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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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平凡的她负了被称为美术系天才的他,而他,却用情至深,为她几乎葬身火海,为她放弃出国深造的机会。数年后,狭路相逢,他事业大成,携手新欢,笑看红尘,她亦笑得云淡风轻。只是,无人知晓,露珠从分离那夜就开始泛白,而她的思念亦早已在彼时泛滥成灾……第一章 “一,二,三。”章磊凤眼轻睐,随手把骰子扔到桌上笔筒里。 骰子落下一刹,店内传来当啷一声响,清脆无比。 典小二拿手盖了眼睛,道:“噢!卖嘎的!又摔破一个。” “下班时间到,走吧。”章磊道。 典小二抬腕看看表,愣了:“因着大人你‘节俭’的缘故,你这房间一样显示时间的物事也没有,你怎么知道什么时辰了?我不过去了趟旅游回来,老板,你就通神了?” 章磊浅浅笑道:“三天下来,惯例,她必摔破一个碗碟才肯下班的。” 小二的小宇宙终于爆发了:“天,你做什么聘用她。” 这话的愤怒程度绝不啻于质问“你为什么要娶她”。为平息心爱员工的怒气,章磊很配合地做出沉思状。嘴角却不经意勾起丝笑意。 会请那个人,纯属意外吧。 那天,咖啡店也快打烊了。偏偏她就闯了进来。 “我应聘招待。”她歪头再看看手中的招聘广告,想了想,大概终于挑着她能胜任的,遂一锤定音。 “拿点本事出来。”他看她一眼,不算美,中人之姿,但眉眼弯弯,甚是讨喜。 她两眼弯成个问号状,问:“招待也要特殊技能啊。” 他淡淡道:“那小姐请便吧。” 她说,“好吧,我会做提拉米苏。”模样有点委屈。 到现在,他也没有弄清他为何会请一个会做提拉米苏却好罐子破摔的小招待。 提拉米苏,小二会,店里的点心师会,当然,他也会。 那天,她的提拉米苏甚至做得有点苦,他却尝出了思念的味道。倒是自个矫情了,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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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穆无论在谁的眼里,都表现得一表人才、一脸正经、让人觉得难以靠近。但他却独独对一个女子,情难自禁,不能自拔,不得不在她面前做一个衣冠禽兽。这其实是一个闷骚男人百般引诱一个微胖姑娘去扑倒他的故事。第一章 支满满曾经无数次憎恨她爸把给她取的这个名字,她将一切脂肪的源泉全都怪罪在这个名字上面,支满满,脂肪满了又满。 即使现在她手上还拿着一大块奶油蛋糕,坐在一群孩子里面吃的不亦乐乎。 “满满,快过来。” 支满满皱了皱眉,有些不舍的放下蛋糕,并且警告那些小孩,不许偷她的吃。 她一过去,她妈就捂住她的嘴巴,支满满透不过气,一脸抗议的看着她妈,她妈在她嘴上使力抹了抹,这才放开她的嘴巴,一摊手在她面前,上面全是奶油。她妈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在她胳膊上面一扭,这个夏天,支满满的皮肤很白,肉很嫩,被她妈这么一扭,马上一片红。 支满满小姨看到她过来,马上抱起身边男人手中的孩子,说,“时穆啊,你看,这是我们家满满,是不是长得很可爱啊,今年大四了,读的也是计算机系,跟你一样。”她小姨对她使了使眼色,说,“满满,这是你姨父的表弟,快叫李叔叔。” 男人一身西装,显然与这样的场合有些不符,这就是平常家里小孩过十岁摆酒席,这样的天气这样出场,他就不怕长痱子么? 支满满还在纠结他会不会长痱子的问题,木讷的喊了声,“李叔叔。” 男人低低的嗯了一声,同时看了她一眼,支满满也正在打量他,两人眼神碰到一块,支满满不肯放开眼,细细打量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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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会升起一种崇高的感觉,对于景行止来说,没有什么比在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没有依靠的情况下自我完美地成长更能带给她这种感觉;而对于林格来说,没有什么比把景行止推倒后再如禽兽般的把她虐掉更能带给他这种感觉!第一章 今天是景行止和林格注册结婚的日子。 可是直到拿到了那个鲜艳的红本子,行止还是忍不住恍惚的在想,真的结婚了吗?以后就要和这个男人生活在一起了?这一刻,行止又突然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变得陌生起来。其实,她似乎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他。 不要后悔。行止把结婚证紧紧握在手里,对自己说,不要后悔。后悔是比错误更大的错误。她没做错,他是最好的人选。 这样想着,她不禁扭过头去看旁边这个在认真开车的男人,像是在证明自己的结论一样,她不断在脑子里重复自己当初嫁给林格的理由。 其实林格是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男人。对他会选择自己,行止也同样感到奇怪。这样一个千帆过尽的男人,见识过各种各样的女人,他周围的人都会猜想,他最终会选择什么样的女人作为归宿?后来行止也想,他之所以选择自己,只是因为他想安定下来,这时候她正好出现,他觉得彼此最适合而已吧? 就这样胡思乱想,很快就到了她住的地方。 林格停好车,转过头似笑非笑,“今天总可以把东西搬到我那里去了吧?恩?” 行止轻轻叹了口气,是的,他们是夫妻了,要住在一起了。 “好吧。”行止微微笑着,“我上去收拾一下,你等我。” “我陪你上去吧,那么多东西你一个人怎么拿得动。” “也没什么,就是常用的一些东西和衣服,其他的直接买新的吧。” “也好。”林格点点头,但还是陪她上去了。对待女孩子,林格一向很绅士。 行止没再坚持,很快就收拾好了常用的东西。 “就这些?”林格看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在他眼里女孩子出个门都要磨蹭很长时间,更何况是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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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贪恋美男又傲娇,他执著毒舌又桀骜。他们的爱始于初相见,纵然无限美好,只可惜挂得太早!跟初恋狭路相逢,是果断相忘还是彼此治愈?这世界上总有一个人,在你最美丽的年华里,深深地爱过你,好比裴岩妍和高嵩!楔子今天是我今年的第二十八次相亲,充分贯彻奶奶的指示,衣着得体,不该露的该露的都不露,从脖子到脚腕包裹的密不透风。出门的时候,遇到刚从外面回来的晓迪,他指指窗外那如火骄阳,对我伸出大拇指。男方很好,科研人士,海外求学多年后回国工作,目前是某研究单位的骨干人员,性格特好,长相也秀气,总之什么都好,绝对的好丈夫人选。他想找个贤妻,可我空有贤妻的皮,一身反骨。而我本来就不想找,谁都不想找。大家心知肚明,彼此不合适,敷衍两句,草草结束无聊的晚餐。一同出了餐厅的门,他礼貌的要送我回家,我拒绝,他微笑同我告别后离开。我不着急走,想起回家要被老太太庭审就头疼,点了根烟,仔细琢磨今天这事要怎么跟她老人家交代。我28岁,属猪,用老一辈的眼光看,我充分体现了猪的特性,好吃懒做嗜睡,另外我是个在读女博士,被誉为第三类人种的女博士。。家里很着急,可我不急,我工作稳定,有房有车有朋友,还一宝贝闺女在家陪我玩,男人要来干嘛?自己给自己添堵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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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这么多人,从西藏、吉隆坡,到香港、柬埔寨,我一直以为和你隔着很多很多,却在我们渐行渐远时,才真正明白,答案自始至终都很单纯:“你是否爱我?如果爱,是否足够爱我?”……关键字:高干、小虐怡情。楔子 今天是许家老爷子大寿,还是老规矩,家里吃,没外人。 她到了许家的小院门外,略定了心神,才伸手去按门铃。门是被老阿姨打开的,意外的,竟没有热闹的气氛,反倒是安静的有些吓人。 她征询地看了眼老阿姨:“怎么这么安静?” “老爷子气头上呢。” 进了一楼,玄关鞋柜旁已经摆了不少双鞋,她略扫一眼就知道许南征已经来了。估摸又是他冲了老爷子的脾气,这种日子里,竟还招惹个近百岁的老头子大发雷霆。 “是不是在书房?” 阿姨仔细把她的鞋放好:“嗯,在二楼书房,就爷孙两个人,已经半个小时了。” 单独谈话已经很严重了。 好像上一次还是在自己高中时,他放弃读博的机会,要去上海开公司。 那时候也是这样,爷孙两个独自在书房一个下午,最后他出来时只拍着自己的肩说,小丫头,我要去上海了。也因为他一句话,她放弃了清华志愿,一门心思考到了上海。 上了二楼,从沙发到独椅,再到露台外都站着的,足足聚了二十几口人。 气氛格外严重,有人低声不咸不淡交谈着,大多不苟言笑。其实她早就习惯了,许家历代军人,这一辈除了许南征和还在念高中的堂弟妹,也无一例外均是军装裹身。这样家庭出来的人,说话都是一个调子,就连还在军校的堂弟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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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搭档了12年,他们从舞蹈学院跳到了国际舞台,成为了一流的芭蕾舞者。一场车祸之后,他们失去了如日中天的舞蹈事业,却收获了患难与共的爱情。然而在远离舞蹈的日子里,他们的信念发生了分歧,爱情也日渐枯萎……第一章:晴天霹雳 清晨,淡淡的晨曦透过乳白色的窗帘洒进这间温馨的小卧室,年轻的芭蕾舞演员伊恋正卧在她舒适的大床上抱着被子酣睡。突然,一阵熟悉的手机铃声响起,是她设定的特殊铃音。伊恋秀眉微蹙,脸在枕头上慵懒地蹭了两下,却并没有醒来。可恼人的铃声并没有饶过伊恋,一直不屈不挠地响个不停,伊恋翻了个身,摸到手机,迷迷糊糊地说:“师兄。” “小懒猫,还在睡吗?叫你起床还真不容易。”手机中传出一个愉快的男声,正是伊恋的搭档,舞团最优秀的芭蕾舞男演员孟海涛。伊恋扁扁嘴,含糊不清地嘟囔道:“人家还在倒时差嘛,一年也难得睡次懒觉,你又来吵。” “小鬼,讲点道理好不好?昨天可是你让我一定要早早叫你起床的,别忘了今天中午老头子给我们开庆功宴。” “啊!糟了!”伊恋大叫一声从床上一跃而起,扭头去看挂在床头的时钟。时针正指向8,她一下子又倒回床上,夸张地拉长声音,甜甜地撒娇,“师兄啊,才八点啊,老头子的庆功宴不是安排在十二点吗?” “你这小鬼,哪次没个一两个小时能叫得起你?是不是又打算睡回笼觉了?”孟海涛促狭地说道。 “师兄,你行行好,昨天在天上飞了十几个小时,我真的好累啊。” “只有你一个人在天上飞吗?我怎么就能起得来?” “你是男人嘛,适应能力当然更强些。要不你十一点来接我好不好?我们一起去团里,我就不会迟到啦。”伊恋撒娇道。 “哎,好了好了,你再多睡一会吧,养足了精神才显得我们伊恋更漂亮。”孟海涛宠溺道。 得了孟海涛的承诺,伊恋满意地挂断电话,把身体舒展成一个“大”字,重新进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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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嵇青在封锦城眼里就像一只毫无杀伤力的小白兔,可爱乖巧、温顺听话……可当这只乖巧听话的小兔子,呲着小牙咬了他一口之后,他才明白,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的……内容标签:豪门世家、破镜重圆。主角:封锦城、嵇青。第一回 躲了两年,却在这样的场合重逢,嵇青发现自己还是紧张,她的手不由自主颤抖着,为了抑制这种颤抖,她只能紧紧握住双拳,几乎鼓足了毕生的勇气跟胆量,来面对封锦城,她的丈夫,不,该说她的前夫吧! 毕竟早在两年前,她已经把签了字的离婚协议留给了他,她用了近十年时间暗恋的男人,婚姻不过维持了一年,便寥落难继,她早该知道,他不会属于她,永远不会,只可惜,这个她明白的太晚了。 用一年的婚姻消磨掉她所有的期望,她真的很傻,可这样面对他,除了紧张还有怕,究竟怕什么?她自己都不大清楚,除了怕,嵇青心底深处还有丝丝缕缕不断不绝的思念,她还想着他,撂不开,放不下。 封少向来优雅,优雅的,仿佛英国中世纪的贵族,那种贵气从容从骨子里透出来,有些疏离,疏离到,嵇青暗恋他十年,并且当了他一年老婆以后,依然觉得,自己还是个外人。 他长得很漂亮,用漂亮形容一个男人,仿佛不妥,可嵇青没想到别的形容词,事实上,在长达十年的暗恋时光里,嵇青都是自卑的,在他面前,她总觉得自己过于平凡,平凡的近乎寒傪,平凡的仿佛是他的跟班。 虽然漂亮,却不会给人以阴柔的感觉,很男人,很霸道,私下的他,褪去优雅的外皮,更像一只霸道的豺狼,尤其在床上……他不爱她,一点不爱,嵇青能清晰的感觉到,他在她身上那种纯粹的发泄,不带一丝一毫的爱意。 有时候,嵇青觉得自己更像一个J女,而且是很廉价,送上门倒贴的那种,她很清楚,他之所以娶她,完全是因为家庭的压力,还有,她对他是有点用处的,很残酷的现实,距离她脑子里的梦幻爱情很远,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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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阙薇因为家境不好,从小跟着妈妈颠沛流离,发誓要不惜一切代价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女生维维安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却费劲心机要揭开父亲对自己隐藏的秘密,生活因此变得面目全非。一个是心机女孩,一个腹黑是女孩,同样高傲与脆弱。她们互相争斗、互相利用,不顾一切地追求自己心中的幸福。第一章 八岁以前,我和我妈住在堂子街。 堂子街是个什么地方呢?市中心那条笔直的马路走到底,往左望:你会发现在高楼林立的背景里,只有这一片像被外星人经过时削了一刀,凹下去一小部分。 已经完全不属于繁华都市的胜景。 这个区域,就叫堂子街。 当年这条街是石板路,但是石板和石板中间隔着好大的缝隙。因为阳光一直光顾不到这里,所以石板和石板的中缝里长满了青苔,你如果不小心踩到,滑死人都有可能。下雨的时候,我总舍不得踩脏我唯一的球鞋,所以就拎着鞋,赤着脚走回家,夏天还算好,冬天就比较惨,脚冻得发紫不说,一不留神被哪个死小孩从后面猛地一推,就结结实实地摔倒在泥地里。 回到家,脱掉脏校服,冲干净脚,接下来要做的事常常是爬到家里唯一的大床上,把作业本摊在枕头上,就着窗口的光趴在床上写作业。屋子里一点光线都透不进来的时候,我才会拧亮床头那盏小小的台灯,从枕边的旧茶叶筒里摸出一粒水果糖,含在嘴里,等她归来。 是的,八岁以前,我家很穷。我爸在我两岁的时候查出来得了肺癌,在我四岁的时候离开了我们。为了给他治病,我们欠了一屁股的债。为了躲债,我妈只能带着我四处流浪。在堂子街住下后,我妈先是在一家餐馆当服务员,后来去了一家酒店做前台,再后来,去了一个有钱人家做保姆,照顾他有病的儿子。最后的最后,她做了这个有钱人的情妇。 这个有钱人,叫池振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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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知书第一次压倒翁思恩,翁思恩狠狠插了他一刀。臣知书第二次压倒翁思恩,翁思恩给了他一张八十万欠条。臣知书第N次压倒翁思恩,翁思恩告诉他除非六月飞雪,不然咱俩没戏……内容标签:都市情缘、黑帮情仇、春风一度、强取豪夺。主角:臣知书,翁思恩。第一章:相亲进行时 臣知书头一次感觉坐在自家的饭桌上吃饭是这么难熬的事。他脸部肌肉已经笑得开始微微发抖,不过,对面的人明显是没有发现的。 臣家女主人谭雅雯看着儿子那僵硬的表情,在下面狠狠踹他一脚,面上却是笑得那叫一个和善,夹起一块糖醋鱼放到与臣知书对坐的女孩盘子里,“小溪多吃点,吃饱了让臣子带你出去玩,这么多年没回国了,回来定要好好玩玩。” 陈小溪含羞带怯的点点头,看着臣知书的眼睛都是直直的,只差贴上两颗红心。臣知书却是一身恶寒,真是搞不懂,他才二十四,用这么早就相亲吗?“妈,我一会儿要回学校。” “都毕业了回什么学校,带着小溪去逛逛。”谭雅雯虽是笑着说话,可是威胁的味道十足,臣知书真真的有苦难言,杀了他吧,带个花痴女去逛街,被人看见还不被笑死。 许是天上神仙真的显了灵,饭还没吃完,臣知书的手机就响了。来电的是周楷正,跟他从小混到大的发小。“是楷正。”他摇摇手机证明自己没撒谎后,立马接了起来。 周楷正这边刚问了一句“臣子,有时间吗?”臣知书已经自说自话的聊开了,“什么?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不早说?必须的得去,不去就太不给哥们面了。好说好说,我立马出门。你等着,十五分钟,哥们飚过去。”啪嗒挂了电话,臣知书故作一副为难的样子,眼睛里却满是得意,“妈,楷正他妹妹姚美下周出国留学,这不,叫我们几个过去给欢送一下,不去真不好。” “那就去吧。”谭雅雯大方的让他一愣。 这不像母亲的风格呀?他虚一笑,“那我下次再带小溪妹妹出去玩。” 刚要起身,谭雅雯放下饭碗,“臣子,都不是外人,你直接带着小溪去就好了。正好也让小溪熟悉熟悉你的圈子。” 呃……妈,你不带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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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标签:欢喜冤家、花季雨季、情有独钟。主角:麦萌、叶倾城。楔子 这个故事的主角叫麦萌。 没错,很多人第一次听到的时候,都会不约而同地质疑一句,“卖萌?” 这时,已经经历过无数次类似情形的麦萌总会无力地回答道,“是麦子的麦啦,只是音同而已。” 麦萌一直都十分想不通,当初老爸是怎么会做出这么“英明”的决定,非得给自己取这么单名一个萌的名字。他不会想到,如今“卖萌”是多么“可耻”的一件事。 然而,名字并不是最困扰麦萌的,最最令麦萌头疼又无法改变的是自己的长相。拜爸妈的优良基因所赐,麦萌从小就被人夸赞可爱、漂亮、白嫩,慢慢长大了之后,就会听到人家说自己帅气、英俊、美型,永远都有无数小女生抱着粉色幻想对自己穷追不舍。 这一切的一切听起来都不是坏事。 长的帅还不好?有女生追还不乐意?你丫不是发烧了吧? 当然,麦萌绝对不是一个思维不正常的人。 但问题的关键是,麦萌不是男生,麦萌是地地道道货真价实的女生! 是女生啊! 虽然顶着一米七零的个子,又留着短发,还偏偏生得白白净净高高瘦瘦,全然一副阴柔型美少年形象,但是麦萌的内心绝对是一个性取向正常的小萝莉! 你们可以说我长得帅,可以给我送情书巧克力,可以对我进行各种YY,但是,能不能不要在我说明自己其实是女生之后,还淡定地回我一句,“我不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