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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梦重生后的三大愿望:一,做米虫;二,做个有知识有文化的米虫;三,再培养个忠犬型美男做老公。知识文化咱有了,美男老公咱自带,就是,啥时候才能做米虫呢?欧北辰重生后只有一个愿望:娶梦梦。可是,愿望很美好,现实很残酷!第一章:重生历程“梦梦,你听我说……”“我不要再听你这些无聊的话,这么多年了,你都瞒着我做了什么,如果不是我亲眼见到,简直不敢相信我最信任的人竟然会骗我。”“梦梦,我这都是为了你,为了把你从那个人手里救出来。”“我不用你救,我自己会想办法的,欧北辰,从今往后,我不要再见到你。”夜晚,清冷的街道上,一男一女前后追逐着,看起来很像是闹了别扭的小情侣,只有他们两个人才明白,他们的关系比那些情侣要亲近许多,两个人不是什么情人,也不是夫妻,他们是彼此唯一的亲人,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梦梦!”终于,欧北辰终于追上了田梦,一把拉住她的胳膊:“夜深了,跟我回家吧!”“我不要回去,我看到你就生气,你总是不让我省心……”田梦回头,一张清丽的脸上挂了两行泪珠,眼睛里是满满的心痛。“梦梦,回家好吗,我答应你,以后一定不会再让你伤心。”欧北辰温柔的哄劝着。“我……”田梦要说什么,不经意间转头,发出一声惊叫,接着,用力想要推开欧北辰,欧北辰感觉奇怪,顺着田梦的视线看过去,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一辆大型的公交车摇摇摆摆却速度极快的行驶过来。顾不得多想,欧北辰第一想到的是要保护田梦,伸手就想把田梦推开,却没有想到,田梦比他意志还要坚定,更加用力的推着他。正在两个人都想要牺牲自己,保护另一个人的时候,公交车很快的驶了过来,巨大的冲力把两个人全部甩出去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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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是一位乡下小裁缝的女儿,却拥有了不多不少的异能,刚好能够让她实现自己的一个梦想。于是她闯入了光怪陆离五彩斑斓的时尚设计圈,成为一名新晋时装设计师。生存在白天鹅群中,她要如何才能破茧成蝶,一飞冲天?第一章:周子衿 八月的南方市,虽然已经是夜晚时分,也依旧酷热无比。 周子衿一个人走在流光溢彩的街头,身边是川流不息的车队,街道两旁的店铺传来阵阵招徕顾客的音乐声,好不热闹。但子衿却无心欣赏这美丽的夜景。 子衿的心情有些低落。 刚才那几个男生的对话仿佛又在她耳边再次响起。 “嘿嘿,朱伟,周子衿好像对你有些意思哦!” “切!那又怎样。你看她穿的那么土,一点都不会打扮,谁想找这种乡下妹当女朋友啊。” “朱伟你这家伙你真是不积口德啊,哈哈。不过周子衿长得蛮可爱的,你真的不考虑一下?” “我朱伟是什么人?追我的女生多了去了!跟你们说,找女朋友肯定要找个带出来不给自己丢人的才行!” 子衿不知道该庆幸还是难过,她竟无意中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今晚是她的高中同学会。高中时代的班长朱伟热情又爽朗,篮球打得好,人也高高帅帅很是惹眼。许多女生都对他有好感,子衿也是其中之一。 原本子衿还为能见到阔别几年的朱伟感到高兴,刚才和朱伟说了好一会的话。想不到她一时气闷想到包厢外头的阳台上吹吹风,居然看见朱伟和另外两个男生站在阳台上,边吸烟边嘲笑她。 他们背对着阳台门低声说笑,没有发现子衿就站在他们的身后,且将这些恶毒的嘲讽尽收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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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当初爱得死去活来的恋人到最后…最后的最后,可能只是同桌吃饭的人,可能只是同床异梦的人,而当一方有性需要的时候有着一个伴”。可是比这更悲哀的莫过于,你对着一个人同桌吃饭整整三年,却仍未算是恋人。劳家卓和我,便是这样的两个人。第一章 东门的半里长街,人群从校门鱼贯而出,漫天的柏树下顿时喧闹一片。 我慢吞吞地将手上的书一本一本塞进背包,一边抬脚缓慢地朝校门走去。 开阔的大门前巍然耸立的花岗岩石已经近在眼前,我蹲下,漫不经心地系了系球鞋上的白色鞋带。 道路旁有同学走过,见到我,微笑:“江意映,出去啊?” “啊,嗯。”我含糊地答着,站起来露出一个虚浅的笑容。 挪出校门,我张望了一眼,朝侧边的报刊亭走去。 “请我给一本娱乐周刊。”我至死爱看八卦杂志,各路打扮光鲜的明星齐齐聚集,前一日尚与艳女夜店湿吻,下一日就公然同纯情女友挽手试婚菜,光怪陆离的媒照灯下,甜美的职业笑容好似扭曲的日式人偶,代代均有俊赏风流,日日都有内幕踢爆,一直提醒着我这世界多荒谬。 “大小姐。”而后传来恭谨的声音,我掏钱的手势定了一秒,置若罔闻,低着头接过卖报刊的阿姨找的零钱,眼盯着地面朝外走。 “意映小姐,车子在那边。”男人的声音不依不饶。 我低低地叹了一口气,捏住了手上的花花绿绿的杂志,转个身朝街道旁走去。 一辆黑色的豪华轿车已经赫然泊在路边,男人走到车前,神态恭敬,一丝不苟地拉开后面的车门,左手扶住车门,右手放在了上方。 我面目鬼祟,将手上的杂志半掩住了脸,如同过街的老鼠一般窜了进去。 开车的张叔在江家颇有威信,可追溯到父辈交情,他的父亲跟着我曾祖父在战乱中从上海逃到南方,名为主仆,实为患难之交。他自小在江宅出世,从我祖父那一辈开始,一直为江家做事,可谓三朝元老,忠心耿耿。 他性情敦厚,从不多嘴多舌,对我倒是一直不偏不倚,我虽然嘴上不说,但还是一直甚为尊重这位长辈。或许这是为什么祖父派他来接我回家。因为之前来的几位,都被我直接扔在了校门,而后扬长而去。 我,不喜欢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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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会记住让自己初次肉疼的男人,男人会记住让自己初次心疼的女人。所谓的幸福就是判他有妻徒刑,他上她一次,她伤他一次,两个人就这样纠缠一辈子……内容标签:近水楼台、天作之和、阴差阳错。主角:宁橙,邵承。第一章 女人一生中要经历几个让自己刻骨铭心的男人?可能是两个,一个是让女人肉疼的,一个是让女人心疼的,但也有可能是同一个人。 曾经有个宁橙已经想不起姓名的男人说过:“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天使,一个贱人。” 宁橙嗤了一声,心想:“那女人心里也都有一个英雄,一个无赖。” “你找到你心里的无赖了吗?”这话是曲烨问的。 对面的宁橙恍如初醒,茫然的看了曲烨一眼:“怎么?” 曲烨耸肩道:“不怎么,只是好奇要是你遇到了命中注定的‘无赖’,会不会放弃已经到手的‘英雄’?” 宁橙向左撇撇嘴,这个动作代表她已经开始不耐烦了,她知道曲烨了解她的小动作,对于一个了解自己的人,通常是懒得去掩饰的。 一个小时前接到曲烨的短信时,宁橙刚测了体温,三十八度半,本想吃了药就休息,却因为短信里最后的三个字“出事了”而改变了主意。 有的人是生来喜欢没事找事的,找完事了却还不知道自己找了什么事,还有的人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一旦登殿便不是小事。至于曲烨,应该算是有事没事都喜欢登殿的人,这种人通常是反复无常的,你算不准他下一步会找点什么事,脾气一时风一时雨,就像天气预报永远不能预测天气却仍坚持预测一样,宁橙也不能预测曲烨,但总免不了会计算一下,尽管他们已经认识十几个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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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高高在上的苍家少爷;而她只是他从未看入眼的苍家下人。那一夜,酒醉的他让年仅十八岁的她彻底变成了女人。明明很讨厌她,但第二天看到她脖子上布满的暧昧印痕,他却大发雷霆。她不敢回答实情,只好选择仓皇而逃。这一走,便是整整六年的时间。六年后,她独自带着宝宝过着安宁平静的生活,而他……第一章 “安宁,少爷在酒店喝醉了,你赶紧去把他接回来,让老爷知道他在外面过夜又要发火了。” 冉安宁正埋头认真的复习功课,听到门外景妈的低唤声,她连忙阖上课本,乖乖拉开门出去。 今晚少爷会和他的女朋友米悠然求婚,这么高兴的事,会喝醉也不奇怪。 只是…… 她却替他开心不起来。 ………………………… 圣菲特酒店,3104房间外。 安宁走过去,才发现房间的门正虚掩着。 轻轻推开门,房间里一片黑暗,空气里是铺天盖地的酒精味。 她浅浅蹙起细眉。 看来,今晚他真的喝了不少…… “少爷,你在吗?”试探的低唤,纤柔的手探上墙壁,试图摸索开关。 黑暗中,手腕却忽的被人扣住。 安宁被吓一大跳,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一个高大的身影就蛮横的覆了过来,她整个人已经被一股强硬的力量摁在墙上。 “唔……”第一次和一个男人靠得这么近,她惊喘一声,下意识的揣着小拳头,抵在对方胸膛上。 清晰的感受到对方起伏不定的胸膛和粗喘的气息。 即使参杂着漫天的酒气,但一切还是那样熟悉,熟悉得让她心颤。 “少爷?”她试探的轻唤了一声。心头的慌乱,因为知晓是苍吉烨后,微微安定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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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希的父亲生病,恰巧住到了三年前就已与她分手的恋人江辰所在的医院,于是前男友变成了陈小希父亲的主治医师。在插科打诨中,两人能否再续前缘呢……本故事里有诙谐幽默,也有欢乐搞笑,更不能缺少的则是爱情里那些单纯无比却又刻骨铭心的小美好! 简评:这是一个美好而富有喜剧色彩的故事,以温暖开篇,形象而生动地讲述了一对欢喜小情侣的美好爱情。第一章 老陈同志,即我爸,今年二月份正式退休,劳碌了一辈子的老陈在家呆了半个月后坐不住了,恰巧县里老人俱乐部招成员,他就去了。一去到才发现他五十几的年纪在平均年龄为七十岁的老人俱乐部中属于青年骨干级别,于是老陈久违的热情被点燃了,成天蹬着个自行车上俱乐部去组织老年人娱乐活动,那股热情,整一个激情燃烧的岁月。 只是他激情还没烧着岁月,岁月就先给了他个下马威。他老人家爬凳子挂活动横幅时一脚踩空摔了。 我接到我妈电话时正在大马路上看广告牌,大热天里吓出了一身冷汗,我小时候虽然老被老陈揍,我也曾想过等我长大了我要揍老陈,但我真的很爱老陈。 赶去医院的路上我边哭边絮絮叨叨地跟计程车司机讲我爸的好,把司机堂堂七尺彪悍男儿讲得激动不已,一路油门踩到了底,付款时他主动把零头抹了,他说大妹子啊你记一下我的车牌号码,XXXX,下次千万别拦我的车了,我家里有个特罗嗦的老婆和老母,整得我一听人唠嗑就哆嗦,见谅哈,祝你爸早日康复。 …… 我哭着赶到医院时,我妈正边削苹果边数落我爸:“就你这付老骨头还骨干级别呢,再摔一次我就把你直接推去烧了,骨干晋级骨灰。” 我抓着门框泪水汪汪:“妈,爸怎么样了?” 妈抬头望我一眼,“得,眼泪收回去,哭什么哭,我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拔你长大,不是让你一遇着什么事就一把鼻涕一把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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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岁那年,叶婉婷堕落山崖。再次睁开眼,她又回到了十岁的年纪。既然有了重来一次的机会,她一定要做个拥有幸福生活的女人……命运轮回,只愿与你陌路而行,如果你流泪,我不会帮你擦,我只想在你的心头撑一把伞。第一章:重生 乌云笼罩的夜色,比墨更黑。 灰色的车子,在暗夜中,从山顶疾驰而下。闪亮的大灯,飞速扫过坑挖不平的山路,只能看得到旋转的车轮反射的一点银光。 远方轰隆隆的雷声渐近,在低低的云层中轰鸣。耀眼的闪电,如一把带着寒光的长剑,将浓黑得令人透不过气来的幔帐,撕开了一道裂缝。 电光照亮了车内一张嫣然妩媚的脸,没有瑕疵,却也没有一点生气,只有惨白而惊惶,泛青的眼圈,更透着十二分的忧郁。 又一声闷雷炸响于车子上方。车中的女人,被惊吓得跳起来,又跌坐回去,松开握着方向盘的手,捂住耳朵,车子顿时七扭八歪地向路边滑去,直到被一块大石头垫了一下,她才放下手臂,重新捉起方向盘,仔细地辨认着前方的路面,加快速度向前冲去。 经过一个急转弯,就能看到下面的一层盘山路上,有束刺目的车灯晃过,以那风驰电掣的速度,似乎马上就要快到眼前。 她停下来,仔细地辨认一会儿,愈加惊慌起来,手忙脚乱地倒车,调头就要往回开去。到了叉路口,毫不犹豫地将车子拐上另一条陌生的道路。 “水牛”的铃声响起,她打了个颤,伸手摸出手机,毫不犹豫的挂断。过了几秒,铃声重又响起,她置若罔闻,只看着手机在黑暗中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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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随着鲜血逝去的霎那,周瑾在心里默默地呼喊:如果生命可以重来,我一定不会再那样轻易的错过你……童年版:“嘿,周瑾!洗衣服呢?猜,这是什么?”少年吴海顶着时下最流行的“郭富城头”,揪着鼓鼓的口袋,一脸得意。少年版:充满困惑的吴大少显得良善可欺,眼巴巴的问:“那什么,媳妇儿,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呀?”青年版:吴大少拉过媳妇儿的手指,一节一节含在嘴里舔,眼睛一瞬不眨地盯着瞧,目光勾人,声音带着磁质:“媳妇儿,我爱你,一辈子只爱你一个!”青梅绕竹马,一生永相随。第一章:归去来兮 巨大的疼痛之后是身体的沉寂,我看着那个人抱着我的躯体哭泣,想对他说声再见,一道强大的磁力把我的灵魂吸走,我想或许这就是下地狱的入口,我原本以为死神会让我进天堂。别了,吴海,如果这一生可以重来,我一定不会那样轻易的错过你…… 阳光从窗口投射进来,明亮刺眼,我下意识的伸手想要挡住阳光,却在诧异地发现自己的胳膊细瘦短小,这是……怎么回事?这里的摆设是我熟悉的屋子,恍惚回到多年前。再看看我的手掌,摸摸我的脸,我咚的一声跳下床,跑到挂在墙上的镜子前。呆了,镜子里那个黑瘦短小外加营养不良的小人是我!竟然是童年时的模样。转头,透过破裂的玻璃窗看到在院子里正在打水的女人,我忍不住仰头看天,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是上帝听到我的心声了么? “周瑾,你站在那儿干什么?不知道过来搭把手?” 我低头,看见张晓梅抄着手站在古井旁,腿边放着刚打上来的一桶水,水面犹在晃动,折射着白亮的阳光。我眯了眯眼,走了过去,从来没觉得张晓梅的刻薄这样让人愉快。 “把水提进去,别以为生个小病就能偷懒,门口的衣服给我洗干净!把桶提稳咯,看你洒了多少?……” 张晓梅,我的后妈,刻薄程度估计和灰姑娘的后妈相差无几,唯一的区别可能是她没有大女儿、二女儿,只有我这个男方家的独生女儿。张晓梅还在不停唠叨,我挽着细胳膊一提一停地往屋里摞。我的童年几乎都是在她刻薄的尖声叫骂中渡过的,偶尔也会觉得难过,想到妈妈。可是孩子直白的神经系统,还不足以区分是非曲直,只知道她离开了爸爸,抛弃了我。由此想到,我童年所承受的所有苦难都是她造成的,于是更加恨她。这是一种扭曲的逻辑,可那个时候我的确是个死心眼儿的孩子,张晓梅每给我一份疼痛,我讨厌她却不恨她,对那个抛弃我和爸爸的妈妈却更添一份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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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众人眼中的天之骄子。他,是众人眼中颇具争议的男子。她,是不怎么起眼的小黄花,只因他们的青睐而倍受瞩目。一段看似灰姑娘的故事,却又引申出不一样的结局,且看她如何以自己的方式来谱写自己生命中这段华美乐章。第一章 耳中依稀传来老女人讲的课时内容,我的思绪在这种慵懒的午后又开始了纷乱杂飞的四处游荡,手中的铅笔也因无意识的用力,而导致了笔芯断裂的悲剧后果,深深的印记突兀地出现在纯白的纸张上面。 “陆忧夏,你来回答一下老师现在所讲的内容。”不知何时,老女人已经站在了我的书桌前,那双犀利的眼睛透过金边的近视眼睛正盯着我,我的心不由地剧烈跳动起来,像是正做着某种坏事被逮着的狼狈感。 紧张地赶忙翻开自己的历史书,也不知是翻到了哪一页,眼神不由地四处寻找救兵,很可惜的是四周的同学们都是昏昏欲睡的样子,看来这老女人是拿自己开刀了。 “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刘洋正对着我龇牙咧嘴的对着口型,拿起了书本翻到那一页,身子猛地从老女人的背后蹿了起来,又坐了下去。 “第二次世界大战。”我轻轻第答道,声音小的可以和蚊子媲美。 “坐下吧,以后上课注意力要集中,别看你们现在是高二,要是一直是这种状态,明年还怎么高考。”老女人终于收回那犀利的眸光,仪态万千地回到了讲台书写她的板书。我也轻呼了一口气,缓缓地坐了下来。 好险!该死的,我怎么敢在我们最严的老女人的课上走神了,还差点被抓到,多亏了刘洋,我不由地看看看刘洋,对她笑了笑。她也不看我,只是摆了下手势,看样子是准备放学来收拾我。 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遇见这样子等待的洛凡了,而洛凡这个名字也不只第一次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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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先生第一次遇见景小姐的时候,她正因着另一个男人而沮丧伤痛,但这并不影响安先生对她的一见钟情,她那时的沉默一下子吸引住了他,让他在多年以后都记得那段路程的安静。后来,即使她倒在了他的怀里,他已经吻了她,她仍然没有明确地答应他。再后来,安先生千辛万苦,万苦千辛,总算把她给追到手了,等着要结婚了,可偏偏他们的父母又有了龃龉……第一章:爱情故事 自从《飘》或是《乱世佳人》问世,年轻的女孩儿都会在写这么一句:她不过是爱上了爱情本身。从前是写在日记本里,后来是写在BBS上,再后来是写进博客里。在十几岁的时候看郝思嘉为梦中情人穿了一件爱情的外衣,在她家的门廊下像穿了盔甲的圆桌骑士一样闪着光,从此爱上了这个幻象,然后百折不回不屈不挠地爱他十多年,只是因为得不到。 后来在二十岁的时候看昆曲《牡丹亭》,看杜丽娘在春天的花园里春情萌动,爱上了自己:看我如花美眷,却恨似水流年。没乱里春情难遣,蓦地里怀人幽怨。一个人在幽闺自怜,梦中有温柔多情的男生合了眼缘,一霎时天留人便,草藉花眠。末了才问他,是哪处曾相见?相看俨然,早难道这好处相逢无一言?说到底,杜丽娘是爱上了自己的一片缠绵之心,而那男生,不过是恰恰好闯进了她的梦中。 有多少爱情故事是这样开的头?起始于一个误会,误会爱情那件梦的衣裳,就是披了外衣的那个人。而那个人,藉着爱情的外衣,笑纳了那份柔情,到头来伤害了织梦与借出衣裳的主人。 但景天知道她的爱情故事不是这样开的头。在她遇上他时,她在为另一个男人伤着神。那个时候的他对于那个时候的她来说,便如空气一般的透明。她对他视而不见,哀伤的眼神击中了他,让他觉得眼前这个美丽年轻的姑娘有着超凡脱俗的气质,要不是顾忌两人的身份年龄,他说不定当时就会问她的电话号码。 很多的爱情故事始于一场误会。不是误会了爱情,就是误会了那个人,或是误会了某个事情。当事人未必是存心要制造这个误会,但误会之所以存在,自是对某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