑发黑眼的年轻人,满脑子的不可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