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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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与他曾经是甜蜜的初恋情人,却因为他的野心分道扬镳,再见时,他已是她最好朋友的未婚夫,但他依然希望她能留在自己的身边。而作为南菁会曾经的大小姐,她的所有早已经成为他攀上巅峰的奠基石。带着刻骨的仇恨,她的回归,不过是想要一场同等的报复!当黑心黑肺的超级河蟹OSS遭遇英雄主义的落魄千金,他们究竟是破镜重圆,还是陌路收场?楔子 这里是旧金山市最混乱的贫民街。 一条昏暗的深巷中,刺骨的寒风阵阵刮过,将满地破旧的报纸、塑胶袋撩拨得哗哗作响。偶尔会蹿出一两只觅食的老鼠,它们夹着细长的尾巴,旁若无人地在垃圾堆里钻进钻出。从远处传来的闷躁的金属乐,杂乱无章的敲击声,人群疯似的吼叫,宣告着这个已经被有钱人遗忘的地方仍有属于他们的圣诞狂欢夜。 狂欢?真贴切。 Sean斜倚在墙上,慢慢划开打火机,点燃一支烟。抬头,看着四个手持棍棒的混混靠近,狭长灰暗的眼睛在烟芯的明灭中闪动着阴鸷而兴奋的光芒…… 也许在别人看来,只有心理扭曲或阴暗的人才会有像他这样骇人的爆发力,因此每一招都是为了致人于死地。一记重拳将最后一人打倒在地,他笑着走上去狠狠地加了数拳,直到对方趴在地上动弹不得才晃晃悠悠地起身。 这时,巷子的拐角处传出一点细微的声响,他蓦地回头,视线对上一双闪躲不及的眼睛。那双眼的主人在看到他的脸后,像是见到鬼一样迅速后退了一步。 Sean勾起嘴角,游戏才刚刚开始。 …… 这次倒大霉了。 宁无殊在心里叫了声。 她不该在被三叔送来美国才十多天的时候就从酒店里偷跑出来,也不该在看不懂英语的情况下指着不熟悉的地图让计程车司机把自己给载来这个鬼地方来,更不该被打架的声音勾出残存在理智外的好奇心跑来一探究竟。 结果她看到了什么?那个黑发黑衣的有着东方人面孔的少年,比她见过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来得恐怖。幸好,她对自己的百米赛跑非常有自信。 “Hey!”他指着她,刚从嘴里吐出一个英文单词,随即改用蹩脚地中文说:“你别跑……” 但她已经飞快地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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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在清平女子贺兰的身边里,徘徊着这样两个身影:一个是毁灭的恶魔,另一个是拯救的神; 一边是让人沦陷的狂热,另一边是人淡如菊的柔情; 一个带来撕裂灵魂的痛苦和伤害,另一个给予矢志不渝的治愈和守护。 高仲祺,秦承煜,就是命中注定与她纠缠一生的两个男人。 掌心纠缠交错的曲线,在玉山别墅夷为废墟的一刻起,便发生天翻地覆的反转…… 编辑推荐 一部考验你心脏承受虐能力的经典之作!看到这本书的时候, 蓦然让我想起张爱玲的那句脍炙人口的佳句: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 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 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这句佳话用来形容女子版本的《芙蓉锦》再合适不过,因为女主角灵魂中徘徊着的两名重要男子, 便是如红玫瑰与白玫瑰一般,烈焰和静水之间的区别。 而这两名男子亦分别给贺兰带来不同的毁灭、热烈和拯救重生的爱。 PS:此书以民国为背景不是纯古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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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后的她,重遇见了他。不经意的,她勾一勾手指千娇百媚地对他说:“公子,要处对象不?”,于是,引狼入室!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生活中JQ无处不在……内容标签:欢喜冤家、娱乐圈、豪门。女主角:明湄,男主角:叶翊钧。第一章 明湄前脚刚一踏进办公室门,她的助理柯拉就冲出来了,脸上还带着明显的恨意。明湄讶了下,目光往四周转了一圈,办公室里一群人,脸上都带着深深的恨意。 明湄迅速回思了下自己最近做的事儿―― 帮自己手下的新晋艺人陈非接了桩走秀的活儿,帮一姐魏琳接了个电视台访谈,帮二线小生汪礼接了个男二的角色。 除此之外,她还做过什么? 没有了吧? 真的没有了吧? 真的没有了啊! 她激动了,那群同事的愤恨眼神实在有吃人的架式,惹不起,赶紧躲,躲前还一把拉过柯拉。 被明湄拉到大门口的柯拉,一头雾水,连连叫唤着:“明大小姐,你干吗!” “什么干吗不干吗呢!” 明湄小声的嘀咕了声,拉柯拉到走廊一侧,眼睛往四下一扫,无人,这才说:“你们不就一晚上没见我,用得着这么恨我吗?” 柯拉的脸上的恨意顿消,取而代之的是讶异,伸手就要摸她额头,明湄忙拍掉:“当我烧了啊,我这是眼神儿明亮!” 柯拉恍然大悟,回想刚刚办公室里气氛,释然一笑:“明姐,您没烧,烧的是星时空!” “啊啊啊!” 明湄也跟着愤恨了。 星时空是他们时代造梦公司最大的敌手,圈子里有这么一句话――“有时空没时代!”最近星时空频频抢占先机,他们时代造梦流失了好几个优秀电影剧本和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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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他和她相互牵着手,走在阳光下。那个时候,他们认为自己是恋人,这样牵手相随,便是一种守候。直到某种怨恨把爱情吞噬。十年后,他们相遇,时过境迁,往事不再。宽恕与原谅,理解与释怀,是否真能成全这两段被时光所掩埋的爱情? p.s:《此时,彼时》为出版书名,在晋江文学网连载名为《绿水青山》。第一章 花溪镇的前身是荒地镇。 从荒地到花溪的转变,源于在二十多年前,在离花溪镇不远的盐碱地里发现了大储量的油田。几乎是一瞬间,原本跟国内千千万万其他乡下小镇一样偏僻闭塞的荒地,涌进来大量的油田职工,公路铁路铺进了大山里,人口越来越多,荒地镇也越来越繁华,横穿镇里的水道溪流,被重新改造之后,种上了供观赏的树和花草,后来此地所在的地区建市,县镇重新划分,荒地镇就此改名花溪镇了。 几十年的开采,花溪镇赖以发展的地下资源将已殆尽,但油田几十年的建设,却给当地留下了发达的铁路和公路交通,还有规划整齐的城市自来水和地下水排水系统,相对临近农村的小镇来说,此地更适宜居住,有城市的现代化卫生设施,却没有城市的喧哗和浮躁;有农村的不受污染的空气和安静,却没有一般农村的落后和凌乱。 这个塞外桃源一般的乡下小镇,二十几年来变得日益富裕,唯一不变的是它的镇长姓了两代常了,从老革命常继坤手里传给亲侄子常晟尧,常家,可算是是花溪镇的土皇帝。 常晟尧有三个如花似玉的女儿。 常欣,常欢,常怡。 三姐妹都很美,不过据镇子里的乡亲讲,最美的是那个怪兮兮的老二。 常欢在书摊门口足足呆了十多分钟,姿势也换了好几种了,仍然捧着一本漫画书聚精会神地看着。这书摊开在学校门口,里面都是一些漫画和少年少女读物,赚的是学生钱,可很多放学要租书的初中生看见一身黑衣的常欢站在门口,都有点打怵,尤其是几个女孩子,转身就进了另外一家书店,似乎怕极了常欢一般。 可把租书大哥愁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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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七宝十九岁那年,第一次见到他。七月初学校放暑假,她返回S市的家中小住了几天后,兴致勃勃的跟随旅行团一起展开了为期一周的欧洲行。短短七天游遍欧洲十国,这种紧凑到令人崩溃的行程安排,迅速的消磨掉了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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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一辈子的时间来悄悄爱你,然而你太残忍,先前还是温润如玉,转脸就已经面目狰狞。我只知道你一辈子不会再幸福,永远不会。”“我不过是在你的戏里匆匆打个酱油,连男二的角色都没能争取的到的可怜虫而已,我凭什么要你的爱?”相见不如怀念。若再相见,物是人非,徒增悲伤而已。第一章 其实是楚年年提出的分手。赵志和她开始出现问题,是大半年之前就有了端倪的。 楚年年对琐事的记性一向不好,只大致的记得有一段日子他有一些反常,那几个礼拜赵志会问些奇怪的问题,诸如假如我们什么都没有了,你愿不愿跟我走,假如我做了什么不好的事,你愿不愿意原谅我之类。倒是有一天,他真的就拉着自己的手说:年年,我们走吧,离开z市。去哪里都可以。我大不了不要这个研究生学位,凭着本科学历也能找到工作,我供你读书,养你!好不好。 楚年年无语的摇头:赵志你开什么国际玩笑。好好的前途你不要,要跟我玩什么私奔?我不是祝英台,你更不是梁山伯。你就是想做梁山伯,你有他帅么?有他有才华么? 赵志不像是在开玩笑。他这个人时常难以捉摸。 “年年,在你爸爸和我之间选一个,你选谁?” 楚年年笑了,这么个三俗问题,只会是无聊幼稚的女孩子才能问出口的吧,偏偏不顺着他,“当然是我爸爸。没爸爸就没有我楚年年,没有你,我还是顶天立地的我。怎么,我爸爸如何得罪你了,你让我二选一?” 赵志的表情飘忽不定了片刻,继而恢复正常,“哦,没有,随口问问。算我没说。” 笑笑闹闹的,当初楚年年并没有把他这种反常当成一会事儿。如今想来,那该是他们关系的一个分水岭。在那之前,他们挺腻歪的。苏虹常说,“从小就认识的两个人,三分钟不见就要发短信打电话,除了荷尔蒙旺盛还能怎样解释?如果在旧社会,你从小就送到赵志家里做童养媳,现在已经是孩子给他生了一大堆,人老珠黄,体型走样。而他呢该是姨太太都已经娶了三房,还会和你这个糟糠之妻天天情意绵绵的?” “放在哪个社会我们都互为唯一……”然后她仰面朝东,故作夸张的吟诵,“冬雷震震夏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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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他,在一个血肉横飞的场合,一个声音附在她耳边,用中文轻轻说:“告诉警察,你什么也没有看到,明白吗?”第二次见他,在海滨林荫道,他是一个跑车上载着艳女的中国男人。第三次见他,在万圣节舞会,他在黑暗里俯下||身,彼此气息咫尺可闻,一种鞣制的皮革与烟草的混合味道,令人魅惑。少年情怀,光转流年,所有的都会过去,仰头,低头,缘起,缘灭,终至一切面目全非。只是后来的日子,我再没有遇到一个人,象他一样爱我如自己的生命! 编辑推荐:这是一本感动8000万读者的初恋纪念读物,是作者舒仪最情深浪漫之作,献给依然相信爱的善良人们!第一章 “2,3,4……”我双手插在外套兜里,盯着跳动变换的楼层数,在心中下意识地默数着,手心因为莫名的恐惧,已渗出一层汗水。 陈旧的电梯发出吱吱嘎嘎的噪音,艰难地一层一层往上爬。电梯轿厢的显示面板上,只有十层亮着红灯,这是我要去的楼层,很显然,也是电梯里另一个人的目的地。 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对面那个男人的身上,散发着一股危险而紧张的气息。 那人穿得很整齐,衣服却明显不合体,好像是临时借来的。他走进电梯打量我的那一眼,只能用杀气腾腾来形容,让我浑身的血液几乎降至冰点。 我偷偷看他,他仿佛有第六感应,眼珠立刻转过来落在我身上,棕黄色的瞳孔映着顶灯,冰冷得令人窒息。 我不安地低头错开视线,只盼着电梯快点停下。 这座十二层的建筑位于奥德萨“十公里”市场的旁边,其间进进出出的,除了附近的阿拉伯、罗马尼亚以及波兰人,百分之七十为市场里的中国商人。而眼前这个奇怪的男人,从五官到衣着,明显也是一个中国人。 这时七层的显示灯开始闪烁,此层有人叫梯。 门开处我看到一双男式的黑色软皮鞋,一直走到我身边。一角驼色的风衣,熨服地贴在深灰色的长裤边。 狭小的空间内多了一个人,不安的气氛却缓和下来,我没有抬头,只悄悄吐出一口长气,眼看着新上来的人,伸手按下了数字“12”。 十层到了,我凑近电梯门等它缓缓打开,一面在心里编排理由,琢磨着该怎么和彭维维解释迟到的原因。 事情就在这一刻急转直下。 我连吓带惊,事后很多细节都记不得了。我只记得,门开处眼前黑压压一片人。 我尚未反应过来,已经被人拽住扔出了电梯,后脑重重撞在对面的墙上,眼前金星乱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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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爱上了一个温柔的男人,但是结婚不到半年就离婚了,丢脸的是,离婚的时候她还是个处!出国旅游,遇上了一个绿眼睛的男人,第一天,男人吻了她;第二天,男人让她负责办了结婚证;第三天,男人上了她的床;第四天醒来,看着身边一脸餍足的男人,看着白色床单上鲜红的血迹,她懵了……第一章:离婚 我不停的说着我爱他,很爱很爱,爱到心都开始揪疼,爱到,我都不是我了。 但是,他却只是很漠然的点头,疏离而淡漠。 同床异梦,单人床,双人房。 爱你,所以用婚姻囚禁了你。 【亲爱的,你是否能感受到我的爱?】 【亲爱的,你是否会因为我曾经的某个举动而有点点的心动?】 【亲爱的,你是否在以后的日子里也会偶尔想起这段失败的婚姻,然后,更加偶尔的,想想我?】 【亲爱的亲爱的,这样叫着你亲爱的,还能持续多久?今天,明天,还是一个月后,是否,以后你都不愿再见到我?亲爱的亲爱的,请容许我在最后的时光里再叫你几声亲爱的。】 手指不断的在键盘上滑动着,回头看看偌大房间里窄小的单人床,眼睑微微垂下,掩去其中的所有。 【亲爱的,对不起。如果这是你的愿望,那么,也许爱你以后我做的第一件对事,就是同意你的要求】 眼光从闪动的屏幕间飘到桌上的纸张,看着上面白纸黑字清清白白的字体,半晌之后,却也还是终于拿起了笔。 【蓝风语――亲爱的,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记得我的名字。】 点击发送,然后慢慢合上笔记本。看了一眼白纸角落处的“蓝风语”,看着纸上因为液体而泛开的涟漪,心抽痛了一下。 弯腰拿起桌子旁边的行李箱,最后再看了一眼这个自己生活了半年的房间,嘴角却开始慢慢泛起淡淡的笑痕,有点苦却也是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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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皇’集团的掌上明珠,有着一副堪比天使的绝美外表,生平第一次,她隐瞒自己显赫的身份,不惜利用美色,费尽心机,只是为了将这个其貌不扬,打扮又老土的男人拐上床,谁知他不仅不解风情,还将她的爱污蔑成‘别有用心’,终于,她决心接受哥哥们的安排和另一个男人结婚,结婚礼堂上,心心念念的呆头鹅没有到场,她反倒等来了另一个神秘的男人……楔子 是夜,泼墨般黑云重重的掩盖住皎月,刹那间把整个天空包裹起来,漆黑乌云并没有停止扩散,迅速笼罩了东方的半边天空,天色顿时昏暗无比,乌云黑得发亮。 城内一处阴暗的仓库周围,仿佛那压下来的黑云也别其他地方的多些,随着走进,就愈发能闻到那种掺杂着腐朽、血腥、令人作呕的气味,越来越浓烈。 咚咚咚―― 不知谁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听着那紊乱不堪的步调,好像背后有毒蛇猛兽正在追赶。 “老、老板,不好了!那人他……” 下属的话还未说完,下一刻只听到砰的一声巨响,他已经被一名更为高大的男人拎住衣领,牢牢的按在生了锈的铁门上。 “说!他怎么了?!” 眼前,出现一张扭曲狰狞的五官,在昏暗的月色下显得异常阴森。 下属不由得咽了咽口水,才战战兢兢的道:“他、他跑了,我们的人到那里的时候,已、已经人去楼空……” “废物!全是一群废物!”听到这个消息,男人粗暴的大吼。 精心策划了这么久,到了最后却还是一败涂地! 挥舞出的拳头落在前来报信的下属脸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声音,是骨与肉强烈碰撞时才发出的声音!迸出来的鲜血淋漓,男人之所以如此气愤,是因为他明白‘那人’一旦逃脱自己设下的陷进,就再也第二次这样的机会,反而还会因此赔上自己的性命。 不行!绝对不可以放过这次机会,等‘那人’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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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六,阴差阳错捡回了有着神秘身世的富家少爷萧白,也从此踏上了一条被圈养的不归路。萧白,眼高于顶的贵公子,竟然为一个‘笨如柴犬’的平凡女孩动了心,但芳心却不是那么容易捕获的,萧少爷不得不踏上了屡试屡败,越挫越勇的追求之路。第一章 几乎所有春心萌动的女孩在冲出高中残酷的牢笼后,疯狂的冲进大学伊甸纯净的天空,肆意挥洒着青春朝气的汗水,谈个恋爱,死去活来一把。 当然,除了一个人。 刚从外面采购东西回来的柳六肩扛硕大手提包,两手各提溜着一个大包,满头大汗的挤上公交车,长长嘘了口气,抬起手背胡乱抹了把脸上的汗水,把算是清秀的小脸愣是抹成了大花猫。 车上的人纷纷扫向刚上车的女孩。 现在的女孩几乎除了自己漂亮小巧的手提包以外,再也拿不起其他更沉的东西了,可眼前这个女孩手中的几个大袋子的分量,在变形抻紧的袋子下显得格外沉重。 柳六找到落脚点,放下几个大包,再次抬手擦擦汗,从兜里摸出一枚硬币,探着身体准备投进投币箱。 “哎……” 就在离投币箱还有几厘米的时候,公交车拐弯车身突然一晃,被挤在人海里的柳六随着人潮摆动,刚刚脱离手指束缚的硬币偏离了目的地,丁铃咣当的掉了出去。 柳六急忙蹲下拣,可车上人那么多连站的地方都没有,怎么可能找的到? 柳六只好放弃那枚硬币,从包包里再找一块钱,可偏巧没有零钱了,除了一个五角的钢?以外,最零的竟然是五十块……总不能投一张五十的吧? 柳六攥着五十块,眼巴巴的瞅司机师傅。 司机师傅看柳六。 “那个……”柳六摊开手掌,一枚亮晶晶的五毛硬币安静的躺在手心,“五毛可以吗?” 司机师傅没吭声。众目睽睽之下,人家投一块你投五毛让人家司机师傅怎么办? 柳六叹了口气,万分不舍的摸了摸那五十,咬牙跺脚下狠心,刚准备把五十的投进去,突然一只清瘦的白手将一张一块的零钱放进了投币箱,谁这么好心? 柳六抬头感激的看去,只见一名异常英俊的男生正笑着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