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历史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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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穿越水浒之宋,化身《水浒传》之郑屠镇关西,故事由此展开......且看他会群英,上梁山,入朝堂,斗鞑虏! 第一章 “大官人,大官人,快醒醒。” 郑飞只觉得似乎有人在不停的摇晃自己,许多声音也在耳边响着。 头好痛!郑飞费劲的睁开眼睛。 视线逐渐从模糊变得清晰,自己似乎是躺在一个什么硬邦邦的地方。 眼前是一个个从没见过的面孔,都在看着或叫着自己。 他们竟然都光着膀子,只穿着粗布的长裤,腰间也只是用根布条子拴起来当腰带。 这是什么地方?这么奔放? 郑飞只觉得浑身无力……,好虚脱……。 “我不是应该在参加毕业生招聘会吗?” “对了……我就是应该在参加招聘会!那是毕业前所举办的最后一场招聘会!我现在应该在招聘会上找工作啊,怎么会躺在这里?” 郑飞努力的回想,总觉得哪里出现了点什么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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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穿越回到了战争年代,由一名普通战士成长为共和国上将,远征域外、横扫东南亚,他要亲手打造自己心中的山河,马踏之处皆为国土! 第一章:开始 在一处海拔150米的山头上,一群群的身穿军装的战士在不停忙碌着,他们都在修筑阵地,挖战壕的,装填泥土沙袋的,架设机枪的、铺设电话线的!阵地上到处都是忙绿的身影。 陈飞尘是一名刚参军入伍的战士,十八岁参军,今年19岁多快20岁了,入伍前只是一名无所事事的小年青,准确的说还是个孩子!要不是村长看到他孤苦伶仃收养了他,他还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对于村长陈飞尘是很感激的!这种感激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成为了一种亲情,陈飞尘在参军之前对着全村的百姓说过:“爷爷,等我做了大官回来,我奉养您一辈子!” 在战争年代,在解放区能参军是个全家光荣的日子,尤其是在中国,近代的中国饱受摧残,战争似乎从没有断过,从鸦片战争开始一直到如今的解放战争,已经持续了八十多年。 他所在的部队是东野一纵十八师三团的一名普通士兵,他们此刻已经驻防在塔山这处山头,他们的任务就是阻击廖湘兵团,尽可能的消灭这股国民党集团军于关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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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荒谬的失足,好容易报却前仇的徐勋却落入了五百年前的大明中兴盛世。时值天下升平,金陵妩媚,京城雄浑,歌不尽秦淮声,舞不完淮扬曲,盛世的祥和下,忠良满地走,蚁民不如狗,他这一介孤儿举步维艰,欲求存身且不可得。既然如此,那他就干脆顺天应命,当个风光的奸臣吧!大明朝满口仁义道德的忠良们,你们的末日到了! 第一章:梦幻现实 通济门内大中桥乃是南京城南的一条要道。大中桥东边是皇宫和五府六部等等各大衙门,西边的太平里马府街常府街等等,则是错落有致地布满了一座座老宅子。乍一看去有的已经失去了光鲜,屋瓦换了一茬又一茬,早已不复从前的整齐,内中的墙壁上甚至还爬上了一条条青藤,但说起这些宅子的年头,却往往却可以向上追溯五十年乃至上百年。 和如今依旧住着不少达官显贵的马府街常府街相比,太平里便更显落拓了。这落拓并不是指冷清,而是因为当年群居在此的世家大户已经因为迁都而被转移了大部分,剩下的虽还有不少历史悠久的老家族,可终究都是过了气的。哪怕这里仍然是最靠近皇城和各大衙门的黄金地段,可永乐朝迁都北京之后,南京官又不用上朝,更愿意住在玄武湖莫愁湖畔的别院园子里,聚居于此做买卖的外地富商反倒很不少,使得这块曾经庄严肃穆的地方喧闹万分。 这会儿乃是大清早,晨曦中的五府六部等等各大衙门一片寂静,但街头上已经有赶早的百姓来来往往。大中桥下亦是有好些前来汲水的人,车辙声再加上人声,一时颇为喧闹,而在此时少有人走的桥头,却有个少年有气无力地全身趴在了栏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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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回到清末甲午战场,悲剧的是,他发现自己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俘虏。该何去何从,魏季尘只好一拍大腿:干他娘的,干翻倭人,干翻沙俄,干翻美国。这是穿越还是游戏?魏季尘发现自己竟然带了一个超级军事辅助系统。警告!警告!宿主5米范围内出现友好度为-10的生物体。尼玛!友好度,什么玩意? 第一章:前尘往事一场空 魏季尘有些艰难的张开眼睛,入目是一片漆黑,入鼻是一阵令人闻之欲呕的异味,他不由轻轻动了动自己的手指头,然后略显困难地扯了扯嘴角。 这是哪里? 魏季尘茫然四顾,记忆开始如潮水般涌上来,自己不是因杀人罪遭枪毙身亡了吗? 怎么会身处此地,与枪毙前所处之死牢有些类似。 等到双眼开始慢慢适应黑暗,魏季尘这才发现,这间‘牢房’里躺着的不止自己一人,还有很多具的躯体一动不动的躺在自己周围。 魏季尘伸过手去,悄悄摸了摸其中一具,手心传来一阵温热,以及那躯体发出的一声呓语,都表示这不是尸体,而是睡体。 我到底是在哪? 魏季尘开始皱着眉头苦思。 依然记得妹妹倒在血泊中的那一幕!那如风奔驰一样的车子碾上她洁白的身子,那一刻,她还微笑着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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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末年,是一段屈辱的历史,也是一个痛心的时代;有人前赴后继,誓死抗击,也有人卑恭屈膝,首鼠两端;是非已经颠倒,公道失去标准,这不仅仅是中国最后一个汉人王朝轰然倒塌,也是中华历史中最大的悲哀。而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特种兵商毅回到崇桢十五年(1642年),得到了一个拯救三百年前那场浩劫的机会! 第一章:回到明朝山村当猎手 商毅屏住呼吸,举起手中的弩弓,瞄准,然后扣动扳机。 “嗖!”的一声,弩箭立刻脱弦而出,正中大约在四十米以外,一只正在啃青草的獐子的颈项。那只獐子带箭忍痛免强跑了几步,终于四腿一软,“咕咚”一声,倒在草地上。 “又射中了。商大哥,你的箭法真准。”叶瑶瑱一声欢呼,从他身后跃出来,向那只中箭的獐子跑去。就像一只欢快的小云雀。 商毅从容的收起弩弓,对于自己的箭法,他有绝对的自信,在一百米的范围内,这么大的目标可以说是百发百中。又从地上拾起先前打中的两只黄羊,也走到那只倒地的獐子前。 这时那只獐子还未完全断气,眼睛睁得大大的,身体一阵一阵的抽搐。商毅微微一皱,放下弩弓,从腰带上拔出匕首,在它的脖子上一划,那獐子猛的一登腿,然后彻底不动弹了。 商毅又速度从地上抓起一把青草泥土,按在箭刀的伤口上。商毅虽然不是专业猎人,但是受过严格的野外生存训练,有着非常丰富的打猎经验。知道在捕杀了猎物之后,一定要迅速止住鲜血流出,以防止血腥引来凶猛的大型食肉动物。虽然商毅并不怕任何野兽,但也没有必要找那个麻烦。而且今天的收获以经够多了,再猎杀一只大型猛兽,自己也扛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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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当建安十三年,赤壁之战以后。重生在颍川名门荀家,成为荀彧的幼子荀粲。暗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铮鸣。英雄老去,美人迟暮。那群雄并起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然而那名士风流的魏晋时代却悄悄走近。这是一个门阀林立的时代,既然身为令君之子,名门公子,必定成为上品名士,只爱那数不尽的风花雪月…… 第一章:出生 时当北汉建安十三年,冬十月癸未朔,日有食之,丞相曹操以舟师伐南楚,楚王将周瑜败之于乌林、赤壁。 在这个世界,不知为何,原本那位“不肯过江东”的项羽却到了江东,并立国为楚,史称南楚,与刘邦的汉朝对峙,历史出现了一定的偏差,西汉覆灭后,出现了名为北汉的朝代,而后北汉渐渐势弱,十常侍作乱之后,又有黄巾起义,一如另一个世界的东汉一般,而后群雄逐鹿的时代到来,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平定北方,将刀锋对准文风极盛却总是偏安一隅的南楚。 然而南楚却也不是鱼肉,继承兄长遗志的丞相孙权架空楚王,手段与曹操如出一辙,与北汉刘备刘皇叔联合,以周瑜为大都督,在赤壁大胜曹操,拯救南楚于危难之中,刘备也获得了荆楚之地,获得喘息之机,在卧龙诸葛亮的辅佐下,准备进军西蜀,三国鼎立的时代即将到来。 飘雪纷飞,寒风如刀,曹操聚拢残军回师许都,他坐在名驹爪黄飞电之上,双鬓已微微染霜,仰望那阴沉的天空,心情颇为沉重,只因在年初之时,自己刚刚罢三公,置丞相,总揽大权,想携此之势一统江东,奈何却遭此大败。 不过此时曹操的脸上却没有一丝挫败的神情,他经历了太多的大风大浪,所谓胜败乃兵家常事,此时曹操旁边的一位中年文士同样显得非常的淡然,虽然脸上带着一丝忧虑之色,但精神饱满,他的容貌伟美,风度不减,无比优雅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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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智趣历史首席讲师雾满拦江集数十年历史写作的精华之作,沿袭作者一贯的通俗易懂,幽默、智趣的风格,在历史的边角料和碎片中,剥丝抽茧,阐释权力、人性、情爱、处世、歧见、风雅、轶闻。历史在细节处,人性在细节处, 988条有料而又多味儿的历史,据说每一条都能稍微改变一下你的世界观。 一微历史 祸端:楚卫会盟,楚国强大,两名负责会盟的将军羞辱了卫君,卫国被激怒,宣布对楚国进入战争状态。楚国为了息事宁人,就摘下将军的脑袋,送给了卫君,于是两国和好……仗势凌人往往自取其辱,一切祸端皆有肇始,为人不可不谨慎。 权力:卫国国君与楚国会盟,遭受到了楚国两名大将的羞辱,卫君怒不可遏,有心发动战争,恐大臣不肯,回来后不回王宫,结庐于荒郊之中。大臣惊问其故,答:给国家丢了脸,我没脸活了,你们另选明君吧……大臣们无奈,只好宣布对楚国进入战争状态……这个故事说明,你不承认他的权力,你就拥有了选择。 破坏:战国年间,中山国君大宴群臣,每人一杯羊羹,但等轮到大夫司马子期的时候,羊羹没有了。司马子期认为自己被羞辱了,郁闷之下,离国出走,游说楚国灭亡了中山国……以一杯羹而亡国,遭受到不公正压制的人,迟早会迸发出他们可怕的破坏力量。 理由:郑国攻打许国,大将颍考叔率先登城,被同事公孙阏在背后一箭射死了。事发之后,郑庄公下令全国默哀,并命令每一个士兵出一头猪,每队士兵出一条狗或一只鸡,以此表示沉痛的哀悼……官僚争功,百姓遭殃,天灾人祸,都成了让百姓掏腰包的理由,这诡异的情景,难免让人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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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狼烟起,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何惜百死报家国,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马蹄南去人北望,草青黄,唯见尘飞扬,但有青锋在我手,一叱江山风云变,头顶乾干,岁月朗朗。脚踏坤坎,浮沉漫漫。谁主苍茫,风云吓烈,抬望眼,妖娆江山间! 第1章:杀破狼 唐枫望着眼前这几十头狼,正逐渐的逼近;近的,似乎都已经闻到了,狼嘴里的那股子熏人的腥臭。自己在这山中追捕这伙逃犯,足足追了十天;可就在要将这三个死刑逃犯抓到的时候,结果没想到遇上了狼群;冲锋枪的子弹和手枪的子弹都早已打光。 现在,手里也就剩下一把匕首;唐枫瞪大眼睛,紧紧盯着头前那头公狼;它就是这狼群的首领,也是它始终弃而不舍的在后面率领着狼群紧追不放;虽然一路上,被唐枫打死了三十多头恶狼,可这更加激发起狼群的血性。 唐枫,特种大队少校,曾经单独去国外执行过秘密的任务;那时何等的风光。可现如今,唐枫却已经渐渐的,被狼群给逼到了一处悬崖边上。唐枫探头往下望了望,悬崖下面云雾弥漫;根本就看不清底下的情况,估计这下面也是够深的。唐枫头脑不停地转动着,是跳下去还是? 那头头狼,似乎已知道,唐枫眼下的状况;慢慢地往前走过来,嘴大张着,舌头不停地吐出缩进着。猛然,头狼一下窜了起来;直扑唐枫的面部。 唐枫的匕首立刻挥出,正刺中头狼的小腹;可就感觉到脚下一滑,和头狼一起,直直的掉进无底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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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度使,唐代外臣之首,地方军政长官,掌总军旅,颛诛杀,赐双旌双节,行则建节、树六纛。烽火乱世,遍地流民,反复无常的枭雄,即使是父子兄弟,也要用尽一切手段互相厮杀的时代。主角由弱者变为强者,由勇士变为魔王。 第1章:商队 已经是九月的淮北大地,本该满是待收获的庄稼的肥沃田地却满是茅草和荆棘,中间稀稀落落的长着几丛野谷。远处看到几个村落也是残垣断壁,毫无烟火气。近七年以来,杨行密,毕师铎,孙儒等人在这里征战厮杀,争夺淮南霸主的宝座,将原先富庶的淮南打得东西数千里扫地无余,已非人间气象。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高宠看到周边的凄凉景象,正有感而发。身边的王启年箕踞而坐,听而不闻,只是紧紧得盯着慢慢行进的车队,有无人或牲畜掉队。突然前队一阵喧哗,他抓住旁边的腰刀,一纵身就跃上了旁边光背的坐骑,宛若白猿一般。一夹马肚,疾步向前,飞快的就到了车队前面。 只看到十余个护卫手持横刀,围作一团,当中一人趴在地上,身上抖得跟筛糠一般,只是不断磕头,一个篮子歪倒在旁边,里面还有一些残剩的野谷,地上撒得到处都是。旁边有人牵住马匹,大声禀报:“校尉,此人在路旁草丛中躲藏,鬼鬼祟祟,想是盗贼的探子,被某等擒获,如何处置,请校尉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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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读那段历史,我们会发现,崇祯在位期间,的确做到了旰食宵衣,兢兢业业,他本身的素质在明代的帝王中也属上智之人,与他那个二十多年不上朝不与大臣见面的祖父和他那个纵情酒色,不会治理天下,却做得一手好木工活的哥哥相比,崇祯之敬业,简直可以评为帝王中的劳模。但是,正是这么一位希望能够中兴帝国--并且为了这一希望而身体力行的青年才俊,他的努力,他的勤勉,他的执着和梦想,最后换来的不但不是帝国的中兴,反而是帝国的覆亡,他本人也将在一个寒冷的春夜里走投无路,只得杀妻杀女再自杀。 如果一个现代人俯身到了1628年的崇祯身上,一切会变的怎么样呢?答案和过程即在本书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