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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肖家九代单传的西巷一枝花,上有惨遭恶娘蹂躏的娇弱可怜爹,下有对我千依百顺的温柔小竹马。上一辈的婚约,骠悍老妈强行捧打苦命鸳鸯,一脚把我踢进豺狼窝。悲泪涟涟,经历一番压迫与反压迫的激烈抗战,这逃不得的破碎残局,该如何收拾呢?第一章:包办婚姻 华贵的客厅,左侧是风情万种的三个极品慵懒魅男,右侧是谈笑风生的两个中年女人,察觉那些若有似无的视线正落在我的头顶,我绞紧了肉嫩的双手,不着痕迹的移了移身子,越发的坐立不安。 怯怯的掠过三个男人恶狼一般的漆黑眼眸,坐在他们面前的我,怎么看怎么像即将落入兽口的可怜肥羊。 窒息一般的空间,我有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来自心底的郁闷,我很是淑女的微微低垂着眼睫,掩去了眼底的强烈不满。 想不到呢,原来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我那个素来“持强凌弱”的暴力老妈也会笑得这样娇柔动人。 接收到老妈不时扫过来的凶狠眼神,我抬起头,对着未婚夫一号甜腻的裂开了小嘴。 我的主动示好,司徒大少冷冷的瞥了我一眼,上挑的凤眸,很是尊贵逼人。 “小阳妹妹……要不要峙哥哥陪你到花园走走……” 峙哥哥? 突然而来的一道诱惑邪音,我禁不住的打了个寒颤,对上未婚夫二号的妖媚桃花眼,拉了拉我的碎花小裙,险险的遮住雪嫩的大腿。 咬了咬下唇,避开未婚夫三号绿莹莹的轻蔑目光,我婉转无比的娇笑了几声。 “峙哥哥真是太客气了……” 外面月黑风高,如果跟妖男在一起,那不是明摆着送羊入狼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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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修行界十万年的第一宗门传人再次现世,带给修行界漫天血雨的同时,却又是一线生机所在!仙路漫漫,逆天修行,天若阻我,我便逆天,仙若阻我,我便屠仙,且看一代至强仙帝,如何踏上巅峰,书写属于他自己的传奇!周奇语: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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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人修仙,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开创一个时代,开创一个恶人流派,掀起恶人流的狂潮。恶人流,流芳百世,名垂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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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然只是一个流氓剑仙,但我是炎黄子孙、华夏后代!根正苗红!我的信仰、灵魂、梦想、家园都在这里,奶奶的所以我无路可退。而我能做的仅仅只是捍卫!捍卫我炎黄子孙之威!把一切来犯之敌统统消灭干净,管你神魔巫妖,天使圣骑!那谁,快把衣服穿上,勾引爷也没用!爷只能悄悄的告诉你:“犯我华夏者,再强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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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万历年间,辽东北部女真部族崛起,其首领努尔哈赤心怀大志,胸有奇谋,逐渐统一女真各部,并于万历四十四年称汗,国号大金,建八旗,雄兵铁骑对中原明朝虎视眈眈。万历四十六年,努尔哈赤发布“七大恨”讨明檄文,公然反明,努尔哈赤又派遣武功绝顶的西域高僧奔赴中原,捣乱江湖,意欲挫败武林群豪,遂掀起了一场江湖腥风血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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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魔两界自古一来就一直水火不容,在一次大战中被神主给制止住了,并重新堕入凡胎。他们的命运将会如何呢?天地无心我有心,我以我行证天心!一柄逆天神剑,为你解答仙魔至尊的命运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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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让一个家族的姓氏,成为一个帝国的旗号!踏过时空的界限,抛却身份的束缚,引领着一个曾经辉煌的家族走上又一个辉煌的顶点,做一件骨子里想实现的事情。怒目扬眉,凭借未知的三根金指,在动乱的四国、勾心斗角的九大世家以及名贯天下的十方名将之间谋得他应有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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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特种兵狙击手王灿穿越回到三国,得到太平要术真武篇秘籍一卷。长弓在手,天下我有!一套现代特种战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一手出神入化的箭术取敌首级于千里之外,神马李广、神马黄忠都不禁泪流满面,无颜面对江东父老。且看他收猛将、抢地盘、收美女,与诸侯争霸纵横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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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花动,花动花落;花落花亡,天地无情。酒,越浓就越痛苦;痛苦越深,回忆就越深。往事如烟,旧梦难寻。失去的已失去,做错的已做错,错过的也已错过了。我愿俗世封刀,谁人又愿陪我豪门借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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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刀尖上起舞,做黑暗中的舞者,跳出的是让敌人心惊胆战的舞步。作为一个被幸运女神眷顾的男人,他带着两年的游戏经验,无数副本攻略、隐藏任务指南、极品装备出处重生了,曾经失去的,没有把握住的,被别人夺走的,现在全部都要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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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的滑翔机载着武装到牙齿的特别突击队飞向敌军最重要的空军基地,滑翔机越过海面在一片树丛中降落,飞机里边坐着一个排的特战队士兵就感觉到剧烈的震动,等震动一停止驾驶舱里的雷雨田提枪走出来,他打开飞机门喊:“弟兄们,是我们为国家立功的时候到了,随我来。”他喊完了第一个冲出滑翔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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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关乎爱情与仇恨的传说。乱世中人命如飞蓬,连爱情也被诸神诅咒,但天罗的骄傲,便是从来不低头,辰月之乱,槿花焚城。内容标签:九州,幻想空间。主角:顾小闲,原映雪。配角:顾西园,敖谨。其它:辰月,天罗。第一章 敖谨又做了那个梦。 事隔多年,一切都像雨打的湖面,在记忆的倒影中慢慢模糊。他以为自己终于学会忘记,但只消一个梦,那些早已沉底的情绪就被统统激上岸来。鲜活而锐利,如同开春还暖的毒蛇,无论怎么僵硬,凭本就能找到咬噬的对象。 他空睁着眼,听见心跳慢慢恢复平静。 战马。长戟。千里荒原。梦中的感觉再真切,也只是做梦罢了,他仍是个阶下囚。看守的鼾声,石床的寒气,微弱的火光……一切都跟昨天、上月、去年没什么不同。 月光从狭窄的气窗漏进来,照着他颊上一道深浓黥痕。 “夜深人静的时候,月亮移进屋里。这时候,你被冷风吹醒,在墙上看见一张美人脸。她一个劲冲你笑,连声喊你名字,若是不小心答应了……那人面蛇身的蝰妖就会穿墙进来,把你一股脑吞下去!” 敖谨看着墙上朦胧的月影,想起哥哥讲的故事。 伏击敌人需要十足的耐心,他们常常在草海里彻夜守候,除了看星星无事可做。夏季的夜晚极其漫长,也许是怕他瞌睡,哥哥总会搜肠刮肚地讲些俏皮故事,完全不似他日常的严肃。 他一直把他当成小孩子。 敖谨唇边浮现出一个短暂的笑容,短暂得如同八月霜花。 哥哥肯定是死了,却死不见尸。这么多年,也不知找回来没有,也不知有没有人去找…… 心里的毒蛇又在蠢蠢欲动,他不能再想,否则会疯。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现在还不能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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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一个邪恶、阴险、搞笑、花心小家丁的混乱奋斗史!在他的字典里:桌子不是桌子,石头不是石头。美女不是美女,小白不是小白。我坏起来不是人,好起来却非比常人!我不是变态,我只是一个高智商的采花大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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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抗战,沦陷了大半个中国。牺牲了三百余万军队和三千余万百姓,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0亿美元,间接损失达到5000亿美元。无数的奇珍异宝被日本人打包带回了国。最后却只换来一场不尴不尬的胜利:外蒙没了,合理的战争赔偿放弃了,苏联人继承沙俄在中国的特权……且看一个拥有外星科技的人回到了抗战时期,帮助中国人打赢那场最惨烈的战争!让中国不再作为战胜国而失去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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隼,猛禽之首。在天为王,行地凶猛,遇水不惊;以速度、精确、凶猛而见长,攻守兼备。而中国陆军的T5特种部队中的隼字头小队的取义为此。烈士恨杀人,卫士当诛敌。“我们训为战,战为胜。”“我们知胜而不骄,临败而不乱,闻鼓即忘死,遇强则更强,陷绝地而不惊,知将死而不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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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你,饶我哥哥一命吧,他不是有意撞死你儿子的,那是个意外。”她跪在豪宅门外,嘶哑地哭求。 大门开了,出来一位饱经忧伤的依然贵气逼人的老妇人,“我饶你哥哥的命,那谁饶我儿子的命?” “人死不能复生,只要你放过我哥哥,我什么都愿意补偿。” “是吗?”老妇人悲切一笑,“那就从今天起,做我儿子的女朋友,照顾他一辈子。” 从那天起,她的生命里有了第一个男朋友,他,是一具英俊的尸体。他,在即将接任玫瑰集团总裁之位的那天,被开出租车的哥哥撞死了…那年,她20岁,他24岁。他们都很年轻。第一章:英俊男尸 ‘哗啦啦哗啦啦’,瓢泼大雨阴森恐怖地下,淋湿大地,冷透空气。 一座城堡似的豪宅,坐落在风景如画的景色里,在雨水的冲淋下,更彰显其辉煌大气。突然,一个身影从雨中跌跌撞撞地跑来,待跑近,才知是个年轻女子。“求求你,放过我哥哥吧,求你了……”她不顾形象地跪在豪门外,一边嘶哑哀求,一边重重磕头。 她的行为真切诚恳,却让人觉得疯狂疑惑。不知哀求了多久,也不知磕了多少响头,那紧关的门并不见得开的痕迹。 第一天的天气就是这样极端恶劣,她就那么跪在门口,不吃不喝地哀求一整天。 第二天,雨停了,彩虹坐落天际,明媚的阳光将她湿淋淋的身体照耀得一闪一闪的,也顺带着在她娇好的五官上笼罩上一层特有薄光,让那被雨水带走的灵气,多多少少的返回在了脸蛋上。 “求你,饶我哥哥一命吧,他不是有意撞死你儿子的,那是个意外……”她依旧跪在豪宅门外,嘶哑地哭求。 或许被她那份毅力感动了,豪门慢慢开了,出来一位饱经忧伤的贵气老妇人。她看着她泪迹斑斑的脸,怒气冲天地悲痛道:“我饶你哥哥的命,那谁饶我儿子的命?” “人死不能复生,只要你放过我哥哥,我什么都愿意补偿。” “是吗?”老妇人悲切一笑,“那就从今天起,做我儿子的女朋友,照顾他一辈子。” “做你儿子的女朋友?”听言,她的脑袋划过无数闷雷,抬头不可思议地看着老妇人,“你的儿子已经死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怎么能……” “不愿意吗?”老妇人一声气喝,眼泛潮湿地看着她,“我告诉你,即便我儿子死了,让你做他的女朋友,也是你几世修来的福,你若不愿意,我大可让你的哥哥马上枪决,找一位温柔贤淑又貌美的女人做我儿子的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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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小曼:我又不是美女,也不是太聪明,你干嘛非得要娶我?我心里极度不平衡。 顾朗(摸摸下巴):虽然你登不得厅堂,但好在勉强入得了厨房,我还是很满意。 秦小曼在24岁那年被妈妈打包送到了顾朗的公司,从此彻底确定了她可悲的农奴身份,再无翻身出头之日。第一章:海鲜和啤酒 接到电话,顾朗直想摔东西。猛地踩了急刹车,车子以骇人的速度掉转头,堪堪错过一辆迎面驶来的黄包车,直奔霓裳酒店。急速运转的车轮在硬实的地面上擦出一串带电的尘土。 霓裳酒店VIP包房里,在酒精和重金属音乐的刺激下,一干衣冠男人具已化身为狼。放倒凌轩的几位经理,开始压着几位陪场的女职员欺负。 秦小曼一时贪吃,想着好不容易可以跟着来到这么高级的酒店蹭饭。霓裳的招牌海鲜菜被她吃了大半,又傻乎乎地被人灌了不少酒。她只记得先是喝了不少她最喜欢的黑啤,后来不知怎么就变成了呛人的白酒。再后来,当她有点意识时,已经被人压在长沙发上脱得几乎什么都不剩了。 海鲜和啤酒混合的结果很快就显现。秦小曼上半身漫上了一层细小的红疙瘩。刺痒的痛感让她不舒服地扭来扭去。伏在她身上的男人因为她妖娆地扭动愈加兴奋。抓住她的两片文胸向两旁奋力一扯,伴随着一声钝钝的撕裂声,秦小曼咬着牙买到的新款黛安芬胸衣就报了废。 望着身下双眼迷离、春光大泄的女子,男人喘息一声,正要开吃,门却在这时被人从外面一脚踹开了。 看到一列全副武装的警察,正在狂舞的狼们均恨不得变成哈巴狗伏地乞怜。 “总,总经理,您来了,太好了!”看情形不对早早躲进洗手间里的陈辰慌里慌张地跑出来,作势就要往顾朗身上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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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末世降临,除了天灾,科学家秘密研究的生物武器被窃只有电影中才出现的丧尸突然之间遍布满街......寒离,21岁大学生,无意间得到随身空间,但是粮食的短缺让他只能奋起,锻炼自己努力拿刀杀出一条血路......在末世闯荡的旅途中,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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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了,前世记忆却一团混乱……无法靠先知先觉,抢占先机……再世为人的萧强……不得不依靠异能的帮助……以现实物体为母本……重组元素……作为安身立命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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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瀚的星际大时代,一个在贫民区长大、怀着机甲梦想的少年,当他梦想照进现实,迎接他的是波澜壮阔的星际江湖!他不光有着高超的机甲格斗技巧,还有着堪比外科医生般精准的刀法,他把杀人演绎成了一种艺术,在那千万人中进退自如,闲庭信步,一刀一刀,行云流水,肆意挥洒,不沾上一滴鲜血,宛若舞台艺术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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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黑暗,因为黑暗里容易发现希望;我厌恶光明,因为光明中往往隐藏着罪恶。在现实中我是个平凡人,但在游戏里我却是真正的皇者;不同的位面有不同的人生。世界很寂寞,所以有了我;而因为有我,世界才变得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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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宅男段飞一不小心就穿越到了明朝中叶,成了衙门里一个不入流的小捕快,凭借着在现代时饱览群书和阅尽美剧的识见,他连破大案,成了大明朝名噪一时的‘神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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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好的时代,大航海、新大陆、科技、艺术、黄金、海权;这也是最坏的时代,海盗、教廷、女巫、黑死病、异端审判。血与火的罗曼史,光与暗的协奏曲,这就是――大航海时代。很多很多年以后,地中海依然遍布他的传说,一个海妖般白皙的少年从海中出现,挥舞巨镰收割生命,黑色眼眸无星无月……第一章:海盗的招聘会 公元1515年夏北非海岸阿尔及尔 近在咫尺的蓝色地中海清澈凉爽,但夏季的风却来自撒哈拉沙漠,干燥灼热的南风几乎能将活人风干成木乃伊。正午,巨大的太阳将这座滨海城市灼成近50摄氏度的烤箱,连苍蝇也不会选这个时间出来觅食,但阿尔及尔城中心的广场上,却密密麻麻地挤着两千多个男人。 “妈的!等了多久了,还不开始?” 一个大汉焦躁地擦擦脸上汗浆,活动了一下僵硬的双腿。他刚刚为了椰枣树下一点可怜的荫凉和人打过一架,脸上的淤青让他更加暴躁。 “等吧,我敢说只要一开始,马上就会招满,海雷丁的船可不是那么容易上的。”船队补充人员一般只要两三百人,应聘的却来了十倍,竞争之残酷可想而之。 “酸枣汁!淡啤酒!冰凉的饮料解渴消暑啦!” “无花果!大葡萄!橄榄干!山羊奶酪又香又甜!” “大爷,要擦刀的油布吗?擦完绝对锋利闪亮,阿拉丁的宝刀也比不上!不要?那看看这来自东方的脚气药膏,还有印度神药一夜九次大力丸哦!” 十几个小贩不顾暑热挤在人群里,简陋的挎着篮子,好点的推个小车,贩卖各种饮料零食。 在这穆斯林占大多数的城市里,一个远来传教的基督教牧师不敢暴露身份,披着遮阳的袍子要了一杯啤酒,顺便向卖饮料的小贩问道:“这么多人拿刀带剑的,是在干什么?” 对方立刻露出一副‘你孤陋寡闻’的样子:“你不知道?大海盗海雷丁的船在招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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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雾跟孟星远相识的情景,有点像电影中的情节,那是大一“五一”劳动节长假过后的一个星期天的晚上……关于这个故事,只是想用最简单的语言讲述一份隽永的爱。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豪门世家、花季雨季;主角:林雾,孟星远;配角:成晓渝,许湛宏。第一章 林雾是T大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的学生,那天晚上她想到后天早上的英语口语课要展示presentation,拿了本子和笔就跑去图书馆找资料。 她在二楼的阅览室里找一本关于清朝建筑的书,后来看还有点时间,随手在一排书架上抽了一本世界地理的书,翻了几页后觉得有些内容挺有意思的,就站在书架前看了起来。 过了几分钟,林雾忽然觉得周围的气场跟之前有点不一样。抬头一看,就看到她的旁边多了一个男生。 图书馆里灯火通明,那个男生穿着一件adidas三叶草系列的白色T恤和一条黑色休闲裤,他的头发很短很黑,灯光在他身上仿佛会流淌一样,自然地带出他身上的淡然气息,气质很不一般,跟林雾到目前为止在T大所见的男生都不同。 男生的手上拿着一本书,头微垂,目光落在书架上的书缓缓扫过,侧头时刚好对上林雾的目光。 林雾觉得自己可能挡住了他的视线,往后退了一小步,拿着书离开了书架。 当时图书馆快关门了,馆内的学生撤了很多,到处都是空位,林雾在书架附近的一张桌子坐下。 图书馆的桌子很长很宽敞,是四人对坐的那种。 林雾对面的座位上放了两本书,其中一本摊开着,斜对面的椅子上放了一个黑色的书包。 T大图书馆每天的人流量很大,有些学生拿了书架上的书到桌子上看,闭馆的时候直接走人,把书留给图书馆的工作人员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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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既《光之子》之后三少的又一力作,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充满战争的世界,在晋元大陆上生活着许多的种族,其中以人族、魔族和兽人族实力最为强大,为了争夺更多的土地和资源,战火数百年从未间断,而我们的主人公就是在这个乱世应运而生的一个人、魔、兽混血儿,他将有什么样的经历?最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 第一章:我的童年 我的祖父是兽人族比蒙军团中最强大的战士之一,在八九十年前曾经徒手杀死过一条龙,从而得到了兽人第一勇士、比蒙第一勇士等等光荣的称号,身高达到五米开外,在当时来说整个大陆也少有对手。 为了抵抗人类的强大,兽人族和魔族进行了一系列的联姻,而我的祖父正是这些政治婚姻中的一员,通过联姻他娶了魔族皇帝一位妾室的女儿,也就是我的祖母。 我的祖母也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她如果还活着的话。今年应该有八十五岁了,是对我最好的人。她在十六岁的时候就嫁给了已经四十多岁的祖父,她经常对我说她是政治的牺牲品。 显然,嫁到兽人国度并不是她自愿的,但还好她嫁过来了,因为,如果没有她,哪儿来的我呢。 我的父亲是祖父唯一的儿子,继承了祖父的优秀血统,身高五米开外,即使是现在,他的胳膊也要粗过我的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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