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同人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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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谦宇:国产青春偶像剧《一起去看哈雷彗星之雨》中如同钻石般闪耀的男主,正在暗恋比他年长的女人,并刚刚拒绝某个愚蠢不自量力的男同学的告白。 齐凛:悲催男一枚,死后才发现,女友出轨不说,还差点「喜当爹」。原以为能投个好胎,醒来后发现,他重生在偶像剧里!对于一个重生在偶像剧里的人来说,要活得像个正常人一样,比什么都难,因为,他重生在那个愚蠢的男同学身上!!! 其实这是关于一个悲催男重生在青春偶像剧的路人甲身上与男主“相知相许相亲相爱”的美丽传奇爱情故事…… 第1章:笑话 “初从文,三年不中;后习武,校场发矢,中鼓史,逐之出;遂学医,有所成,自撰一良方,服之,卒。” 当齐凛在刷微博的时候看到一张图片,图片上面有个墓志铭,看完之后他非常有惺惺相异之感,于是乎,他呵呵呵笑了三声,然后,卒,享年二十八岁。 说白了,齐凛其实就是边吃杨梅边刷微博,看到乐呵呵的网络段子,然后被杨梅核噎死的,临死前,他恨死了那个好送不送,在他生病的时候送他杨梅的同事。杨梅送的时候,他还为如此大的杨梅而感觉到庆幸,还暗自感谢那位同事,谁知道这其实是他死前吃的最后一个果子,同时也是这起命案的凶手,当然,凶手与被杀之人同归于尽,这起命案就此终结。 可怜齐凛死得有点娱乐大众的性质,但是他本人生前还是活得比较有意义的,再过两个月他就要跟与他相恋五年但是始终没有做到最后一步的女朋友步入婚姻的殿堂,死后他还感觉特别对不起他的女朋友,可是,想到自己是以处-男之身告别这个世界,那一点点对不起的悲伤和遗憾又都没有了。 然而,这并不是在他彰显他活得有意义的事情。而是…… 那个被他奉之为女神的女朋友突然在他死后暴出有了三个月的身孕,要知道,这死前的三个月他只摸过女朋友的爪子,怎么可能会有孩子,可想而知,那孩子绝对不是他的,如果如期结婚,那他岂不是,直接喜当爹?虽然现在没有,但,也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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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场意外。后来,这穷学生又误打误撞的进了她的公司,于是乎一个腹黑的御姐,一个纯情的学生,展开了一段啼笑皆非的爱情故事。 本文走轻松路线,怕虐的看客可以尽情享用。 第1章 酒吧的喧嚣欢愉丝毫不能掩盖吧台角落的怨气,角落的阴暗处,宋乐勾着背趴在吧台的桌子上,满脸惆怅。不知喝了多少杯之后,她的脑袋变得有些晕眩。从小到大宋乐唯一的优点就是继承了祖父的遗传,千杯不醉,可如今看来连这个优点也即将离她而去了。 “小乐,别喝了,振作起来,不就是个妞儿么,”一个亢奋的声音从她耳边传出,她微眯着醉眼看着身旁的女子,汪清,是她从小到大的好友,用现代比较流行的词汇形容就是帅T。个子高高瘦瘦,长相俊秀,衣衫华丽,家里条件富足,让她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和金钱用来游戏人生。 透过扎啤的玻璃杯宋清朦胧的看清楚自己,一个倒霉的穷学生,用如今最潮的词汇形容便是女□丝,八百度的厚底子眼镜遮住了她整张脸,头发不长不短,如鸟巢一般凌乱,一沉不变的白T恤,牛仔裤,只因为高昂的学费已经让她喘不过气,何谈负担穿衣打扮的花费。一富一贫的差距让她俩就算是坐在一起也极不协调。 “小乐,今天可是大学毕业的散伙饭,当真不去?”汪清扶起宋乐的肩膀,眸子认真的看着宋乐,两人打小就相识,算起来是从泥堆里滚到大的发小,一起念的小学,中学,高中,最后是大学,两人建立的情比金坚的深厚友情。在好友失恋的时候,她理所应当的陪在宋乐身边。 “不去,我怕到时候和珊儿见面会尴尬,”宋乐皱了皱眉,如一滩烂泥般斜靠到吧台的桌子上。 “不就是表白失了败,人家都放得开说还可以继续做朋友,你倒好,却在这里独自买醉,何苦啊,”汪清无法理解宋乐这种生物,模样呆板,个性懦弱,成天就把自己封闭在只有自我的小世界里,任谁也走不进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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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收了个小弟,结果没忍住,把小弟给当老婆用了。这本来应该是一个传统的修真故事,比如一个扫把星一步步修炼成魔,途中收了小弟若干、得到宝贝无数,最后干掉仇家左拥右抱惟我独尊之类。但是......人活着就不知道自己的生命什么时候会拐个弯,罗传山就是一不小心拐错了一个大弯,然后故事走向......待看官们看到后面就明白了! 第1章:序章 平阳县有座山,山的形状像座钟,当地人便叫此山为钟山。 钟山脚下有一个小村庄,罗姓人居多,所以就叫罗家村。 钟山名字宏伟,却跟名山大川擦不上边,高不过八百尺,围着走一圈也只要半天。还好山上林木不少,生活在其中的动物也不少,山中还有条溪,山脚下的土地也算肥沃。罗家村的人靠山吃山,过得也算凑合。 罗家村中有户人家,土生土长,媳妇是外边逃荒来的,主家的罗大福从没出过村子,看到公孙氏后惊为天人,把人一家子都接到了自己家,把公孙氏的父母孝敬得比对自己父母还上心。 这么一来二去,公孙氏就嫁给了罗大福,两家子合成了一家。 公孙氏嫁给罗大福后一口气连生了三个娃,两男一女。直把只有大福一个孩子的罗家父母乐得合不拢嘴。 罗大福的长子叫传山,次子叫传海,小女儿叫传咏。依公孙氏的意思就是有了这三个孩子后,家里能山珍海味永不断。 给孩子取这名字,倒不是说公孙氏有多嘴馋,只是罗家村家家户户日子都只能凑合着过。罗大福娶了公孙氏后,家里就多了三张嘴要养,孩子出生后,又多了三张嘴。任是罗大福一家都下田上山忙得团团转,家里也难免会缺衣少粮。 好在四位长辈身体健康都能下地干活,罗大福就在山里多开了点地。等第二个孩子出世后,罗家的生活也渐渐安稳了下来。日子不能说盈余,但饭总能吃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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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慕容初。我前世有幸成为主角的心魔劫,现在重生了。万万没想到,我不小心看上了一个人。而这个人,是女主她哥!幸好我心思缜密,坚贞不移。不过多久,我就会推倒美人,合体双修,放倒主角,走上人生巅峰!仔细想想,还觉得有些小激动呢(ㄒωㄑ*) 第一章 轰轰轰!一道道紫色天雷带着撼天动地的气势,似乎要将一切挑战天道威严的人都劈成灰烬。 修仙本来就是逆天而行,要想博得这一线生机,走长生大道,势必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道天雷。 山顶上的那个人,身体修长,一身紫色长袍,全身上下再也没有别的法器护体。他面容俊秀,眼里毫无波澜,似乎面对的不是修士谈之色变的劫雷,而是不痛不痒的攻击一般。他冷冷的看着上天,一动不动,任由天雷对着自己劈过来。然后将天雷慢慢的引入身体,享受着锻造之苦,让天雷剔去他身体里的杂质,拓宽他的经脉。 天雷炼体!这个家伙是疯了么? 周围围观渡劫的修士们看着这个渡劫的男子心里大骇,就算是要炼体起码也要镌刻着阵法才是,就算是体修也不敢这么直面天雷!不愧是在短短三百年内就修炼到渡劫期的天才,果然非吾等所能看破。 一直等到第一波九道天雷劈完,这个男子身上紫色的法衣已经破碎,露出蜜色的皮肤,上面隐隐还带着天雷的雷光。男子这才慢悠悠的拿出灵石,打出几个法决开始布置阵法。态度悠闲自得,举手投足之间似乎带着一丝道的痕迹。 正当众人因为男子打出的法决暗暗沉思之时,不知道从哪里蹿出来一个面目狰狞的男子,发须皆白,眼睛里闪烁着红光,已经是入魔之兆。观看修为,竟然也是渡劫期的修士?! 再看看面容,不少修士已经大骇,怎么居然是他?! 只见这个人朝着法阵中心里的男子大笑,“萧紫来,你注定度不过接下来的心魔劫,你费尽心机杀掉的慕容初根本就不是你的仇人,你枉造杀孽,害的慕容初的徒子徒孙生机断绝,你的道已经不纯,我等着看你魂飞魄散!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男子,也就是萧紫来终于不再泰然自若,他抬头来,看着这个熟悉的面容,张口道,“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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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恨而死,没料到回到了一切悲剧发生之前的关键时刻。阻止了叔叔婶婶将姐姐骗嫁给那个人渣还远远不够。林慕阳这辈子发誓一定要让那些前生将姐姐和自己害死的人付出代价!重活一世,他决定努力赚钱。好好照顾姐姐,不让她再受到任何伤害!前生的种种让他明白,手里有刀有恨,却远远不如出人头地来得更有用。所以这辈子,他要活出个人样来! 第一章:重生 手上的牙刷滴着鲜红的血,厕所里似乎已经满是血腥的气息。眼前的红色让林慕阳浑身的血液从凝固到沸腾,想起把姐姐虐待致死的人渣被自己一刀捅死时自己也是这样满手鲜血,似乎报仇从来都不难以下手。 林慕阳笑了,笑得张大嘴巴却没有发出任何声响。此刻就躺在厕所地上的人渣死不足惜,一命换一命,自己这辈子已经杀过两次人了。现在就死也值了。 躺在地上的“尸体”突然动了一下,而此时因为再一次杀人已经陷入混乱的林慕阳并没有发现这一点。反而是继续无声的笑着,想着小时候爸妈还在的日子,想着跟姐姐相依为命的日子,想着被骗走了拆迁款只能靠捡破烂糊口的日子。又想起医院里姐姐枯瘦如骨没了气息的样子。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呢?在这个暗无天日只有一群魔鬼的地方,死,也许才是最佳的活路。至少没有让自己沦为那些畜生的玩物。 “小杂种!老子宰了你!”一个阴森森的声音从林慕阳的背后响起,紧跟着,在林慕阳还没有从自己的情绪中回过神来的时候,头被人抓住,然后狠狠地撞向厕所的墙壁。 一下,两下,三下…… 林慕阳的眼前流淌过一片血红。他下意识地挣扎,可却无能为力。他以为,当牙刷插入这个畜生眼睛里的时候他一定死了!可事实却让他失望透顶。为什么自己和姐姐被如此欺凌,死的偏偏就是他们呢?这个世上,想要好好活着,怎么就那么难? 林慕阳很快就是去了知觉。等到他察觉到自己可以从空中俯视到厕所里的一切时,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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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天王巨星,一个是挣扎在娱乐圈底层的歌手,却因为多年前的旧事一朝相遇,他不知道怎样才能拉近彼此间的距离,只能拼尽全力,奋力一搏..... 第一章 “你猜他陪几个人睡过了?”前辈不怀好意的提问在宁泽耳边响起。 为庆祝而举行的聚会上,灌酒的活动已经又进行了一轮,喝到现在所有人都有了些微醺的醉意。宁泽因为最后到来,虽然酒量不佳却还保持着勉强的清醒。他缩在包房最里面的位置,不起哄也不走动,只尽量消减自己的存在感,却还是免不了被八卦找上门来。 “我猜最少得有五十来个了。”比他早进公司两年的前辈满嘴酒气,嘟嘟囔囔的说着爆炸性的发言,“别看他这个样子,据我的朋友说,在那些大老板面前很放得开呢,三人行……五人行什么的都是平常,如果有需要,当场跪下就……” “前辈,您喝醉了。”料想到后面的话越来越不堪入耳,宁泽急忙打断他。如果是平常,他还会拿出最大的耐性应付这种小道消息,但今天晚上他自己心里也乱得很,根本听不得这样的发言。 “我可不是乱说。”前辈以为宁泽是并不相信,便向包厢的中心位置努努嘴,“你看晓彬那个样子,以前唱歌不如你,跳舞也不如你,却比你早出道,原来还是他们组合里最小的成员,本来人气也不怎么样,现在却能和关柏言一起拍戏,你觉得他凭的是什么?” 他的言之凿凿让宁泽不由侧目。 一眼之下,他就发现身旁大爆八卦的人虽然面颊通红,眼神却很清明,根本没有酒醉的痕迹。 实际上,对同公司的这位前辈,宁泽根本称不上熟悉,甚至连姓氏都想不起来,只隐约记得他已经出道两年,还没开始红却已经过气,加上上个月由于个性不够谨慎,应对媒体失误,曾被所属经纪人当着所有人的面狠狠骂过。这段时间大约正是处于人生的低谷,不得意到了极点。 这番借酒装疯的发言,针对晓彬的大约是嫉妒,对于宁泽……大概是自矜中夹杂着一丝优越感。 毕竟在“华凌国际”里,像宁泽这种满了二十二岁却还没出道的人,才是处于真正的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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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金牌VIP2014.08.26正文完结,总书评数:10275 当前被收藏数:12132 一种新型的强悍病毒在地球上肆虐,人类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花了整整五年时间才终于战胜了它,在这五年时间中,为了方便管理,尽可能地杜绝该病毒的传染,许多城市都实行了军事化管制。现在,五年过去了,人类终于拥有了疫苗,新南市临时基地的大门被打开,市民们又将回到外面的世界,回到这一座被他们遗弃了整整五年的城市中…… 第一章 灾后,新南市。 基地大门缓缓打开,邱成随着人流,木然地走向外面的世界,离X病毒爆发的那一天,已经过去了整整五年时间,人类花了五年时间才终于彻底战胜这种可怕的病毒,邱成所在的新南市,也结束了军事化管理,打开临时基地的大门,让市民们各自回家。 回家……哪里还有家呢? 邱成站在山坡上,俯瞰整个新南市,这座曾经那么繁华的城市,现在变得犹如废墟,到处都是灰蒙蒙一片,随处可见倒塌的建筑,宽敞的路面也在持续的战斗中被砸出一个一个坑。 五年前,X病毒相继在世界各地爆发,哪个国家都没能幸免于难,感染X病毒的患者嗜血而又富有攻击性,完全失去理智,而且这种病毒传染性极强,在整个世界都还毫无防备的时候,就已经有一大批人受到了感染。 这是一场艰苦而又漫长的战斗,感染者一批又一批地出现,没有疫苗,这就是一场无止尽的灾难,直到两个月以前,一个名叫菲丽丝的女科学家做到了,她成功研制出了疫苗,为这一场战役画上了句号。 这两个多月,所有幸存者都被注射了疫苗,全球所有军队又进行了一次联合大扫荡,对那些躲在暗处的不可治愈的X病毒感染者进行了一次彻底围剿,各个国家这才纷纷解除了警报,让人民回到正常的工作生活当中,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邱成沿着熟悉的街道走在回家的路上,他从小生在这座城市长在这座城市,这里就是他的故乡,承载着他所有童年和少年时期的记忆。 路边的墙面上,门洞大开的商铺中,那些尚未褪去的暗红色血迹,正无声无息地诉说着这片土地上曾经发生过的悲剧,邱成红了眼眶,像一个受尽委屈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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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久死后,重生穿越到异世大陆。某天,某个面瘫男人强行闯入了单久的小木屋,将他从床底拖到了床上......这是一个沉默寡言身份不明的面瘫忠犬追寻配偶的故事。忠犬名叫雷诺。 雷诺·范恩斯的手记:1,单久喜欢犬类。2,单久也喜欢有毛的兽类。3,可是我没有毛。4,但我很忠犬。5,所以,当单久过度关注其他兽类时,一定要狠狠扑倒,以示犬威! 可是雷诺,忠犬只是一种属性,你真的不是犬类。 第1章 咚,咚。有人敲响房门。极富耐心,节奏规律,敲两下,停顿。反复十几次后小木屋重新恢复宁静,来访者似乎离开了。 鲜少有人会踏进这间小木屋,偶尔的探望者也会有特定的敲门节奏。 好比是个暗语,告诉单久,我不是坏人,是你的朋友。 生活在兽人小镇的庇护之外,这片小森林时不时会有处在狂暴期,或是漂泊的外来者经过,他们的恶意闯入对单久来说都是种威胁。 单久曾经侥幸逃脱过一次,并且诚恳地祈祷这种事绝对不要有第二次。 单久后背紧贴墙壁,手中紧握一根手臂粗的木棍。 如果来者不善强行破门而入,单久会毫不留情地用木棍砸向他的鼻梁。 或者敌人个头很高,他会选择喉咙。 若是身形太过巨大,攻击下方的生殖器也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 单久勾勾嘴角,对自己的冷幽默很满意。虽然实际上,最大的可能性是单久虚晃一招然后拔腿就逃。什么帅气逼人的突袭自卫……根本就是天方夜谭。毕竟在这个世界,单久悲哀的处在食物链底端。 在他原本的世界,一米八的高度虽不能说是傲视群雄,但好歹也算半个居高临下。可自从莫名其妙来到这片兽世大陆,单久黯然承认,原来他也可以用弱小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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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时维在冲击元婴期失败后本以为会清零重来,谁想再次醒来后却回到了《修仙》开服的前三天,这妥妥的X点重生男设定啊,重来一次,他誓要成为第一高手、建立第一势力、搜罗一群小弟,最后飞升得道,当然,顺便还要让前女友以及那个奸夫生!不!如!死!可谁想,这敌对着敌对着,居然敌对到床上去了…… 叶时维:=口=这剧本不对!萧煜,我再也不和你做对了,别再过来了QAQ! 第一章 漠北,天山云端。 “快点,跟上,那小子进去了!” “你从那边包围过去,防止他逃脱!” “快走!” 嘈杂纷乱的声音从云雾的外面传来,叶时维一手捂住胸口,一只手压在唇边咳了咳,鲜红的血液顺着唇边蜿蜒而下,让他本就狼狈的身影显得更加凄惨。 可是心里却是说不出的开心。 从怀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笼子,笼子里一个金黄色的光团正左冲右撞,可是刚碰到笼子的边缘就被其上附着的一层光幕弹开,叶时维看着它,嘴角终于溢出一抹笑。 “哈哈哈……咳咳,老子死也值了!” 是的,死也值了,策划了这么久终于偷到了这件至宝,想必萧煜这次就算是不死也得蜕下一层皮。 这么多年,从最开始只是小打小闹,到最后生死相搏,他和魔门的仇越结越深,总是在重伤,伤愈,再重伤中徘徊,这次可算是捞了个够本。 叶时维掂了掂手中的小笼子,嘿嘿笑了两声。 正在这时,护卫在他旁边的云雾突兀的抖动了几下,叶时维警觉的收起笼子,只听外面轰隆一声巨响,云雾竟然瞬间消散大半,虽然很快就合拢起来,但是那短短几秒钟,也足够叶时维看清外面的景象。 密密麻麻的黑衣人遮天蔽日,这也就罢了,站在最前端的,竟是萧煜! 萧煜竟然亲自前来,啧,他这次可真是捅了个大篓子,叶时维一边在心里自嘲,一边在心里冒苦水,看来这次是真的要嗝屁了,兜兜转转了二十几年,这一天还是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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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学无术的纨绔子,败落了家业,得罪了权贵,落了个腿断嘴哑街头行乞的结局,后遇之前曾经给过一碗饭的一老乞丐,因为一饭之恩,老乞丐带着纨绔子游走天下,看尽天下悲欢,并教他《天一心术》,而这一路走来,半生繁华半生寂寥,纨绔子洗尽铅华,洗去了一身虚荣浮夸懒惰自私怨天尤人,才知,荣华富贵三更梦,世事人情六月天,最贵不过家人在,最美不过是山川。于是,走过黄泉路,忘记前尘事,带着《天一心术》,纨绔子再次重生。却不想,阴差阳错的走上了一条奋斗(?),激情(?)之路! 第一章:重生 他慢慢的走着,这好像是一条永无止尽的路。眼前是无尽的昏暗,但每走一步,就有一片亮光从他的眼前闪过,他迷茫的现,那好像是他的生命的过去? ——他带着人在街上调戏女人? ——他和一群人在寻欢作乐? ——他被爹爹怒斥着,却打着哈哈,甚至还顶嘴? ——他被人推搡着像狗一样的赶出了家? ——有人踢打他,他好像被下了监狱? …… 然后,他哑了?断腿了? 他搔搔头,他好像就是因为这样?然后,他离开了监狱?怎么离开的?他遇上了一个人,啊,对了,是老乞丐! 老乞丐是他的师傅。教他怎么去乞讨?唱讨喜歌? 他摸摸下巴,努力的想着,还有什么呢?啊,对了,对了,还有就是——天一心术! 天一心术?嗯,天一心术,就是天一心术。那个啥怎么念来着? ——三千大世界,道亦无为道,上善若水任方圆,一心是道在其中! 还好,还好,想起来了。他拍拍胸脯,大大的松了口气,要是忘记了,让老乞丐知道辛辛苦苦教给自己的东西给忘了,老乞丐肯定会拿起鞭子抽他的。