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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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马是善良到家、锄强扶弱、见义勇为、人见人夸、花见花开,见面必收好人卡的二货一只!青梅是高高在上、如沐天光,她一伸手,什么都有,人人爱她,见面必收玫瑰大把的女王一只。那么,究竟是女王收服了老好人,还是老好人抱得了女王。第一章圣诞前夕,是国外人眼中在家围着火炉过平安一夜的日子,纵使有不幸的事存在,也应该像是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擦个小柴火也能去天堂圣殿,总之活得安静,死得安详。不过这个日子在中国,反倒成了狂欢的日子,活得狂野,死得狂放。即使是在S市的中心酒店顶楼的法国旋转餐厅这样平日里客人比服务员还少地方,都达到了高朋满座的场景,可以想象得出这么一个不眠之夜,可以创造多少GDP啊!中心酒店顾名思义,位于市中心,餐厅临窗的座位可以鸟瞰这个灯火通明,流光异彩的浮华城市。这家法国餐厅,吃的不是菜,而是一个隆重的排场,是奢侈的环境,是浪漫的气氛,是烧钱的魄力!顶楼,法国,旋转,临窗,光是这几个关键词,就足以让小资和富二代们在这个日子里前赴后继来此装X摆谱了。最里面临窗的两桌视野最好,早早就被预定了,客人似乎是为这个日子早早做了打算,要做一件极重要又浪漫的事。这两桌各坐着一对年轻的男女,中间隔着一道五彩的琉璃墙,在不太明亮的灯光下,折出淡淡的光泽,将窗外流光异彩的城市加上了一抹朦胧的情调。不远处吧台前两个年轻的女服务生靠在一起窃窃私语,“现在多少钱了?”“三千二,你那呢?”“三千五,刚才加了一道龙虾冻。”“我这边好久都没动静呢……”坐在里面一桌靠左的女生穿着一条白色毛线裙,垂顺的直发别在耳后,低着头吃菜,倒也不说什么话,露出的半张脸仍可以看出她清秀的五官,十分恬静柔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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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寻找失去的记忆,我不得不四处游历。幸运的是,有人陪我一起走,他说他叫勾刑。不幸的是,我们所到之处,死伤无数。那些含恨而终的人嘴里,都念叨着一个女人的名字:胭脂。于是,我们便踏上寻找“胭脂”的道路,直到有人告诉我,我就是胭脂……第一章 我是一个失忆的人。 师父说,我是从小镇北边的上游飘下来的,当时还有呼吸,但他并不想救我,因为他只对死尸有兴趣。可偏偏,王寡妇正在溪边洗衣服,是她提醒师父有个女人从上游飘下来的,也是她露出一脸的慈悲为怀,才令师父下了救我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念头。 我醒来以后,王寡妇给我起了个名字,叫阿九。 我问为什么,她说她嫁过七个男人,我师父将会成为第八个,我是他们一起捡到的,于是排在第九。 我向镇上的人自我介绍,我是阿九,大家纷纷叫我九姑娘,只有一个在街边乞讨的乞丐提出质疑:“那你姓什么?”乞丐相貌平平,声音却极其好听。 这个问题令我沉思良久,我相信,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乞丐,因为他能在人云亦云之中找到真理的破绽。 我反问乞丐:“你姓什么?” 他说他姓阮。 自那天起,我便叫阮九,但镇上的人依旧叫我九姑娘,这件事告诉我,口头上的习惯是很难改变的。 我师父是镇上唯一的解剖学家,人称仵作。 在之后的半年里,我开始跟师父学习解剖,师父解剖女人,我解剖男人。他从不让我解剖女人,只说是为了两性调和。 我问什么是两性调和,师父说就是阴阳调和。 我想,这个道理就和他半夜去找王寡妇的意思是一样的。 台面上,王寡妇是个寡妇,台面下,她是我师父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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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偌大的城市里,我们有很多的不确定,不知道何时别离,何时相聚,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在哪里结束,更加不知道年年岁岁,我们这些小小的爱、小小的怨、小小的付出与回报是否也随流年偷换。然而,倘若每个十年都有一场昭华盛宴,我们有缘,必定场场再见。第一章 又是清明了,每年的这个日子,对于傅剑玲来说,并不只是要祭拜家族中已故去的长辈的,还要祭拜跟她同年出生、同窗相识,若没有提前离去,现在也该和她一样生活在这片天空下的一位朋友——杜雅。 其实墓地是个很微妙的地方,还记得杜雅刚去世的那年,大家都不能理解像这么年轻的女孩子为什么会死,像这么稀罕的事为什么发生在他们身边,可是到了墓地里,时不时看到一些为英年早逝的孩子立起的碑,并且像那样的碑不在少数,便什么也不觉得稀奇了。 那时傅剑玲年少,杜雅的死可以说是她人生中遭遇的第一次伤痛——她的好朋友,从此沉睡在僻静的地方,左邻右舍,互不相识,昼夜更迭,不喜不悲。而顽固的傅剑玲把这种伤痛牢牢系在心里,斗转星移,不离不弃。 到了今年,她又来看她,还像往年一样为她烧些以前的东西——一本日记,一个电话薄,都是尘封已久的破本子,载着密密麻麻青涩的字迹。傅剑玲一边草草翻开来看,一边撕下来丢进火堆里去,心里想到什么便说什么。譬如“以前的字好丑啊!”“今年大家都很好,平平安安,偶有联系。”之类,说完又看看杜雅的墓碑,上面并没有印她的音容笑貌,只是几句简单的铭,杜雅之墓,卒于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六日。 九年过去了。 傅剑玲凝视着那行日期,直到膝下的火焰燃烧殆尽,尘絮飞舞,她才收回思绪,将目光转移。站在山腰上往下看,大墓场那一片还是香火绵延,人潮未艾的样子。傅剑玲不禁笑了一下,说不定在那人群里还有她认识的人呢,大家都是来怀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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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人,耗尽了所有,只为让你更坚强;有一个人,当你冲锋陷阵时,爱与守护的力量,始终伴你左右;有一个人,也许你从未有机会回望一眼,可她的目光从未离开你一秒;有一个人,从不曾把这些话对你倾诉,但愿相信,依然感恩,直至陪你至地老天荒。可姜尚尧,这个世界真有地老天荒,此情不渝吗?楔子 借着窗外的白光,沈昕迪能看见对面老平房的屋脊被雪一格格淹没。窗户透风的边隙早几日前已被她拿塑料布糊实了,连外面的风声也听不见。屋里干燥的空气中残存的酒香、暖气片上的桔子香隐隐浮动。 冷冷的街灯熄灭,转瞬已近凌晨。再过一会,背脊上铺满雪的第一班城铁将会呜呜从屋后驶过。沈昕迪对着几上翻倒的空酒杯楞了好一会神,才发现这样的时月很久了。人事转移,四季嬗递,似乎皆与她无碍。 她仅只是活着。 宿醉与困倦一层层浮上来,脑子越发混沌。沈昕迪拿脚尖点点沙发另一头的周钧,他不乐意地呜咽了一声,翻身向里,一边臂膀却耷拉下扶手。她再次踢踢他屁股,对方往里挪了一寸,她这才伸直两条长腿,将堆成一团的大被子扯上来搂紧了自己。 老式的居民楼,隔音很差,半梦半醒间依稀听见数部车疾驰而至,楼下接二连三传来的车胎摩擦积雪的声音划破凌晨的静谧,沈昕迪懵懵然意识到随后而来的沉重而有序的脚步声在二楼过道停下。突来的静默,她心头一悸,整个人缩起来,手攥紧被角。 四周除了周钧细微的鼾声,一切几乎凝固。像是经历恒久,她缓缓松开指间的被子,敲门声却无意外地响起。 她知道、她就是知道,无论是第六感抑或是两年来在梦里萦绕不去的熟悉的脚步声,她知道敲门的是谁。 她逃离了两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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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繁花盛开的时候,那个人是否还在你的身边?你我之间的六年是距离还是跨不去的劫?牵扯不清的结在碧落间已然注定,永世不灭的心在黄泉中翩然镌刻。从不曾体会噬骨磨心,连着心头那把最深处刺下的利剑。荒漠的心间长满荆棘,当握紧之时心与手皆是血肉模糊。第一章:晴天霹雳的生活 简禾净看着眼前的少年顿感无力,她才二十四岁却莫名其妙多出了个十八岁的儿子,准确的来说是继子,不过基于她没有结婚所以应该说是未来继子。 “吃饭吧。”简禾净将刚煮好的皮蛋瘦肉粥端给他,总不能让他看着她吃饭吧,她没有虐待人的癖好。 面色冷然的少年看都不看她,只是把玩着手中的手机,从头到尾无视着简禾净的存在。 简禾净自顾自地吃完后将对面动都没动的碗收回了厨房,回来时发现少年目光冷冷地盯着自己,她在他对面坐下,平静地说:“你不吃就不要浪费。” 臭小子,别以为她会看他的脸色行事,这可是她家,他才是客人!简禾净试图用眼神传递信息。 “蠢女人。”冷面少年的清冷声音在炎夏清爽如微风般舒适,宛若绿柳轻点湖水,扬起一圈圈绮丽的涟漪。 但这并没有让简禾净忽略他说的那句话。她眯着眼,压住呼之欲出的怒气道:“小子,别以为我不会赶你出去。” 他最好清楚自己的立场,她随时可以把他丢出去!竟然说她蠢?!她要是蠢能对他这么友好?简禾净的怒火燃烧到了眼底。 少年冷冷一笑拿起行李走了出去,关门时透过细缝斜视简禾净的眼神带着明显的嘲讽。 她竟然被个乳臭未干的臭小子鄙视了?!简禾净怒瞪着被关上的门,整个人处于暴走状态。五个小时前她还是准备和未婚夫同居的幸福准新娘,五小时后自己竟然流落到被个倒霉孩子唾弃!老天也太不长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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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王怡来说,十几年的生活重新来一次,只希望能让家人过的快乐开心、自己过的充实愉快。其实幸福对于王怡来说很简单,就是不管多晚回家,都有一盏灯在等着自己,回到家有笑脸迎接自己,还有家人的身体健健康康!第一章:重生了 “好了,所有的东西都打包好了。”赵霞把最后一个大包裹打包后,就坐在椅子上了,累啊,没想到这么小的家,还有这么多东西要打理,大大小小就有几十个箱子。“怡怡,你的书还有电脑都打包好了吗,明天一大早搬家公司就来了啊。”这个孩子还只顾着上网,不要到时候发现落下很多东西。 “哦,知道了。”王怡把最后一章小说看完后,就关掉电脑,拔掉电源把电脑装箱又塞上自己的专业书籍然后封好,明天就要搬离这住了十来年的房子,搬到新家去。 王怡躺在床上想想好快啊,自己搬到这里的时候才多大啊,本来按老爸的说法,搬到这里只是过渡一下的,很快会申请单位房子,没想到在这里一住就是十来年,等老爸知道分房无望想买房的时候,房价又蹭蹭的往上蹿,王刚和赵霞那点死工资哪里买的起啊,所以只能盼望着小房子能够拆迁。全家一听到拆迁的消息,都高兴坏了,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终于要住上新房了,那里王刚一家去看过,阳光充足,不像老家,也就夏天的时候屋子里有点阳光,厨房卫生间还都是共用的…… 王怡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竟然睡在父母的身边,吓的立马坐起来,自己从小学开始就不再和父母一起睡了,怎么躺在父母身边了,而且王怡记得昨晚明明是一个人睡的。王怡四下看看,不对啊,这是哪里啊,房间小小的,最里面一张床,边上是张八仙桌,对面就是个衣橱。整个房间虽然说家具不多,不过由于房间不大,还是挺满的。 王怡想了想,我的妈啊,这不是自己出生后住到五六岁的房子吗,自己在幼儿园的时候就搬离这里了,难道是做梦不成,自家都搬离了十多年,马上又要搬家了啊,怎么还会回到这里?而且这里应是给叔叔改成了车库才对啊。 王怡又躺了下来,是梦是梦,等梦醒了就能回去了,她安慰自己道。可王怡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还是在这里,她再一抬手,却发现一只胖乎乎的小手。天呐,王怡暗忖自己该不是像小说上写的那样重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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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石界十赌九中的玉菩萨?古董界捡漏无数的天才鉴定家?中医界起死回生的再世女华佗?她都不是,她仅仅是收到了四百年后的一份离奇礼物的普通女孩罢了!凭借着这双高科技电子眼,赌石、鉴别古董、诊断病因,成了她的一碟小菜。第一章:四百年后的礼物 中海市的夏天,太阳特别烈,就像是火一样。 下午两点多,正是一天最热的时辰,却依旧拦不住旧物市场淘客们的热情。淘客们多是怀旧的主儿,依照他们话说,咱淘的不是旧物,而是城市的回忆。这城市的过往,唯有在咱这旧物市场,才能见得着。 三三两两,还有淘客们将自家的旧物搁在店铺里出售,你家有三两个旧椅子,我家有四五件破茶具,自娱自乐,还颇有趣儿。 “小草,发什么愣啊!姜老爷子让你过去呢!” 一个个头不高的小伙子,呲着雪白的牙,轻轻推了推牧小草的肩膀。 牧小草缓过神儿,赶忙道了声谢,匆匆忙忙的向前堂过去。 前堂里,姜家老铺的老板姜孝慈老爷子,正饮着茶。 老爷子是个雅人,儿孙都不在身边,他自己在这旧物市场,开了一间旧物铺子,收收旧物,喝喝茶,日子过得倒也清闲如意。 牧小草在姜老爷子这儿,也工作了半年了,姜老爷子为人和善,待她也十分的不错。 姜老爷子见牧小草来了前堂,关切的道:“小草呀!这两三天,怎么没精打采的?是不是病了?如果病了,就歇两天,先让小李替你。” 牧小草苦笑一声,道:“没什么事儿,谢谢老爷子。” 心中的苦,她又该怎么说? 五年前,她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中海大学,毕业后找到了一份收入不菲的秘书工作,也交了一个颇有才华的男朋友。 他家是中海本地的,父母亲都是工薪阶层,有点儿小市民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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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草草约网友见面,意欲行骗,却在替弟弟赴约的宋铭元面前败露,难堪收场。应聘护工时,何草草与宋铭元狭路相逢,在高薪诱惑下,照顾起了这位冤家。宋铭元被内鬼绑架,何草草舍身相救,两人关系发生质变。正当何草草身陷情海之时,却意外得知自己和母亲这些年的凄苦生活,全拜宋铭元所赐。备受打击的何草草,双目突然失明……第一章 我出门时特意看了一眼今天的黄历,上面写着“宜开坑,宜填土”。我便想着这应该就是个好兆头。 可惜现在看来,这是大大的理解偏差,宜开坑,宜填土,可惜不宜出行,因为路上坑太多,一不小心我就掉进去了。 此时我坐在高级酒店总统套房的双人大床上,望着床尾的高级男装内心挣扎。衣服叠放的整齐并不散乱,我只记得这衣服的主人一件件脱下时候也是这样条理分明。修长的手指慢悠悠解开衬衣的纽扣,袒露出健壮的胸膛,继而是皮带,退下裤子,只剩下一条白色的内裤,我瞄了一眼他内裤遮盖下的重点部位,顿时虎躯一震,如坠冰窖。 “你等等,我先去洗个澡。”低沉的音色在我头顶响起,那个男人显然对自己的身材很自信也很满意,竟然还无耻发问,“你要一起洗么?” 我顿时面皮一紧,摇头如捣蒜:“不用了不用了,我洗好了来的。”于是对方意味不明的笑了一声,并不在乎我探究的目光,拉开衣橱拿了浴袍,便利落大方的跨进浴室。隔了不久那里便传来水流的声音,玻璃移门上也弥漫起了氤氲的雾气。 我松了一口气,走到那些脱下的衣服边,拿起了他放在一边的手机,解锁屏幕后开始翻他的通讯录,发现没什么线索,便随手去扫了眼短信,竟然发现躺着如此一条短信“哥哥,那个女的胸真的很大么?”发信人署名“铭成”。顿时一口恶气,立马翻进发件箱,最新一条发出去的短信果然是回复这位“铭成”兄弟的,赫然写着“还好”。 我忍下骂人的冲动,继续在那堆衣服裤子里摸索,终于找到了钱包,翻了翻,立刻闪瞎了我的眼,全是银行卡,只有一千多现钞。我拿走了现钞,顺带随手挖出其中一张黑卡,持卡人的姓名上写着“宋铭元”。正在心里默默说着,宋少爷承蒙关照,下次不见。一只湿漉漉的手却突然拍上了我的肩膀。 我迟缓的转过头,手里还拿着钱包。对面叫宋铭元的男人皱了皱眉,视线正落在我裤子口袋里,那里因为塞了很多现钞,现在都有些鼓鼓囊囊的。而他的钱包,里面则已经被我洗劫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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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被他注视时,她总感觉他看她的眼神就像是在看待价而沽的商品,又或者是一个罪人……潜移默化中,她自己都觉得她真的是欠了他些什么……基本上是一个冷情医生和一个腹黑律师之间的博弈,赌注是一生,外加一个包子!第一章:无话可说 “刚才的病人好像是刀伤,冯主任亲自到门口去接的……” “我也看到了,应该挺有背景的……” …… 年轻的护士围成一圈,小声讨论着她们刚才看到的病人。楚煜静静地站在过道上听着,半撑着墙壁上的扶手,目光不自觉地看向地面,清洁工正在努力擦拭着地面的血迹,那小小的一点红很快就不见了,抬头时看到一个护士正疑惑地看着她。 小护士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看着她觉得挺惊讶的,最后斟酌道:“楚医生,您怎么还没走?” 她这才想到自己是为了一点儿私心不被主任喊过去,借口说自己有急事要先走,收回思绪朝她微微一笑,“现在就走了。” 医院里永远都充斥着酒精的味道,作为一名医生,她从很久前就习惯了这个味道,甚至还谈得上喜欢。在外科,一直有这样一句话:楚医生就像她手上的手术刀一样冰冷,不苟言笑,她这样子让一群自居晚辈的年轻医生很苦恼,他们见谁都嘻嘻哈哈的唯独见了楚医生会毕恭毕敬一脸严肃。 从办公室换了衣服出来,她的手上拎着一个纸袋子,仍旧平静无波的表情,可眼底隐隐含着笑意,这一刻的她和刚才的她判若两人,那种突然间涌出的情绪最终还是趋于平淡了,她的世界很小,小到只有八年的光景,再也没有其他。 站在电梯门口等了一会儿后电门才开了,她低头审视着手中的东西生怕落下什么,抬头准备进去刚迈开步子的那一刻她犹豫了,耳边嗡嗡作响听不见其他,她要躲避的还是没有避得开,她眼睁睁地看着里面的人向她看来,眼神灼灼最后如深潭般平静,而她却不能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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闷骚腹黑的樊宇圈养了小萝莉一只,米胸米肉米身材?好吧,养肥你再吃掉!杨沐沐是被闷骚腹黑樊宇圈养的小萝莉一只!嫌我瘦?胸前也有二两肉!养肥我?扑倒你!这是一篇欢脱文中的甜文,女主时而抽风,无害中的无良。第一章:所谓孽缘 杨沐沐与樊宇的孽缘,得从幼儿园说起。 在杨沐沐5岁的时候,就被父母送到了幼儿园。小时候的杨沐沐是个十分爱捣蛋的孩子,无论到哪里都是自来熟。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杨沐沐认识了和自己在同一所幼儿园的樊宇童鞋。 由于樊宇童鞋是个独生子,在家孤僻惯了,于是即使到了幼儿园也不和小朋友们说话,独自撑起强大的气场。 虽说杨沐沐也是个独生女,可能是天性,杨沐沐从小就很活泼,也经常和伙伴们一起干坏事。而杨沐沐的父母本身也是一对活宝,所以杨沐沐耳濡目染,更是一刻都闲不下来,更是活宝中得活宝,加上杨沐沐有一张萝莉脸,就更惹得人喜爱了。 嘴甜的杨沐沐一直深受街坊邻居们的喜爱,去到幼儿园就更是如此了。 所以杨沐沐一直信奉着全世界都会喜欢沐沐的原则。 去到幼儿园好一段时间了,杨沐沐才发现有樊宇的存在。因为樊宇同学一直都只是在自己的位子里坐着,不跟其他小朋友们玩。杨沐沐也是偶然发现班上有这么一个人存在的。那时杨沐沐在玩玻璃球,那个玻璃球就这样滑到樊宇的桌子下。杨沐沐爬过去捡,拿着玻璃球准备爬出桌子的时候,杨沐沐看到了一双规规矩矩放着的脚,于是抬头看了看,就看到了樊宇的侧脸,长长的睫毛半合着,微挺的鼻子分外小巧,那樱桃红的小嘴淡淡的抿着。 那时候的樊宇明眸皓齿,唇红齿白,已经初具妖孽的规模。 只要是美丽的东西都会对杨沐沐有强烈的吸引力。所以,即使樊宇在那时候都已经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场,杨沐沐还是不怕死的磕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