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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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愿赌服输,他是逢场作戏,没想到越陷越深。简墨这一生只赌过一次,却赔上了一生。几年后,终于有人为她报仇了。小姑娘一脸不屑的对钟昱说,“哼,你才不是我爸爸呢?”内容标签:都市情缘、高干。主角:简墨。配角:钟昱、周至、宁清远。其它:YY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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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本是一个单纯可爱的富家女,后来因为父母环球浪漫旅游,无奈来到陌生的城市,却意外的收获了一段甜蜜的爱情。可是,却不想,爱情真的没有那么简单。经历一段段的经历,她实在是太累了,于是自己偷偷离开,奔向另一个男人。却不想面前面对的是更大的挑战。当自己终于历尽千辛万难成为知名演员的时候,本想与自己心爱的男人相守一生,却不想一次外景,让自己与初恋相遇。纠结的爱,三个人的疲惫,最终,上帝,眷恋的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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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她的第一印象:这是个女流氓!她拿着碎酒瓶抵着他顾客的脖子要挟:“再乱动就要了你的命!”他对她的第二印象:这是个神经病!她神秘秘的介绍自己叫小爱怡情,还把他当成同性恋,有病!他对她的第三印象:这女人有妄想症!竟然把自己的大老板当成妄图对公司不利的神秘商人,无聊!误惹极品总裁,她,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他是豪门少爷,她是落魄平民,他要对她霸占豪夺,她要他血债血偿,一个邪魅奸诈,一个冷静睿智,冤家路窄,针锋相对,究竟,是谁痴心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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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本是普通的大二女生,却被一个奇怪的印记唤醒了沉睡多年的记忆。从此她便只能在刀尖上游走,在乱世中浮沉。这是一出出镜花水月般的局中局,这是一个个匪夷所思的迷中迷!无数种族的恩怨纠葛,无数儿女的爱恨情仇,谋划经年的惊世阴谋,共同交织成一卷波澜壮阔、惊心动魄的虚冥界史诗!第一章:斩龙吟初现 “不要!”罂漓漓挥舞着双臂尖叫着从梦中醒来,却听见“哐铛”地一声,似是玻璃破碎的声音清晰地传入耳膜。 意识一点点在脑海中回流,半晌之后才发现原来自己是在做梦。 还好是做梦!她长舒了一口气,轻轻地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回想起之前的梦境,仍是有些心悸。 那是一出永无止境的梦境,这个梦已经持续了许多年,从她记事起。梦中只有一个主题,就是逃。不知道缘由,也不知道追逐自己的人是谁,只是潜意识里的恐怖让她亡命地逃,从天涯到海角,总是在逃避着一只苍白而修长的手。 看不清楚那只手的主人什么模样,却清楚地记得,那只手的手背有着一只栩栩如生的鸟类印记。 刚开始,只是依稀能看出那是一只似鸟模样的印记,而最近,那印记的模样却越来越清晰,甚至可以清晰地回忆出那鸟儿赤焰般的色泽。她后来凭着记忆查阅过很多资料,知道那赤色如锦鸡般的鸟其名朱雀,是传说中的上古四大神兽之一。而那只手的距离也从最初的几米开外发展到最近的触手可及,而在这次的梦里,那只手竟然碰触到了她的肩! 在那被触碰到的一瞬间,肩膀如火烧一般地疼痛起来,隐隐有一个男声低哑地说着:“终于,终于找到你了!” 下意识地去触碰梦中被对方触及之处,竟是真的隐隐有灼热的感觉。心中顿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有些忐忑不安地慢慢翻开睡衣的领子,在看到自己肩膀的那一霎,罂漓漓愣住了,半晌之后才再次惊呼出声! 天啊!怎么可能?在她的左肩上,竟然真的有一只赤红色的朱雀在隐隐闪动着! 但却又有些个不同,梦中的朱雀呈暗黑色并且做展翅欲飞状,而自己身上的朱雀印记却是赤红色收拢着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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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的爱没完,这一世的情又起,不知是注定的命犯桃花,还是生来的红颜祸水。两位妖王为她背弃修仙的大好前程,抛弃妖界的锦秀山河,哪怕受万世苦难,千妖责骂,也都从不言悔!流年换,当她已不再是那个只会沉溺于人界钱财的小灵妖,而是翻手为云,带人勇闯天界,只为救回自己深爱的男子;覆手为雨,只身杀进冥宫,只想带回令自己欠疚的那一缕孤魂。回首,她穆然发现,原来妖,才是世上最幸福的一个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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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何其不幸?六岁,父母双亡,她被送入孤儿院,历经两次收养,最终才落户在蓝家!她,又何其有幸?青春年少的岁月里,让她遇见三个与其纠缠不清的男生;他,温和如邻家大哥哥,品学兼优,曾与她相处在同一个屋檐下两年,八年的分离,他们的故事将会如何?他,传说中的端木王子,一个中英混血、有着贵族血统的少年,也是她的“老板“。当俩人共处一个屋檐下,命运又将他们带向了何方?他,凭着超棒的体育以及复杂的身世背景进到这所重点贵族高中,阴差阳错认识了她,从此,爱情的种子长在了他的心中!如此迥异的三个男生又给女主带来了怎样的际遇呢?且看晓雾给大家带来的《[校园恋曲]贵族少爷的契约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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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的《菟丝花》里,江绣琳作为明媒正娶的妻子,知道被自己救来的族妹江雅筑与丈夫罗毅苟且怀孕后,带着半岁的幼女江忆媚愤然离家,留下四岁的幼儿罗皓皓在罗宅。贫苦交加染病临死之际,江绣琳又把不明真相的亲女送回罗宅,以至兄妹差点乱了伦……而本文,且看一个黑寡妇如何玩残那对苟且男女。第一章:奇怪罗宅 江秀林穿成江绣琳时,江绣琳已身怀六甲,那肚子怎么看也得有近七个月了。对于穿之前没有生育过子女的江秀林来说,怀孕是个苦差事。 大大的肚子压迫着膀胱,一躺下就让她憋不住想上厕所,而且下肢也变得水肿胀大,时时抽筋。穿过来五天,五天她就没睡好过觉。现在,两乌黑乌黑的眼袋挂在了眼睛下面,让她越发憔悴。 丈夫罗毅倒是温柔体贴,让管家到外面收罗了几个食疗的方子,让管家太太细心做了,江秀林这才缓了过来,有心思慢慢观察这个家。 得出的结论是:怪,很怪,非常怪。 后院那一大群断手断脚的猫猫狗狗不说,江秀林虽说没见过真的流浪猫狗中心,但好歹也是看过电视上新闻报道的,知道有些爱猫爱狗的有钱人士会为猫狗花费大笔的金钱。但家里还有一个白痴加一个精神病患者是怎么回事? 白痴还好,通过江绣琳那里传承的记忆,江秀林知道,白痴嘉嘉出人意料的能干。她既会唱歌,又会打理花草,还会无限耐心地照顾那些整天到晚乱蹦乱跳的猫猫狗狗。最最重要的,这些家仆口中的白痴其实是会生活自理的!江秀林不得不佩服江绣琳,能把一个什么都不会的人□成现在这个样子。 如果不注意嘉嘉的神情,只注意她的外表,嘉嘉其实是个很可爱的女生。小巧纤瘦的身材,瓜子脸颊,**头,一笑起来甜美动人,只可惜,那双眼睛永远如同三岁小童般的天真稚嫩,带着一抹痴气。 此时,她就把花架上串串的紫萝采了一小簇,送给坐在花园椅子上晒太阳的江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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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马是善良到家、锄强扶弱、见义勇为、人见人夸、花见花开,见面必收好人卡的二货一只!青梅是高高在上、如沐天光,她一伸手,什么都有,人人爱她,见面必收玫瑰大把的女王一只。那么,究竟是女王收服了老好人,还是老好人抱得了女王。第一章圣诞前夕,是国外人眼中在家围着火炉过平安一夜的日子,纵使有不幸的事存在,也应该像是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擦个小柴火也能去天堂圣殿,总之活得安静,死得安详。不过这个日子在中国,反倒成了狂欢的日子,活得狂野,死得狂放。即使是在S市的中心酒店顶楼的法国旋转餐厅这样平日里客人比服务员还少地方,都达到了高朋满座的场景,可以想象得出这么一个不眠之夜,可以创造多少GDP啊!中心酒店顾名思义,位于市中心,餐厅临窗的座位可以鸟瞰这个灯火通明,流光异彩的浮华城市。这家法国餐厅,吃的不是菜,而是一个隆重的排场,是奢侈的环境,是浪漫的气氛,是烧钱的魄力!顶楼,法国,旋转,临窗,光是这几个关键词,就足以让小资和富二代们在这个日子里前赴后继来此装X摆谱了。最里面临窗的两桌视野最好,早早就被预定了,客人似乎是为这个日子早早做了打算,要做一件极重要又浪漫的事。这两桌各坐着一对年轻的男女,中间隔着一道五彩的琉璃墙,在不太明亮的灯光下,折出淡淡的光泽,将窗外流光异彩的城市加上了一抹朦胧的情调。不远处吧台前两个年轻的女服务生靠在一起窃窃私语,“现在多少钱了?”“三千二,你那呢?”“三千五,刚才加了一道龙虾冻。”“我这边好久都没动静呢……”坐在里面一桌靠左的女生穿着一条白色毛线裙,垂顺的直发别在耳后,低着头吃菜,倒也不说什么话,露出的半张脸仍可以看出她清秀的五官,十分恬静柔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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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寻找失去的记忆,我不得不四处游历。幸运的是,有人陪我一起走,他说他叫勾刑。不幸的是,我们所到之处,死伤无数。那些含恨而终的人嘴里,都念叨着一个女人的名字:胭脂。于是,我们便踏上寻找“胭脂”的道路,直到有人告诉我,我就是胭脂……第一章 我是一个失忆的人。 师父说,我是从小镇北边的上游飘下来的,当时还有呼吸,但他并不想救我,因为他只对死尸有兴趣。可偏偏,王寡妇正在溪边洗衣服,是她提醒师父有个女人从上游飘下来的,也是她露出一脸的慈悲为怀,才令师父下了救我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念头。 我醒来以后,王寡妇给我起了个名字,叫阿九。 我问为什么,她说她嫁过七个男人,我师父将会成为第八个,我是他们一起捡到的,于是排在第九。 我向镇上的人自我介绍,我是阿九,大家纷纷叫我九姑娘,只有一个在街边乞讨的乞丐提出质疑:“那你姓什么?”乞丐相貌平平,声音却极其好听。 这个问题令我沉思良久,我相信,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乞丐,因为他能在人云亦云之中找到真理的破绽。 我反问乞丐:“你姓什么?” 他说他姓阮。 自那天起,我便叫阮九,但镇上的人依旧叫我九姑娘,这件事告诉我,口头上的习惯是很难改变的。 我师父是镇上唯一的解剖学家,人称仵作。 在之后的半年里,我开始跟师父学习解剖,师父解剖女人,我解剖男人。他从不让我解剖女人,只说是为了两性调和。 我问什么是两性调和,师父说就是阴阳调和。 我想,这个道理就和他半夜去找王寡妇的意思是一样的。 台面上,王寡妇是个寡妇,台面下,她是我师父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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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偌大的城市里,我们有很多的不确定,不知道何时别离,何时相聚,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在哪里结束,更加不知道年年岁岁,我们这些小小的爱、小小的怨、小小的付出与回报是否也随流年偷换。然而,倘若每个十年都有一场昭华盛宴,我们有缘,必定场场再见。第一章 又是清明了,每年的这个日子,对于傅剑玲来说,并不只是要祭拜家族中已故去的长辈的,还要祭拜跟她同年出生、同窗相识,若没有提前离去,现在也该和她一样生活在这片天空下的一位朋友——杜雅。 其实墓地是个很微妙的地方,还记得杜雅刚去世的那年,大家都不能理解像这么年轻的女孩子为什么会死,像这么稀罕的事为什么发生在他们身边,可是到了墓地里,时不时看到一些为英年早逝的孩子立起的碑,并且像那样的碑不在少数,便什么也不觉得稀奇了。 那时傅剑玲年少,杜雅的死可以说是她人生中遭遇的第一次伤痛——她的好朋友,从此沉睡在僻静的地方,左邻右舍,互不相识,昼夜更迭,不喜不悲。而顽固的傅剑玲把这种伤痛牢牢系在心里,斗转星移,不离不弃。 到了今年,她又来看她,还像往年一样为她烧些以前的东西——一本日记,一个电话薄,都是尘封已久的破本子,载着密密麻麻青涩的字迹。傅剑玲一边草草翻开来看,一边撕下来丢进火堆里去,心里想到什么便说什么。譬如“以前的字好丑啊!”“今年大家都很好,平平安安,偶有联系。”之类,说完又看看杜雅的墓碑,上面并没有印她的音容笑貌,只是几句简单的铭,杜雅之墓,卒于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六日。 九年过去了。 傅剑玲凝视着那行日期,直到膝下的火焰燃烧殆尽,尘絮飞舞,她才收回思绪,将目光转移。站在山腰上往下看,大墓场那一片还是香火绵延,人潮未艾的样子。傅剑玲不禁笑了一下,说不定在那人群里还有她认识的人呢,大家都是来怀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